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年暑假 北京电影学院什么时候放假
2022年暑假
北京电影学院七月五号放假
B. 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2022
您好,2022年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如下(以表格形式呈现部分省市):
C. 常远北京电影学院哪一届
2000年
常远进入中国全总文工团,成为一名青年相声演员。为跳出爷爷的生活圈子,2005年,常远考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成人教育班。
D.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等十一项规章的决定
一、北京市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2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6〕22号文件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订)
第四条修改为:“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拍摄电影、电视的,须由拍摄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批准:
“(一)征得文物使用单位同意。
“(二)提出拍摄计划(包括分镜头剧本、拍摄项目、拍摄时间、布景、用电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文物管理部门审批。
“(三)在拍摄中更改拍摄计划的,须经原批准的文物管理部门批准。
“获准拍摄电影、电视的单位,须提出防火安全计划,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管理的规定》(1988年10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8〕92号文件发布)
1.第三条修改为:“在过街桥、道及其附近进行施工(包括维修作业),影响过街桥、道安全或正常通行的,施工单位须在施工前征得市或者区、县市政管理部门同意。”
2.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中的“市政工程管理处”改为“市或者区、县市政管理部门”。
3.第六条第二项修改为:“未经批准在过街桥、道及其附近进行施工,有碍过街桥、道的安全或正常通行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政管理部门责令停工。”
4.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过街道、桥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三、《北京市经营中国字画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11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8〕107号文件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订)
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条中的“市文化局”改为“区、县文化行政主管机关”。四、《北京市珍贵文物复制管理办法》(1992年3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4月22日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订)
1.第四条修改为:“经营珍贵文物复制业务的,其生产场地、工艺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删去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十条第二项。五、《北京市游泳场馆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9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10月15日北京市体委、公安局、卫生局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订)
删去第四条中的“公安机关和”。六、《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管理办法》(1994年1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7年12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订)
1.删去第六条第二项和第七条第一款中的“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
2.删去第十条。
3.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计算机的单位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进行病毒检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故意制造、传播、复制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1997年2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号令发布)
1.第九条修改为:“汽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废,不准上道路行驶。”
2.删去第十一条。
3.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八、《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199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发布)
1.删去第十三条中的“证书和相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资质”。
2.删去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并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认定。”
3.删去第十七条。
4.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七条,修改为:“人防工程竣工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依法向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并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 普通人怎么考北京电影学院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比较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电影学专业、摄影专业。
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录取比较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依据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数,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比较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F. 北京市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管理暂行办法(97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文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文物局)主管本市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的管理工作,公安消防机关主管拍摄现场消防安全的监督工作。凡在本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拍摄单位),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服从管理和监督。第三条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包括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和革命纪念建筑物等,下同)室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壁画、彩塑、浮雕、雕龙柱、楠木殿房等重要文物的古建筑室内,不得拍摄故事片(包括电视剧,下同)。第四条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拍摄电影、电视的,须由拍摄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批准:
(一)征得文物使用单位同意。
(二)提出拍摄计划(包括分镜头剧本、拍摄项目、拍摄时间、布景、用电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报文物管理部门审批:
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拍摄故事片的,除故宫外,由市文物局批准,其余均报请国家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并报市文物局备案;
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的,报市文物局批准;
在区、县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的,报所在区、县文化文物局批准。
(三)获准拍摄电影、电视的单位,须提出防火安全计划,连同拍摄计划报负责该文物保护单位防火安全的公安消防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得布景拍摄。
(四)在拍摄中更改拍摄计划的,须经原批准的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关批准。第五条获准拍摄电影、电视的单位,在拍摄活动中,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批准的计划拍摄,负责保护现场和文物的安全,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除拍摄内容需要外,禁止在拍摄场地吸烟,禁止携入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三)电器设备须有专人看护,照明灯具应避开易燃物,易爆灯具须有防爆装置;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四)配备必要的消防、给水设备;
