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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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是很多学表演的学生梦寐以求的学校,那么它的招生要求有哪些呢?
四、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五、凡报考考生应提前向生源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六、需参加其组织的专业考试。
七、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2.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要求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1)表演学院专业要求: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2)注意事项: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严禁穿着增高鞋,使用增高垫;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 2018 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北京电影学院录取条件扩展阅读:
办学实力
截至2018年9月,学校有教职工561人,其中专任教师336人,外聘教师85名。学校拥有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及北京市“四个一批”人才、“高创计划”领军人才、全国及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先锋、长城学者等人才百余人次。
此外,学校有多位教授在国内外重要电影(电视)节担任主席、评委,在国内专业学术团体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的教师数量众多。
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录音系教学团队(带头人:黄英侠)、摄影教学团队(带头人:穆德远)
3. 考北京电影学院必须有哪些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3、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各专业要求中对应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者可以报考。
4、具体报考条件以北京电影学院官网的最新招生简章为准。
北京电影学院简介
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表演艺术研究所,1951年迁址并改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改为四年本科建制的北京电影学院。
学校现有文学系、导演系、摄影系、电影学系、影视技术系、表演学院、声音学院、美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摄影学院、数字媒体学院、视听传媒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高职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院系及研究生院和基础部,涵盖了电影创作的每一个行当。
4.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招生要求是什么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招生要求为: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
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声乐考试主要是考察考生嗓音以及音准、节奏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可以事前准 备一两首歌曲,通过演唱,使考官对考生的嗓音条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在台词考试中,普通话标准,发音的位置正确,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考试的时候,考生可以事先准备一段诗歌、散文、故事、寓言或者话剧、电影中的一段独白。
(4)北京电影学院录取条件扩展阅读: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介绍如下:
考生要事先准备一段舞蹈、体操、武术等。考官为了更好地考察考生的身高、四肢、肩宽和身体各部的比例,考试要求考生穿着紧身的衣裤,不允许化妆。
对考生内外在素质的综合考察。除了对考生外部形象、气质有一 定的要求外,更主要的是对考生内部素质的考察,主要看考生的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激情和应变能力。
5. 进北影要什么条件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创意策划)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2名。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2名。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电影导演)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0名。
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4.11。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4.44。
(5)北京电影学院录取条件扩展阅读
为便于新生及时准确接收到《录取通知书》,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会收到来自中国邮政的短信提醒或者电话通知。
考生查询录取通知书邮件方式:
(1)根据提醒短信中的邮件单号,在EMS官网或者官微(公众号:ems-cnpl)中查询;
(2)根据考生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在EMS官网或者官微中查询录取通知书的邮件状态。
如一周之后尚未接收到《录取通知书》,请自行拨打快递公司查询电话:010-82073971(周一到周日8:00—17:00),18519361860(在座机无法接通时可拨打此号码)。首先告知查询北京电影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同时提供新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高考考生号。
6. 去北京电影学院要有什么条件
摘要 北京电影学院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7. 考北影要具备什么条件(表演系)
考北影表演系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般说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考台词、表演、形体和声乐等几个大项,分为初试、复试和三试这几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是北京电影学院初试。在初试中,考生首先需要作简单的自我介绍,报考号,身高,来自哪里等。在这个过程中,考生声音要响亮,吐字一定要清楚。简单的自我介绍后,真正的考核开始了。
台词:考生朗诵自己准备的小说,散文或者寓言,题材最好是关于亲情,爱情或友情,要健康,至于选什么体裁倒没有严格限制,只要考生擅长就好,但文章长度最好控制在三分钟左右。
表演: 也许是命题,也许是规定情境,一组人一起做, 无论怎样考,考生都要认真地听好老师的要求,表演时从心出发,力求真实、自然,切忌矫柔造作或卖弄。
声乐:考生唱自己准备的一首歌,北京电影学院老师主要考查考生的声音和音准,唱错词了也没关系,声音条件好就行。
形体:考生跳一段自己准备的舞蹈,什么都行,自己准备伴奏,跳舞时注意表情和眼神。
(7)北京电影学院录取条件扩展阅读: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具有高中文化水平(或同等学历)的男女青年,持所在单位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2、 凡参加北京电影学院表演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进入当年三试者可免表演训练班入学专业考 试,直接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学习。
3、 年龄要求30岁以下。
8.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什么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是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专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网上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9. 报考北影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1)表演学院专业要求: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
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2)注意事项: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严禁穿着增高鞋,使用增高垫;进入三试
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 2018 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
《专业考试准考证》。
(9)北京电影学院录取条件扩展阅读:
一、关于提交报考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带有 2018 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
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
交);
4、《北京电影学院 2018 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5、《专业考试准考证》;
6、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
二、报考材料上报:
1、报考我校各专业(除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的考生,参加各专业面试(最后一
阶段)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
2、报考艺术与科技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的考
生,需在参加面试科目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
3、报考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由于不设面试,故专业考试成绩通过的考生,需立即于规定期间以特快专递形式向专业考试通过的院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的复印件。
4、对于兼报以上三个专业的考生,须分别按照所通过的专业向所在院系进行报考材料提交。
如遇以下情况,我校将取消考生专业报考资格及专业考试各阶段成绩: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或身份不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
(2)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3)我校向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报送考生信息数据时,被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不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电影学校招生网:2018 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10.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条件有什么
北影的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唯一、世界知名的电影专业高等院校,是北京市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艺术高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面向全国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含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外)。文、理兼招,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外)和高考文化课考试。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范围内的,考生均须按所在省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第九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规则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
第三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电影学专业、摄影专业。
第四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依据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数,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附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文、理】× 100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含附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第十二条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除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外,高考总分还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按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具体的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北京电影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十六条 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第十八条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网址:http://www.bfa.e.cn。
第十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