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血钻》—傻傻的电影、傻傻的我们
我不是圣人,也不是想表现什么。刚看完《血钻》这类题材的电影,总会让自己有些感慨。
血钻这部电影,应该可以说是很真实的反映了,在那个淘钻热的年代、在非洲战争四起的年代,在那生活人们的景象。简直不能用地狱来形容。
毕竟不是生活在那个地区与时代,我在观看完类似的电影之后,或许会悲天悯人的感慨自己现在多幸福一段时间,而后还是在为生活的柴米油盐焦虑、伤脑。
但是就算是那么一刹那的感触,也确实是有感觉,很想记录下那下触动我的地方和人。
一、傻傻的黑人父亲
一个普普通通的黑人,知道儿子被叛军抓了,没有特殊功能,也没有超能力,连枪都没有,想去叛军营找他儿子的时候,被人拦住了,居然还和拦他的人打起来了,并大言不惭的说着图上的话。我想不通他拿什么去保护他儿子,不过还是被这种有点傻纯粹的父爱给刺激了一把!
愤怒的父亲,在面对将儿子变坏的凶手时狰狞的表情
二、傻傻的好人
这是电影里面出现很短暂的一个人物,但估计他的出现对主角最后会做出这么伟大的决定起着很关键的作用。他是一个好人,在战乱的国家,自己养着一大批孤儿,并且教育他们识字读书。在他的眼里或许没有好人坏人之分,相信人心都是善的,只不过受到恶势力的鼓舞或摧残才做了坏事。
但是结果是他被童子军开了一枪,在送他去机场了路上,看他还是开着玩笑,并没有去责怪童子军向他开枪。也没有后悔自己要做出这么傻的行为,想着用爱去感化童子军。又回到我们经常想的好人真的有好报吗?那什么是好报呢?求仁得仁,又何怨载?
或许在他的心里,他就是想做一个善人,做一些善事,或许在周围人看起来再傻不过的善事、拿着生命开玩笑的善事。但这就是他,遇到坏人也想用爱感化。结果最后被开枪,但是他还是做了他认为该做的和想做的事,从他的角度来看,就算死了也无怨无悔,这算是报吗?
三、本来聪明后来又大智如愚的傻傻男主角
他一开始就是一个利欲贪心、胆大聪明的人。在影片一开始,他顶着这么多枪,还敢直接走进叛军的地盘,很冒险但也很聪明。和叛军头头讨价还价,同样很聪明,但是在利欲的催使下人们总会格外的胆大和聪明。
整个影片可以说主角都在为了一个100克拉的粉钻在努力、拼命,因为他想借着这个粉钻可以卖个好价钱,他终于可以离开非洲了,离开这个地狱之地。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结局的时候他却把终于拿到的粉钻,交给了黑人,把可以搭飞机逃生的机会让给黑人和他的儿子,当然他身上也中了一枪,不过我估计还是可以搭上飞机飞走的,可能就是他上了飞机,黑人和他儿子只能上一个了,那估计黑人也不愿意走了,结果肯定和他儿子会死在山上。
有些狗血好像这个坏人最后变好了,而且还是好到牺牲了自己。但其实或许那个好人说的没错,没有人本身就是坏的,他从小双亲就被虐杀了,一个人在非洲生活长大,生活教育了他保护自己,并且冷血无情。只是最后他一次一次被黑人对儿子的执着和执念所震撼而妥协,没有当过父亲的他,不敢相信一个人能为他的儿子能变得如此之勇敢、无畏。他被黑人可以说感化了、感动了。
看到这里的时候简直不能太帅,帅的又带一些感动。非洲那些叛军的残暴、难民们悲惨的生活、一条条人命就好像比蝼蚁还不值钱、伦敦商人们利益、女主角渴望能帮到难民而到想到战地去暴露血钻的黑幕、黑人对他家人的爱与执着、黑人儿子一开始的五好学生—被叛军洗脑成见一个杀一个的童子军—到后来还是愿意回到父亲身边、男主角一开始的聪明、利益到最后居然做出放弃利益、舍己救人的傻事来(估计也是看到血钻的利益给非洲人民带来的伤害,想去为终止这一切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电影剧情不复杂,有些地方有漏洞,有点傻但很真很感触。
并且我又一次看到利益带来的伤害,就像我的老家前几年盛产煤矿,诞生了一批暴发户也伤害了一大批家庭。看着镜子真的就会有些傻傻愤怒的想到:难道结婚时一定要带上钻戒才是真爱?还是会永久恒?判断是不是真爱去挖钻现场待一段时间或许更有力的证明!
