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对于剧版出品方称电影《爱情公寓》擅自制作并提起诉讼这件事情应该如何看待
电影版《爱情公寓》还未上映便风波不断,先前陷入抄袭争议,如今再陷版权争端。8月6日,微博“爱情公寓”突然发博晒出多份协议书,称:《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联凡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
由情景剧《爱情公寓》原班人马打造的电影版《爱情公寓》原定于8月10日上映。情景剧《爱情公寓》曾经成为一代人的集体记忆,但也因为被扒出台词、剧情抄袭多部英美剧,而使得电影《爱情公寓》也陷入争议之中。
此外,该条微博也晒出了“《爱情公寓2》制作协议书”“关于影视剧《爱情公寓》续集开发声明”等文件,也标明了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对《爱情公寓》的版权权益。
微博称,联凡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并晒出了“申请函”,其中《爱情公寓》制片人兼编剧汪远为法人的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为“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