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电影审查规定的剧本备案
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以下简称影视文化单位)摄制电影片,应在拍摄前将电影剧本(梗概)送广电总局或相应的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拟拍摄影片的备案报告;不少于一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份。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影视文化单位申请领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需向广电总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填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1)电影如何备案扩展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应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筹备,将所属电影审查机构人员组成、工作程序、技术设备等情况申报广电总局。经总局审批同意后在总局网站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各省级广电部门履行相关的电影管理职能:
1、省级广电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电影制片单位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工作,并及时向广电总局上报备案情况。拍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理论文献影片和中外合作影片,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电影剧本后,按相关管理规定报广电总局进行立项审批。
2、省级广电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电影制片单位的电影片审查工作,制片单位持省级广电部门的初审、终审意见,到广电总局电影局进行终审和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❷ 电影剧本写好后,是不是必须通过广电局审查然后备案
电影剧本必须通过广电局审查备案才能拍摄成电影。
《电影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影剧本必须审查备案。
第三章电影审查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负责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2)电影如何备案扩展阅读
电影剧本交有关机构审查前还需要先按相关条例自审。
《电影管理条例》第三章电影审查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技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❸ 如何查询电影备案
法律分析: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电影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❹ 电影备案怎么查询
摘要 你好,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电影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
❺ 电影备案怎么查询
您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信息:网络电影/网络剧的备案现在是由广电总局网络司进行负责。
在网上播放的所有电影/电视剧都需要进行备案。
网络电影/电视剧备案分为2种,分别为规划备案和发行许可,即对应了现在院线电影的剧本备案和发行许可。
所有备案都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和公示。
如何查看查询网络电影备案:您需要知道想查询的网络电影备案公示在哪一年哪一月。
打开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网址 点击打开,点击“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
在打开的页面底部(重要通知)下面,您可以看到最近公示的3个文件。
下载对应的备案公示Excel文件并打开,通过【Ctrl】+【F】进行名称搜索即可。
当然您也可以试试其他查询平台,比如影市之家,他们是一个影视项目数据查询与交流平台,实时抓取广电备案数据,然后提供多种筛选条件查询,你只需要输入影片名称,就能直接查询,还有一键打开官方对应公示目录的功能,非常的方便。
❻ 视频类,电影类网站怎么备案,如何申请备案证书
【重要通知】所有网络大电影需完成备案后方可上线,附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7-07-27 10:29:57爱奇艺网络大电影
【慧聪广电网】通知,为执行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经过过去一段过渡期后,从即日起,爱奇艺将对全部网络大电影进行规划备案、上线备案。
近期没有完成重点节目备案的网络大电影,将在完成备案之后排期上线,受此影响,将有部分网络大电影推迟上线,请广大合作方知悉。
推迟上线的影片,上线时间以备案流程时间为准后延,如备案完成,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合作方。
为方便大家了解网络大电影备案流程,防止因备案对影片上线产生影响,现对网络大电影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大合作方知悉,并务必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一、所有网络大电影均需备案
根据“通知”规定,凡是符合以下五类重点节目要求之一的,均需由网站进行自主备案。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招商主推的节目;
拟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网站(客户端)主页推广的节目;
拟优先供网站会员观看的节目;
投资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或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微电影);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自愿备案的其他重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二、网络大电影需要进行“规划”与“上线”两次备案
除去影片上线备案之外,凡是以网络大电影形式发行的影片,都需进行项目规划备案。
两种备案均由影片上线的视频网站操作;
已经或即将在爱奇艺开放平台提交的网络大电影作品,我们会根据提交作品时填写的相关资料,对影片进行规划备案;
尚处于项目前期、尚未在爱奇艺开放平台提交的网络大电影,可提前将项目资料按如下备案方式发送至爱奇艺相关负责人邮箱,提前进行规划备案以节省上线时间。
三、备案方式及流程
1.规划备案:
将备案影片信息按附件中表格填好,并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注明【规划备案】+片名;
备案内容:片名;制作单位;广电许可证;节目类型;题材;年代;内容摘要1500字以上,思想内涵300字以上;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广电审核)+5个工作日(爱奇艺自审)。
2.上线备案:
需在获得规划备案号之后提交;
提交内容:影片导演、制作人、主演、集数及时长等基础信息;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广电审核)+5个工作日(爱奇艺自审)。
3.以上流程是审核标准时间,以下情况不受20个工作日限制:
(1)备案内容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修改;
(2)上线备案阶段片名与规划备案不符、时长严重不符、故事内容严重不符等情况需重新从规划阶段走审批流程;
(3)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或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节目栏目审核意见反馈时间不受20个工作日限制;
(4)如广电审核对影片存有疑义,需视频网站提交视频节目进行审核。
4、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龙标)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内容不受以上备案要求限制
四、请尤其注意这几点
一定要填写“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单位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否则无法备案;
节目类型不可修改,均为网络电影(微电影);
类别、年代、报审类型、题材、是否重大题材这几项都需在表中的下下拉菜单中选择,不可自己填写;
内容简介不少于1500字,最好不超过1800字。思想内涵不少于300字,且不可复制内容简介;
注意内容简介和思想内涵中均不可出现错别字,网络用语,或恶意复制内容凑字数等现象;
责任编辑:贾巍
