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富余之生登云雾,安乐不利,骨肉无情,
她常说的话是,只要你让我高兴了,什么都好说。
我便回她道,姐姐,你这语气可是地道的嫖客。
她就像猫一样地笑,鼻梁上挤出媚人的小皱纹,有时候往里拍我,有时候再回嘴开涮我两句。
——我原以为,我们可以就这么插科打诨糊涂过一辈子的。一辈子跟在她身边就好。
1
我爱着她的年月,一直都做着她的知己。不爱她的年月,一直都做着她的情人。
我是她知己的时候,她唯一一次遇到难处没有叫我,就出了事。
彼时她刚跟一个男人分手,换了一个男人同居,几个星期之后发现怀了孕。那同居男人其实是我朋友,也是有女朋友的人,不过女朋友在外地。我自知道他俩过去一直关系很好,暧昧起来,也是自然。只是他们总过意不去,不愿让我知道,便偷情一般背着我,甚长时间都无音讯。
那不是子君第一次怀孕。初中时代她喜欢上新来的体育实习老师,师范毕业生。上过几次课,在排练体操舞的时候,老师过来扶正她的动作。她大胆地盯着他,留恋这男子碰触她身体时的微妙感受。两个星期之后,她尾随他到单身宿舍,把情书塞进那个男子的门缝里。后来她给了他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三个月之后,实习结束,那男子消失。
父亲扇着耳光把她拖进了人流室。关于体验她只记得痛不可忍,叫她发疯。
此番重蹈覆辙,子君受不了,跟我那朋友大吵。我那朋友总觉着孩子不是他的,两人吵得翻脸,朋友一气之下便弃她而去,只打电话叫了两个女生来陪她。
身边的人都走了,其下有四面楚歌之感,似乎到了冰凉的绝路。没有办法,琢磨着了也好,一了百了,反正也没几个星期,药流就药流。子君服药第三天中午开始剧痛,痛得在地上打滚,痛了大半天,下午五点的时候开始出血,躺在厕所的便坑边,虚汗如雨,血流不止。那陪她的女友开始还一盆一盆地帮着接血,盆中血肉模糊,后来出血厉害得接不过来了,厕所一地的猩红,眼看着子君渐渐昏过去,两个女子吓得一身冷汗,惊慌失措地给那男人打电话,结果他说他正在外地女友那儿过不来了,叫她们找我。
我连骂都来不及就挂了赶过去。她租的房子偏远,我从市里叫了车开过去,抱着她进车,往医院奔……一路竟泪流不止。
我抱起她时,她裙子下流出的血黏黏地沾满了我的身。
子君熬了过来,躺在床上,虚弱得像一把枯草。
凌晨我在床边守着她时,一个值班的小医生阴阴地走进病房来看看她,又看着我,说,你也真拿人家的命当把戏。快活的时候想什么去了。
我低头笑,她亦笑。医生出了屋子,她便低低地说,耀辉,谢谢。
她的唇色黯淡得像洒了一层灰,薄薄地吐出这两个字,犹豫着伸手来放在我的膝盖上,过了一会儿又摸索到我的手指,固执地一根一根抓起来,渐渐扣紧。
我从未见她如此凄凉,泣眼望着她,不知所言。但心里一丝动容都没有了。
二十岁的时候,我对她说,以后无论遇到什么难处,一定要告诉我。我只是想照顾你。
彼时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神情竟然有无限怜悯。她微笑起来,似在安抚我,说,行,以后有得麻烦你。
2
是在大学里碰上兰子君的。刚进校时,公共课多如牛毛,没完没了叫人厌烦。我们同系不同班,却被排在一起上那恼人的课。她从不来上公共课,却仗着系花的资格,总有一堆男生排队替她喊到。这也是她命好,名字无所谓男女。关于名字,我后来问过她,她只是说,老辈子一直认定是个男孩,父亲又爱养兰草,出生前名字就取好了,兰子君——君子兰。出生时爷爷得知是女孩,拉下脸转身就走……她兀自低头轻轻说着,说完又切切地笑。兰子君言行之中自有一番别样的分寸,与人群里那些艳丽得索然无味的女孩分辨出来。
那都是后来的事了——我本没见过她,更不用说凑热闹帮她点名,不想同宿的一人猴急着要向她献殷勤,包揽下了一学期帮她喊到的活儿,自个却又常常想逃课出去玩,便把这差事扔给了我。
我起初拒绝,说,这么多人挤破脑袋要给她喊到,你不该找我。
结果那同宿的朋友竟出口道,不行!这事情让给了那帮人,就等于把兰子君让给了别人!我琢磨着只有交给你我才放心!
