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近年来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体现在哪些方面
近年来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票房与市场规模的显著增长是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国内消费者对电影娱乐需求的不断提升,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多部国产电影在国内外取得了亮眼的票房成绩,显示出中国电影市场的巨大潜力和吸引力。
电影质量与多样性的提高也是发展的显著特点。中国电影人不断探索新的题材和表达方式,创作出众多深受观众喜爱的作品。从传统的历史剧情片到现代的科幻、喜剧、动画等多种类型,中国电影在内容和形式上越来越丰富多样。
技术革新与产业升级为中国电影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数字化、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先进技术在电影制作和放映中的应用日益广泛,提升了电影的观赏体验。同时,电影产业链条的完善也推动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包括制片、发行、放映等各个环节的协同进步。
国际影响力的提升是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的又一亮点。越来越多的中国电影在国际电影节上获奖,中国电影人和作品在国际舞台上的曝光度不断增加。这不仅提升了中国电影的国际知名度,也促进了中外电影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2. 从世界范围看,电影产业的发展模式主要有哪几种
电影产业的发展模式主要好莱坞模式、多片整合模式、完片担保模式。相关介绍具体如下:
1、好莱坞模式:主要是指以某种受欢迎的影片为模式,进行批量生产,成为对模仿的模仿。这种模式有格里菲斯开创并由好莱坞在以后几十年逐渐丰富完善,是一个经典好莱坞理论。
2、多片整合模式:将投资人的资本按科学比例组合投在多个电影项目上,在3至5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分期制作、发行。并以其差异性和投资方式的组合性,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投资风险,尽可能提升电影组合的整体投资回报。
好莱坞早在1995年就将投资组合理论运用于电影投资,因此吸引了大批保险资金和养老基金。通常一个投资组合中会包括20至25部风格不同的电影,这极大地压低了投资人的风险。如今这一理念也传入中国,国影投资基金便是采用这一理念运作的。
3、完片担保模式:电影制作方需要资金拍摄新电影时,一般会通过担保方寻找上游机构进行投资。而电影担保方既要了解整个电影的结构、剧情、演员,从而准确评估电影将来的票房收入,又要说服上游资本投资该影片。
从某种程度而言,担保方对电影制作的上下游存在着很强的渗透和控制能力,这也是电影市场成熟的标志之一。
电影产业具有独特的盈利模式
中国电影产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电影票房收入、出售电视电影频道播放权收入,广告收入、衍生品开发收入、网络版权收入等几个方面,其中电影票房是主要收入来源,而票房收入在电影产业链中釆取的是分账制,就是制片方、院线和影院之间对电影票房收入按比例分成。
电影院线在下游控制电影放映,凭借其垄断势力获得分成比例有逐渐扩大趋势。为保护制片方的利益,促进电影业健康发展,在2008年底广电总局下发指导意见,建议国产影片的制片方分账比例提升至43%,放映方不得超过57%。电影产业这种利益分配模式势必会对电影产业投融资产生影响。
3. 《电影产业促进法》有哪些内容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便利各类市场主体、社会资本进入电影产业。
一是降低从事电影摄制等业务的市场准入门槛。不再要求从事电影摄制业务的企业“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对社会资本投资电影摄制等业务不作限制。
二是减少行政审批。取得《电影摄制许可证》的企业摄制电影,只需将电影剧本或者电影剧本梗概予以备案;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影流动放映业务,只需将有关情况予以备案;将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国产电影送往境外参加电影节(展)的,只需将有关材料予以备案。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相关信息、避免重复投资,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电影的基本情况以及批准设立的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布。
(二)通过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扶持措施,激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从事电影活动。
一是国家通过设立电影专项资金、基金等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引导相关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基金加大对电影产业的投入力度。
二是从事国产电影的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三是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为电影企业提供支持。
四是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推动和扶持电影院的建设和改造,并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五是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以投资、捐赠等方式发展电影产业,并依法给予优惠。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电影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电影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维护电影市场秩序。
二是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加盟电影院线企业的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
三是执法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惩治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4. 第二十条电影是哪条法律
第二十条所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是我国为了促进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涵盖了电影创作、制片、发行、放映等多个环节,并规定了相应的扶持措施、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
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对电影产业的支持和保障措施。该条款指出,国家支持电影产业的发展,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措施,旨在降低电影产业的运营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此外,第二十条还强调了国家对电影产业的引导和监管职责。国家通过制定电影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电影市场监管、推动电影科技创新等方式,引导电影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电影产业健康发展的行为,国家也将依法予以惩处。
在电影产业的发展过程中,第二十条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鼓励了更多的资本和人才投入电影产业,促进了电影创作的繁荣和多样化。同时,通过加强监管和引导,也确保了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综上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第二十条是国家对电影产业支持和保障的具体体现,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措施以及加强引导和监管,促进了电影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这一条款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推动电影创作的繁荣和多样化,也提升了我国电影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二十条规定:
国家支持电影产业的发展,并为此采取下列措施:
(一)将电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制定和完善适应电影产业发展需要的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优惠政策;
(三)加强电影人才培养,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开设与电影相关的专业和课程,加强电影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制定电影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电影产业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中国电影走出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适应电影产业发展需要的电影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电影产业投融资引导和保障。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依法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对电影产业提供融资支持和保险服务。
国家制定电影产业发展战略,完善电影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将完善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网络、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等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给予补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电影市场秩序,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以下统称电影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影,是指运用视听技术和艺术手段摄制、以胶片或者数字载体记录、由表达一定内容的有声或者无声的连续画面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的作品。
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还应当遵守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条从事电影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第四条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和保障电影创作自由,倡导电影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电影。第五条国务院应当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制定电影及其相关产业政策,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第六条国家鼓励电影科技的研发、应用,制定并完善电影技术标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电影技术创新体系。第七条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第八条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电影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电影工作。第九条电影行业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业务交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第十条国家支持建立电影评价体系,鼓励开展电影评论。
对优秀电影以及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电影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参加境外电影节(展)。第二章电影创作、摄制第十二条国家鼓励电影剧本创作和题材、体裁、形式、手段等创新,鼓励电影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根据电影创作的需要,为电影创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验生活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第十三条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涉及重大题材或者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题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影剧本报送审查。
电影剧本梗概或者电影剧本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将拟摄制电影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并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出具备案证明文件或者颁发批准文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四条法人、其他组织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境外组织合作摄制电影;但是,不得与从事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合作,也不得聘用有上述行为的个人参加电影摄制。
合作摄制电影符合创作、出资、收益分配等方面比例要求的,该电影视同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摄制的电影。
境外组织不得在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境外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电影摄制活动。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公安、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等部门,为法人、其他组织依照本法从事电影摄制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从事电影摄制活动的,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在摄制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