❼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改进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管理制度,提高电影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电影业健康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映的各类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动画片、专题片(含以上各类型的中外合拍片)等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审查和进口片审查。第四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的管理工作。
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和电影复审委员会负责电影片的审查。
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广电部门),经申请可以受广电总局委托,成立电影审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制片单位摄制的部分电影片的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属地审查)。第二章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第五条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以下简称影视文化单位)摄制电影片,应在拍摄前将电影剧本(梗概)送广电总局或相应的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
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提前办理备案手续。第六条办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拟拍摄影片的备案报告;
(二)不少于一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份。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
(四)影视文化单位申请领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需向广电总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填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申请书。第七条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的程序:
(一)制片单位向广电总局或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提出备案;
(二)广电总局或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发给《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式样附后)。
如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意见的,制片单位可按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进行拍摄;
如对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有修改意见或不同意拍摄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片单位;
如电影剧本需另请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的,需延长二十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制片单位。第八条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应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抄报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将定期在相关媒体公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第九条拍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按照广电总局关于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影剧本立项及完成片的管理规定办理。第十条拍摄重大文献纪录影片,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按照广电总局关于重大文献纪录影片的管理规定办理。第十一条中外合作摄制影片,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按照广电总局关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的管理规定办理。第三章电影片审查第十二条国家提倡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电影。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第十三条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诋毁民族优秀文化的;
(十)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❽ 微电影备案去哪里备案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9年1月17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升级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的通知》,升级“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增加“重点网络视频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报送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新的备案要求,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和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网络电影的剧本和成品片,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审核,申请号将在审查后发布。
在获得计划记录编号之前,不得射击。获得拍摄制作策划备案号后,将完成的影片提交省广电局审核,审核后获得网上备案号。网络播放平台进行电影合作,只能购买已取得网上备案号的节目。
详细介绍:
1、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电视剧制作前,制作单位将登录重点网络电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登记节目名称、主题类型、内容摘要、制作预算等策划信息。
重点网络电视剧包括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网络电视剧(网络动漫)和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网络电影。除重点网络影视剧外的其他原创网络视听节目,仍按原程序和管理要求备案。
2、策划备案号在广电总局网站公示,省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节目策划信息自动生成策划备案号,并自动汇总成表格,在广电总局网站公示。
3、重点网络影视剧制作完成后,还将公布网上备案号。重点网络影视剧拍摄制作完成后,片方应在备案系统中登记拟播出平台、实际投入、演员报酬等相关信息,并将完成的影片报送当地省级广播电视台行政部。审批通过后,自动获取记录系统生成的在线记录号。
❾ 拍一部电影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1、自审
首先要确定电影剧本没有违反审查条例如: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等。
2、报备
确定剧本没问题后,要到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会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始拍摄电影。
3、审查
电影拍摄完成后,要把影片交由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上映。
(9)电影如何备案扩展阅读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具体审查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技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负责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电影审查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审查不合格,经修改报送重审的,审查期限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复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