我气得肝儿疼,瞪他一眼,他恍然觉得说得不妥,便又赔笑,说,得得得,哥们儿一场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你不对她胃口,她也不对你胃口……
我看看他那猴急的狼狈神色,低头想笑。不理会他便走了开,亦算是默许。
从此我便替她喊到。每次一答,不知多少人要回过头来巴望着看看这位传说中的美女,却只看到我低头写字面无表情之状。如此这样喊了一学期,全系上下几乎人人都认识我了。
而我见到她,却是在将近期末的时候。
公共哲学课,一个女生迟到了十分钟。我座位靠门,旁边有空,她一进门便靠我坐下。我不在意周围,只顾伏案写字,良久,她突然发问,说,过去是你帮我喊的到
我诧异抬头,眼前人便该是子君了,我想。端视之间,我开始谅解那些拜倒于她的人儿了。她的确是美。
我点点头应她。
谢谢你,她又说。
我无言笑笑,回她,没什么。
那日课上她把我笔记借去誊抄,我说,我的笔记都是缩略,别人恐怕看不懂。她笑笑说,那也未必。
我扫一眼她的抄写,倒也流利自如,把那简略内容几乎都还原了回去。
的确是聪明的女人,却懂得掩饰自己的聪明。这个世界总不太喜欢过分聪明的女人。她懂得这一点,就比外露才智的聪明女人更加聪明。
下课时她把笔记还给我,道谢之后,又请我吃饭,说是感谢帮她喊到。
我推辞几番,她坚持要请,我便没有再拒绝,和她去了餐厅。
我们吃些简单的粤菜,她说,过去认得你,你写的东西我还看过。他们跟我说你就是光翟的时候我还真有点震惊。
她笑。
光翟是我用在杂志书刊上的名字,拆了我的“耀”字而已。
我问她,你也喜欢读文章看书之类?
她伸伸腰,狡黠地说,怎么,我就不像看书的?我过去还自己写点儿呢。
我笑着看她,没说话。
她又埋着头无谓地说,那种年龄上,心里有点事的女孩子,大都要写点儿什么的吧。过了那个年龄,就没那么多心思了。
整个晚餐说话不多,我们的言谈走向清晰,话语浮在寻常的生活话题之上,从不深入。她总是很自然就把自己藏得很后面,矜良、淡定,又有一种甚得情致的倦怠。
我想她是经历过许多事的女子。但她却有一副极其早熟的心智,依靠遗忘做回一个健全平和的人来。她从不言及自己的过去,也从不过问他人。
我看着她的面孔,便知道,此生我亦逃不过她的眼眸了。
八点的时候吃完饭,服务生走过来,我们争执一番付账,最后她说,欠了你人情,该还的,别闹了,我来。她爽快地结了账,然后我们走出餐厅。
满目华灯初上,我站在路边与她说,我送你回学校。
她犹豫了一下,淡淡笑了起来,说,耀辉,我不住学校。你陪我在这里等等吧,朋友马上来接我。
我尴尬至极。这等的女子,自然是不用回宿舍扎堆的。我竟想不到。
我们站在路边,一时无言。不久一辆黑色的小车开过来,她才侧身对我说,那……我们再见。
我点头示意,看着她款款上车。
挡风玻璃的昏暗镜像上,我看见里面一张湮于俗世荣辱的中年男人的脸。
很多年之后,她说,耀辉,你是唯一一个与我一起吃饭却是我付账的男人。
就凭这,我们一开始就玩的不是那种游戏。
3
后来我们渐渐熟悉。偶尔出去玩玩。她的朋友多到令我头疼。我不常习惯与人走近,此番感觉像是一颗石子,以为是被人郑重地捡了起来携在身边,结果不过是被扔进一只收集奇石的观赏水缸里闲置。