(五)安装道具、布景和其他器械,不得碰、擦伤文物,用毕及时拆除;
(六)不得以古建筑屋顶、墙体、古塔、碑刻等作为演员表演格斗、攀登、跳跃时的道具;
(七)不得随意移动文物;
(八)在有壁画、彩塑、彩绘等文物的古建筑室内拍摄纪录片,不得使用强光灯;
(九)书画、纺织品、漆器等易损文物,不准拍摄,必要时得用仿制品。第六条文物使用单位不得向未经批准的拍摄单位提供拍摄场地和文物资料。
文物使用单位要指派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管理,并协助拍摄单位做好拍摄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应予劝阻。对不听劝阻的,文物使用单位有权停止其拍摄,并向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关报告。第七条拍摄单位应向文物管理部门交纳文物保养费;向协助拍摄的工作人员支付劳务费;向因拍摄活动减少经济收入的文物使用单位支付补偿费。
文物保养费的核收标准,按市文物局和市物价局的规定执行。劳务费、补偿费的数额由拍摄单位与文物使用单位商定。第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拍摄和更改拍摄项目的,由文物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收缴非法录制的胶片、磁带,按拍摄时间计算,每小时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不遵守本办法拍摄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由文物管理部门对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向未经批准的拍摄单位提供文物、资料及拍摄场地的,由文物管理部门对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损毁文物的,须赔偿损失。
(五)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责令其停止拍摄。
造成火灾,损毁珍贵文物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第九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文物局负责解释,有关消防管理的,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1986年3月1日起施行。
G. 北京电影学院文化课要多少天津
文320分、理300分,还要按照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100。
H. 北京市电影、电视、广播节目摄制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电影、电视、广播节目摄制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电影、电视和广播节目摄制演播的摄影棚、录音棚、录相室、演播室以及外景拍摄等摄制场所(以下统称摄制场所),均适用本规定。
利用古建筑拍摄电影、电视的,应遵守《北京市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摄制场所,其防火设计与施工,必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防火安全技术规范,报市消防局审查批准。摄制场所防火安全技术规范由市消防局制定另发。
本规定发布前已有的摄制场所,由摄制场所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一场所管理单位)报市消防局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要限期达到本规定的要求。第四条摄制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场所管理单位负责。
场所管理单位应将摄制场所作为本单位防火部位管理。建立防火责任制,确定防火负责人,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制度,制定消防方案。较大的摄制场所,应配备专职消防人员。
摄制(含演播,下同)期间的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由摄制组织的负责人和场所管理单位共同负责。摄制组织负责制定现场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并与摄制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参加摄制人员超过100人的,须制定安全疏散方案。场所管理单位的保卫部门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现场消防检查,监督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第五条摄制场所须执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在摄制场所布景,须经场所管理单位的保卫部门同意;火灾危险性大的,
由保卫部门报当地区、县公安机关批准。
2、天桥、灯板、幕布和场景周围,配电室、灯光操作室、空调室等防火安全
重点部位,均须配备相应的轻便灭火器材,经常检查,保持有效。新建摄制场所,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并保持有效。
3、摄制场所及其相毗连的房屋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液化石
油气灶、电炉等炉具,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4、摄制场所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确因摄制节目需要使用明火或使用易燃
易爆化学物品时,须经场所管理单位的保卫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管理。
5、确因摄制工作需要,临时安装电气设备的,须经场所管理单位同意,由电
气专业人员安装。
6、摄制场所周围须设置防火通道,距场所25米内不得设置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或可燃材料堆放场。
7、摄制场所内的疏散通道须保持畅通。不用的布景、道具和无关物品,须及
时清理,不得在摄制场所内乱堆乱放。
8、摄制场所停止或暂停摄制工作,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设置场所内的
全部电源。第六条设置场所须设值班人员。每天摄制活动结束后,须由场所管理单位的保卫部门、专职消防人员及值班人员共同进行检查,查明无异常现象时,值班人员才能接班。除值班人员外,禁止他人在摄制场所留宿。
摄制场所须设值班电工,发现火情,迅速断电。第七条禁止在摄制场所举办与摄制工作无关的群众性活动。
第八条对在执行本规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九条违反本规定,造成火险隐患的,由公安机关限期改进;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或部分停止使用摄制场所。因违反本规定,发生火灾事故的,由公安机关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或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规定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I. 北京电影学院在北京哪个区
北京电影学院蓟门校区在北京的海淀区,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校区在北京的怀柔区。
学校现有文学系、导演系、摄影系、电影学系、影视技术系、表演学院、声音学院、美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摄影学院、数字媒体学院、视听传媒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高职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院系及研究生院和基础部,涵盖了电影创作的每一个行当,囊括了电影创作的全部环节,是唯一能独立进行故事片长片、动画片长片创作的院校。青年电影制片厂既是学生电影创作实践的组织指导单位,又是教师艺术创新实践的生产单位,出品了大量优秀的影片和学生毕业作品。
学校以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作为学科建设核心,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电影学学科体系,发挥其引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以艺术学门类下的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与电影学学科互补共进,适当发展与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其他学科交叉的学科。注重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北京“四个中心”特别是文化中心与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定位,服务电影强国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面向世界电影发展前沿,深入推进国际化战略,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J. 400分能上北京电影学院吗
高职高专艺术类学生400分可以上,如果是普通高中的考生则上不了。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都是需要校考的,并且校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报考,但在校考之前所对应的艺考专业必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统(联)考,并且艺术专业的省统(联)成绩必须达省级对应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不合格人员即使校考成绩再好,在招生录取时省级招生办也不会投放档案,所以艺考生最少要经历省级统(联)考和校考双合格的考生,才有机会参与北京电影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