ps:傻傻的我们
⑵ 谁能告诉我血钻石的剧情
故事发生在90年代非洲的塞拉利昂,当时内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时局一片混乱。丹尼·阿彻,一名来自南非唯利是图的商人,以及所罗门·范迪,一名当地的渔夫,被卷进了一场有关一块稀世之宝粉色钻石的纠纷当中,他们必须找到这块钻石,以此来挽救他们各自的性命。在他们都被关进了监狱之后,阿彻才弄清楚,所罗门被强迫离开家庭,到一个钻石矿里工作,而事实上他找到了那块稀世粉钻,并且偷偷地把它藏了起来。所罗门希望逃出监狱,用钻石交换被叛军抓去的孩子,家庭团聚之后过上平静的生活,可作为钻石商人的阿彻
则对粉钻有另外的打算。虽然两个人各自有自己的计划,但首要的事情是,他们必须联合起来逃出监狱,才能有生还的希望。
阿彻联系到了跟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美国女记者玛蒂·鲍温,希望得到她的帮助。玛蒂虽然有着自己来塞拉利昂的目的——寻找新闻素材,但她却被阿彻身上一种莫名的魅力所吸引,下定决心不惜卷入这场乱局也要帮助阿彻。很快阿彻和所罗门逃出了监狱,三个人怀着各自不同的目的,一起踏上了寻找粉钻的旅程
最后结局...唉...还是你自己看吧
影片还不错
⑶ 《血钻》是谁主演
电影《滴血钻石》 滴血钻石(又名:冲突钻石、血腥钻石或血钻)Blood Diamond (2006年12月份上映) 导演: 爱德华·瑞克 Edward Zwick 主演: 珍妮弗·康纳利 Jennifer Connelly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 Leonardo DiCaprio 阿诺德·沃斯鲁 Arnold Vosloo 吉蒙·休斯 Djimon Hounsou Oscar Isaac 上映: 2006年12月15日 美国 更多地区 地区: 美国 对白: 英语 字幕:www.ifuzhu.com 颜色: 彩色 声音: 数字化影院系统(DTS) 杜比数码环绕声(Dolby Digital) SDDS 片长:94 min / USA:120 min 类型: 冒险 剧情 惊秫 分级: 美国:R 发行公司: History Channel 剧情简介: 《滴血钻石》以1999年内战中的塞拉利昂为舞台,意欲揭示走私钻石行当的肮脏内幕。非洲大陆长期以来流传着一句俗语:“If You want long life,never touch the diamond!”——想要长命,别碰钻石,可见,璨然生辉的正八面体背后,掩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与鲜血淋漓的罪恶。 片名Blood Diamond并不是为拍这部电影而起的名字,这个词早已有之。英文还有Conflict Diamond、War Diamond等同义词,特指在战争地区,用来购买武器组织叛军,对抗合法政府或滥杀无辜,为这些“专项用途”而开采贩卖的走私钻石。因此,是先有这个词,后有电影取用现成的名词作题目。影片中有个情节,科奇上校(Arnold Vosloo饰演)抓起一把红土,说这是多少代非洲人的血浸染而成。而全片牵动众人命运的那颗巨钻,隐隐泛出淡红色,似也经鲜血染过。《血钻石》的故事,发生在1999年,世界在关注美国总统的拉链门事件,塞拉利昂处在内战。钻石走私者丹尼·阿其尔(迪卡普里奥饰演),偶然得知一个名叫索罗门·万迪(吉蒙·休斯饰演)的苦力,在叛军“革命同盟阵线”(RUF)掌控的钻石场里,私藏了一颗巨大的钻石。这颗鸟蛋大小的粉红钻石,苦力要借助它找到妻子儿女,全家团圆;走私者要凭了它做成最后一桩买卖,摆脱早已厌倦的走私生涯远离非洲;上校要用它继续他的军火生意;叛军首领要拿它作引子报复私藏珍宝的苦力;女记者要追踪它的去向揭露珠宝商的黑暗交易。最后,有人得偿所愿,有人魂归黄土,这颗多少人生命所系的石头,则锁进了地下室的一只编号箱。世间事原本许多荒唐,更何况,这是非洲! 这是影片中的一句流行语(catch- phrase):TIA,──This is Africa,──这是非洲。这句话由阿其尔说过两次,第一次是以非洲土著的身份,回答美国来的女记者对种种灾难的感触,是见惯不惊,是无动于衷,这就是非洲,是漠然。第二次是他举枪杀死追随十二年的上校,不是个人恩怨,而是你死我活,来不得半点犹豫,这就是非洲,是残酷。 预告片: http://trailer.imdb.cn/trailer/14744
⑷ 一部非洲电影,一群孩子拿着AK47·很残忍的电影!帮帮我·忘了名字了·以前在PPS上看到过