我不善交,自恃有几分特别之处,喜欢我的人自会很喜欢,不喜欢我的人权当陌路就好,向来冷漠低调。也好,落得身边清净,只有过去一两个至交,平日里不常联系,淡淡如水。自少年时代起,一直都如此。
但我看到兰子君与别人亲密交好,竟觉落寞。
如此,我自然是爱着她了。
圣诞聚会的时候,大家一起唱歌喝酒,我醉得厉害,在沙发上从后面抱着她,不肯放手。她像抚摸宠物一般摸摸我的头,拿掉我手里的烟,没有言语。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是躺在她的膝盖上,她正盛情地与别人打闹着什么,坐着也动得厉害,我便醒了,又头疼,起身来摇摇晃晃走到卫生间去冲了一把脸。天都亮了。
那日通宵达旦之后,估摸着宿管还未开门,几个人便出门打算喝了早茶再回学校。我还是头晕,又去洗脸,在餐厅的洗手台前,碰到她在卸妆。
我昏昏地对她说,我喜欢你啊,子君。说完我抱着她。她只揽了一下我的腰,双手便垂落下来,再无一点生气,似有厌倦。我心里一凉,话到嘴边也冷了下来。慢慢放开她。
做朋友吧,还是做朋友——她低下头对着小镜子看了看自己眉眼,抬头又说——耀辉,我喜欢跟你在一起,那是因为跟你相处简简单单,高高兴兴,人跟人感情给太多就不好玩了,要是和你也变成那样,就没有味道了。你是聪明人。你知道我们怎么样才好,是吧。
我立在她面前苦笑。
她见状,抬起头来轻轻抚了我的下巴,说,耀辉。你不了解我。我是经历过一些不堪
之事的人。但过去的事已经很遥远,我从不对自己提及。
我说,子君,这我知道。与你接触不久,我就感觉你是有故事的人。只是你不屑于言
说。
她继续说,所以我和你不同。但我不想失去你。我说真的。你答应我。
我点了头,她便擦着我的肩走出去。
我立在那里想着,也罢,情人是朝夕之事。两个人最好是不要在一起……也不要不在一起。
但子君,是我第一个爱的人。
4
一年级结束的假期我没有回家,独自在校外租了一间偏狭的小公寓。已经是殖民时代的遗楼,格外幽暗。楼梯间的墙面干裂成一块块蛾翅一般翻飞着的石灰片,红色的细长形状的木质百叶窗积着一层层灰尘,风吹日晒变了形,关不紧。
房子里面的墙壁已经是暗灰的颜色,天花板的角落里有一点点漏水的痕迹,像是脏了的水墨画。我花了半个假期的时间来整理房间。亲自粉刷了墙壁,又找来废旧的宣纸,皱着把它裹成锥形,罩在裸露的灯泡上。一拉灯绳,就映出黑白的水墨画,煞有情趣。
我又彻底洗了地板,擦干净那扇木百叶窗,还给桌子和床都上了一层清漆。
这套老房子我就只租了这么一间居室,连带一个小厨房和卫生间,为的是一眼就喜欢上的那个弧形小阳台。房子外面向阳一侧的青砖墙壁上有着苍翠的爬山虎,蔓延到阳台来,把那片小小天地包裹着,满目墨绿的叶荫,楼上住户更有趣致,养着茂盛的蔷薇,花枝翻过围栏垂落下来,给我的阳台遮了荫,真正是肥水流了外人田。我又从花鸟市场买了几盆花草来养在阳台上。
那是仲夏的清晨,阳台上的蔷薇像窗帘般遮了光线,浅睡中隐约觉得闻得到茉莉香,听得楼下市井的生息,车辆川流,人群熙攘,觉得活得丰实,要得就是这喧攘不寂寞的俗世,因我心里落寞。每日潜心做学,看书习字。生怕留给自己一隙空白。
后来就在假期中,兰子君和男友闹了架,赌气在夜三央时跑出来,无处可去,直接来敲我的门。那夜下着阵雨,我开着窗,湿的风阵阵扑进屋里来。
