Ⅰ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内设机构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内部架构包含多个职能部门,以确保其高效运作。以下是主要的内设机构:
- 办公厅:负责总局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确保各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
- 法规司: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行业规范和秩序。
- 宣传管理司: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宣传推广和内容审查。
- 电影管理局:专注于电影产业的发展和管理,推动电影创作与市场运营。
- 电视剧管理司:致力于电视剧的审核、指导和市场管理,保证电视剧内容质量。
- 传媒机构管理司:负责对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媒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关注网络视听内容的监管和政策制定,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宜性。
- 科技司:负责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包括技术研究和应用创新。
- 规划财务司:负责总局的财务规划和预算管理,确保资源有效利用。
-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特别是与港澳台地区的沟通与协调。
- 人事司:负责总局员工的招聘、培训和人事管理。
- 保卫司:保障总局的安全与保密,维护办公环境秩序。
-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总局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 总局工会:维护员工权益,促进团队凝聚力和福利建设。
- 离退休干部局:关注退休人员的权益和关怀工作。
- 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负责监督和查处内部违规行为,维护公正廉洁。
- 驻总局审计局: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与合规。
(1)电影的管理职能划到哪个部扩展阅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2013年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