恩,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演过一部电影叫《血钻》里面有你你讲的那种非洲童子军,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我建议你看一部巴西电影,叫《无主之城》,讲的是巴西里约热内卢附近的青年黑帮,也有许多你所描述的情节,只不过孩子们稍微白了点。但是电影非常震撼。建议你看。美国的一个机构做过调查,关于世界最著名的100部黑帮片,其中大部分是美国的,亚洲只有一部,就是《无间道》,然后里面还有《无主之城》,而且排名比《无间道》还要高。
⑸ 一部找钻石的电影 不是那叫血钻的,我记得有个老头把钻石藏在枪托里面,还有人被螃蟹夹死,
中文名:刚果惊魂
上映:1995年6月9日
地区:美国
时长:109分钟
一家名为休斯敦地球资源技术服务公司派出了一个探险队在刚果寻找蓝色金刚石,结果在一天凌晨遇到不明生物的袭击,大部分队员的头骨被敲碎。 通过对现场连线传回的数据分析,总部的科学家罗斯小姐确认一个移动的黑影是大猩猩,难道是大猩猩伤害了人类?她向老板申请带队去现场考察,弄清楚发生什么,并继续寻找金刚石。她邀请一个大猩猩研究专家埃利奥特博士随行,后者养了一只叫埃米的母猩猩,教会她用手势表达语言和人类沟通。
正好埃利奥特第一次证实埃米做了一个梦,并让她把梦境画出来,这是第一个重要的发现:灵长类动物被证实也会做梦。之后他的助手从一本16世纪葡萄牙人探险家的书籍里看到一个图,记录的是刚果森林深处的一个名为津吉古城的废墟,和埃米画的很相似。而埃米正是幼年的时候因为母亲被击碎脑袋后,被人拯救出来辗转到了美国。她画的很可能是自己童年的记忆。博士正好需要一个机会戴着埃米去非洲证实这一切。
于是一个小团队很快组成,乘坐专机飞往刚果原始大森林去寻找传说中盛产金刚石的津吉古城。他们寻找蓝色钻石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质,能够极大提高计算机的演算速度,应用于光速的高能脉冲激光和粒子束武器系统,使得计算和拦截洲际导弹成为可能,这样核威胁就可能不存在了。和他们竞争的还有日本工业财团和欧洲工业财团,他们也得知津吉城的位置,前往探宝,整个寻找的前期,双方相互破坏对方的行动,绑架、栽赃、窃取信息,无所不用其极。 刚果的原始森林是危险重重的地方,很多地方是无人地带,有经验的导游很重要。地球资源成功和最有经验的导游芒罗合作之后,日本和的欧洲财团联合赶往津吉城
整个过程是一场赛跑,双方的电脑和智囊团不断对各个方案进行评估和优化。为了赶在对手前面到到达现场,罗斯他们选择了在丛林中跳伞,涉险过河的路线,一路被蚊子骚扰,被河马袭击,遭遇食人土著,险些被军阀的火箭攻击。他们的竞争对手欧日财团功败垂成,运输机被火箭击落,而地面队员的头骨击碎,死状凄惨,和休斯敦公司先遣队的死状一样。
其间大猩猩埃米离开了队伍,和野生的大猩猩交往了几天后返回。最后他们终于找了被人遗忘的津吉古城,用高科技手段看到了很多石雕壁画,了解到十四世纪钻石开采的情况。当天晚上他们遭到了几十只手持石杵的银背大猩猩的攻击,这种大猩猩是一种颠覆现有大猩猩知识的新物种,具有高度的智慧,懂得谋略,能够制造工具,攻击手段残忍。第一天被机枪火力网攻击,损失惨重后,第二天晚上改变策略继续攻击,杀死了几个脚夫。
考察队终于弄明白,古代的津吉人训练大猩猩用石杵杀人,担当守卫和警察的角色,攻击那些进犯或想他们想惩罚的人。津吉人还教会了这些大猩猩用手语配合声音表达意思。这些具有智慧的猩猩可能后来不堪压迫,造反杀死了人类,成为这片森林的主人,从此视人类为天敌。这些大猩猩通过一代一代的培训,把制造工具和攻击技能传承了下来,并发展出了完整的语言体系。他们在白天的时候还比较温顺,和普通的大猩猩一样,一到晚上,那些雄性的大猩猩就成为杀人的恶魔。
当明白这些之后,弹药快要用尽的考察队决定撤退,但是大猩猩阻止了他们的行动。这个时候太阳耀斑爆发,影响无线通讯,小分队和总部也失去联系,只能听由天命。危急时刻,埃利奥特和埃米合作,通过大猩猩的录音破解了十几个单词,并过滤出“走开”、“这里坏”、“不要来”三个词组,准备用喇叭播放。大猩猩很聪明,第三次进攻没有贸然出击,而是一直等到下暴雨,自动火力网失灵后才大举压境,杀死和杀伤好几个人,就要赶尽杀绝的时候,他们停下来了。原来暴雨停了,喇叭的声音终于能够被听到了,最后大猩猩听话地撤退了。
探险队几个主人公死里逃生,并在第二天如愿以偿找到了数量惊人的钻石矿。罗斯用炸药爆破矿脉,以评估矿藏量,这个小小的引爆正好引发了一直蠢蠢欲动的火山喷发,巨大的地震和岩浆涌出之后,津吉城被彻底毁灭,覆盖在800米深的岩石下面。探险队的幸存者跑上山顶活下来,回到欧日财团失事的地方,抢占了被食人部落占据的飞机,幸运地找到热气球,回到了文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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