有人敲门叫着我的名字,那声音被雨声覆盖,我听不清来人是谁,心里却有直觉是子君。我开了门,见她倚着墙,浑身都湿了,额前的头发一丝丝掉下来粘在皮肤上,脸上的残妆被雨水冲得狼藉,也没有泪,只望着我不说话。浑身的酒气。
我知道是怎样的事,也不多问,引她进屋来。
她跌坐下来,我便给她找了浴巾擦头,又给她找出宽松的干净衬衣叫她去洗澡。
我听着卫生间里哗哗的水声,心里忐忑而又落寞。将她扔在椅子上的包和裙子收拾起来挂好,又去厨房给她盛了一碗莲子粥。
她湿漉漉地洗完走出来,穿着我的衬衣,脚上竟还蹬着细带高跟凉鞋。这是骨子里妩媚的女子,连这般邋遢装扮,都有性感的意味。我知道我与俗常男人无异,喜欢性感的女子。
子君坐在床沿上一边擦头一边环视我的屋,只说,你这窝,弄得跟小媳妇似的。
我不开口,把莲子汤递给她,她接过来埋头就喝。喝完她便说,我累了,想睡。我知道她酒力不好,便关了灯,帮她脱了鞋,抬起她的脚放床上。她躺上床去便闭上眼睛。我抚她的额头,低头吻了她的发。
但我知道我是不能和她上床的。我们不同他人,我们是不言朝夕的……
我站立在暗中一会儿,轻声叫她,子君。她没应我,我想是睡着了罢。
我黯然走到阳台上去,雨都停了。夜色渐渐褪淡。凉风习习。我百无聊赖抽了支烟,看这暗夜下的寂寂市井。灯火深处,楼下的街衢缝隙间走过失魂的女子;转角处的小天窗透着一豆光亮,那是谁人又无眠。我沾了一身夜露,再进屋的时候,她已经沉睡过去。我坐在床边看她安恬无知的睡容,只觉今宵梦寒。
若得其情,哀矜勿喜。
我错过了你的童年,少年。你已成了有故事的女子,泅渡而去,心里这样衰老。我们的生命相隔了整整一条长河。我只想给你一副昭然若揭的干净怀抱,但这亦成了幻念。
子君。
我在书桌边看了会儿书,天就亮了。上午第一节还有专业课,我要回校。走之前下厨给她做好了早餐放在桌上,随手撕下一张便条纸想要留言,捉着笔俯身颤抖良久,却无话下笔,把纸揉成一团扔掉,回头看到她还在沉睡,安恬如婴。
一上午安安分分地上课,大的阶梯课室里人头黑压压一片,闷热难耐,那教授讲课半不活,甚是让人厌烦。我便中途出来到图书馆去呆着,找了几本书看,心猿意马地惦记着兰子君,惦记着她起没起床,吃没吃饭,中午哪里去,还在不在那房间。我惦记得难受,索性扔了书本回家去。
打开门,我见床空着,心里顿时凉透。书桌上的早餐还原封不动摆在那里。人走室空,我丧气地坐下来,望着那凉的牛奶发呆。
她走得这样急,连被子都没叠,一张字条都没有留啊。
下午在学校里碰到她,又见她笑颜。寒暄了两句,她说,昨晚谢谢你。唉,一会儿又要有事出去,不知晚上选修课考试还能否赶得回来。我想也未想就说,那你折腾你的事情去,考试我帮你去吧。她呵呵地乐了,道了谢,便又欢欢畅畅地去了。
晚自修时提前了十分钟找到她上课的教室去考试, 一个小时之后做完,估计她起码也能有个良的等级了,便交卷走出课室的门,转身之间,便看见她一人站在走廊,双脚并拢,背贴着墙壁,倒像是被赶出教室罚站的中学女生一样,寂寂的,眼底里总藏着不幸福的故事,像只安静而警觉的猫。
那一瞬间,我仿佛真切地看到她的少年。心里一下子有疼惜。
子君见我出来,便又笑容盛情地看着我,媚然地走过来挎起我的胳臂。我觉得她是因为发自内心的愉快,而笑容坦率自然。
我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来,竟甚是惊喜,问她,你折腾完回来了?
她打趣说,那是,看你做枪手怪不容易的。
出了楼,正是一个凉夜,我们散步到学校后门的小餐厅吃了一大盘煮蟹,清炒芥兰,还有阿婆汤,又去看艺术系的学生放的免费电影,老片子,《城南旧事》,放映室里简陋而看客稀少,都困闷得睡了过去。散场的时候她还靠在我肩上,我竟还是舍不得动,生怕她醒。巴望着就这样一直坐下去多好。
走的时候她又坚持要回宿舍去住。她回去时宿舍一个人都没有,长久的空床都被宿舍其它人用来堆东西。她犯困,烦躁地抓起床上别人的衣物扔到一边,倒头便想睡,未想到被窝那一股潮霉混合着灰尘的味道叫人呛鼻,睡不下去,又打电话给我,只说她想要干净床单。声音有泪意,极无助。
我急急忙忙抱了一叠干净的床单被套跑过去,又打了一壶开水,眼巴巴地在她宿舍门口等着给她。
她邋邋遢遢地走出来,拿过床单被套,放下水壶,在我面前捧起棉布,把整张脸都埋进去深深地吸气,末了,轻声说,晒得挺香的嘛。她又笑了。身上还穿着我给她买的衣。
我说,好好睡觉,好好睡觉,一切都会好的。
她还是笑,答我说,谁说我不好了?
她道了再见,就脚步轻轻地回了宿舍。
她住学校那段日子变得收了心,每天按时来学校上学。我见面就叫她姐姐,她也乐呵呵称应,嬉笑打闹几句,甚得开心。
也不知是否她身边人多繁杂叫她厌烦,但凡她在学校,我们便过初中生般两小无猜的俏皮日子,上课无聊的时候溜出教室来一起去小卖部买茶叶蛋吃;中午下课了嫌食堂拥挤便在水果摊上买西瓜和煮红薯来当午饭;也一起租老电影的录影带偷偷拿到学校的广播间去放着看,她总说很闷人;考试要抱佛脚,她便破天荒和我到图书馆自习,很偶尔地在操场走几圈,或者上街窜窜,在小巷里找餐厅吃她的家乡菜。偶尔会到我的公寓来彻夜看电影,喝点酒。
那时她甚是喜欢唱歌,被一家电台看中,经常去录音,有时也做广告,我便陪着她去,有次在路上的时候她兴致很好,给我讲一些她见闻过的噱头,说上次在排练厅见到的一个看上去挺有来头的惊艳美女,娴静地坐在那儿;结果果真“挺有来头”,坐下不久便不停有演艺公司的男人们按职位高低先后过去调情。子君一边讲一边模仿着当时情景,伸手搭我肩膀上,脸也凑过来作调戏状,她脸上的细细汗毛都触到我皮肤,我心里竟陡然狠狠地咯噔一下,表情都僵硬。自然,这点噱头她是不知道的。
那夜散步,倒影在江岸的万家灯火似翡翠琉璃,在夜色水波中轻轻摇荡,景色甚美。一个阿姨摆了摊子拍照,快速成像的照片。她兴致很好,要拍照。我笑,说她俗,把相机拿过来,拍了我们两人在路灯灯光下的影子。
两只影子靠在一起的,斜斜长长地映在地上,看上去极有深意可细细品味。是若即若离的两个人,却在彼此生命里有倒影。不言朝夕。
她把这张相片放进手提包里,说,我喜欢这张照片,我会记得这个晚上。
半个月之后,她跟男友又复合,回到了他家去住。
我的公寓还是那幽暗模样,陷在一片嘈杂的市井中像一块渐渐下沉的安静荒岛。
夜里有时候心事沉沉睡不着,起来听大提琴,伏在书桌上蒙着字帖练钢笔字。写着写着困了,才能倒上床去入睡。白日里常头疼欲裂。
在学校又不怎么能碰见她了。陆续地还是会在一堆朋友们吃饭聚会的时候碰见她,她亦习惯与我坐一起,总对我说,还是和你开心啊,还是和你开心。
我回她,那是啊,那你就回我公寓来一块儿快活啊。
她便笑着说,没问题,只要你让我高兴了,什么都好说。
姐姐,你这话可是地道的嫖客的语气。
谁嫖你啊。
两个人便打闹起来,没心没肺地笑。
5
过去是这样伤心地看她那笑颜啊,那又如何。子君。我又不能悲伤地坐在她身旁。
初见她,便觉得她已有太多往事,眉眼之间粉饰太平,她已忘记,她不提起,但我却心疼,舍不得她不快乐。只是奈何我错过了她的童年,少年。否则,我会给她安平的一生。
过去总觉得自己是要多无情便可有多无情的人。若要是谁觉得我待他淡漠,那么他的感觉是对的,因这世上人情薄如纸,我已疲倦,不再有兴致去做没有回报之事。我不过是俗人,无心为他人思虑。
但是我心里却清楚,子君不一样。我患她所不患的,哀矜她所不哀矜的,只愿留给她相见欢娱的朝朝夕夕,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后来这种惦念成了习惯,倒真的自己也富富余余地快乐起来了,心里有个人放在那里,是件收藏,如此才填充了生命的空白。
记得一夜看书至凌晨,又读到这样的句子:
……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做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
……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记忆与想念,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但我与那一天之间,到底要隔多长的时候,多远的空间,有几多他人的、我的、你的事情,开了几多班列车,有几多人离开又有几多人回来。那一天是否就掺在众多事情、人、时刻、距离之间,无法记认?那一天来了我都不会知道?我不会说,譬如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在天安门广场,我忘记了你。当时我想起你但我已无法记得事情的感觉。所以说忘记也没有意思,正如用言语去说静默。
这是蓝颜
下面的是一束河流
一束河流 七堇年
人生最美的早晨应当如此:在一夜细雨之后的古镇醒来,黑色的木质窗棂之外是滴着水的屋檐,缭绕云雾,以及隐隐青山的轮廓。慢慢起床,到楼下的小咖啡餐厅喝一壶普洱茶,听到极有品位的店主女孩放男中音赵鹏清唱的老歌《被遗忘的时光》。但彼时听着这一首歌的时刻,却果真是美妙享受得遗忘了过去所有的时光。
这年夏天是在束河。
我从泸沽湖赶往束河,七八个小时的车程。车上遇到一对老年夫妇,简略攀谈,知道他们已经走遍了云南,将要去束河,然后继续南下,前往腾冲等地。已然是白发花花的老人,有如此心力和精神,双双像蜜月期的夫妇一样去旅行,我顿时有夫复何求的感慨——若我是他们之间任何一人。因为是即兴决定前往,所以未做任何准备。连到了之后往哪家客栈都没有着落。正担心着旺季没有多余房间,夫妇建议说,可以和他们住同一客栈,叫彼岸花。他们有店主的电话,可以预订一下。我极喜欢这个名字,欣然同意。
丽江古镇、大岩古镇早就在过度泛滥粗糙的商业开发中变得面目全非,似乎而今只是一条酒吧客栈街。旁边的束河古镇,成为近年的旅行热点。我到达的时候,已是黄昏。彼岸花客栈来人接待,我提前下了客车,与那对老夫妇一起到了古镇门口。
和任何一座小酒吧和客栈一样,彼岸花临街,厅堂里是极为小资的咖啡餐厅,后面是一座天井。厨房与公共卫生间都在后院。二楼都是客房。没有想到店主老板竟然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极像芭比娃娃,我不知道一个这样花瓶的女孩竟然可以经营起客栈酒吧,闲谈之中她也说,单做酒吧或者单做客栈都比较轻松,但两样一起做还是很辛苦。开门很早,睡觉很晚。
我仅仅花了二十五元,便得到了一个双人间。
从未想到如此便宜。干净的房间,乳白墙面与黑色木地板,木窗宽大,推开望见云山寥廓。我非常惊喜。那自然是一样的地方。稍作整顿,我便出门散步。小镇不大,我顺着街道走下去,整座古城已经暮色尽染。
刚下过雨,石板路面犹如青铜镜。行人脚步落寂,两旁的店面皆是小资亮丽的风格,临街的位置总有人闲坐,伴着酒茶聊天,望着即让人心生羡慕。印象深刻的是几条古镇的清水渠道,临街缭绕,旧时用作家户取水之源,而今店家们将用绳子穿好的一串串听装啤酒浸在渠水中,声音叮咚作响,相必是这清泉冰凉透彻,足以替代冰箱的冷冻。真是妙不可言。
因为刚刚下雨,枝繁叶茂的高大树木皆显得翠绿如洗,望过去仿佛是眼中落入了薄荷一般清凉。
路过小桥,旁边有牌子介绍:束河古镇,《一米阳光》、《千里走单骑》拍摄地。右拐往前走,越来越安静偏僻,九鼎龙潭便到了。一池秀水碧如玉,我绕湖水一圈,打道回府。
当晚在彼岸花吃云南菜,我一个人坐一桌,角落里是老年夫妇,而旁边是一桌高兴的年轻少年,兴奋地吃饭并且打闹。
但我即便一个人,仍丝毫不寂寞。
这日的夜晚,天地森然,抬头有着暗蓝的厚重云朵,在夜幕之上如同歌声一般飘摇。我独自一人,无言走过束河的寂寂街衢,身后是一地氤氲的月光,静静照耀。山河入梦。
我开始明白为何会有人远自北京上海等繁华都市而来,爱上这里从此不再离开。开一家客栈,养狗,浇花,终日闲坐阅读,观望人来人往。心中的旧人旧事就此尘埃落定,不再提及,止步于人生的泥潭,转身就是空净。还有许多国外游客,在这里停留半年之久。他们通常独自一人,或者与伴侣一起。喜欢独处,也不爱交谈。
这大概是所谓的,To be alone,but not lonely.
在束河停留三日。从雨天到晴朗。我记得了那里的云起日落,小街絮语,便决定回家。这是生活所迫。我,何尝不希望能够闲坐在此,蹉跎时日。记得那年夏天是为写就《大地之灯》。极其辛苦,急于回家闭门创作,连旅途都不敢多享受。因为早就听闻丽江的失望之处,所以只是在顺路回去的时候看了看丽江。在城中疾走半日,倒是发觉与传言中一模一样。颇为惋惜。
午后我便坐上去往昆明的班车。在车上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由来已经两年时光。离开束河,我便寻找到赵鹏清唱的《被遗忘的旧时光》,很多个日夜反复听。觉得自己在变老。醇厚低浑的男中音,词调优美伤感。字字句句,娓娓而歌,却又宁淡如菊。
在这样多走过了便忘却了的路途中。在这样多被遗忘的时光中。它成为我至今最喜欢的一首中文歌曲。束河成为我最喜欢的一座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