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电影学院多少分
北京电影学院各专业分数线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以下简称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441分后不分文、理,按专业考试成绩百分之六十与文化考试成绩百分之四十综合排序,成绩达到58、98分,择优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441分后不分文、理,按专业考试成绩百分之五十与文化考试成绩百分之五十综合排序,成绩达到63、16分,择优录取。
3、导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42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文、理科均为2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表演相声、喜剧表演班,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文、理科均为2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北京电影学院简介:
北京电影学院,简称北电(BFA),是中国唯一、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电影专业院校,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公办艺术院校。
北影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最终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建校60余年来,北京电影学院为新中国电影事业培育了2万余名电影工作者,被誉为“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
『贰』 北京电影学院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考多少科各种条件是什么
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也不知道你要报考哪个系,都给你写出来了
北京电影学院
2006年本科录取分数线
表演专业(表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286分。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76分。
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文科、理科均达到350分。
摄影专业(图片商业摄影方向):文科、理科均达到358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人物造型方向):文科、理科均达到31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文科、理科均达到370分。
广告学专业(影视广告方向):文科、理科均达到290分。
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文科、理科均达到320分。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文科、理科均达到324分后,。
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科、理科均为366分。
导演专业(纪录片方向):文科、理均达到455分,对于文化过线的专业合格的考生,要求英语分数不得低于90分(满分150分。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 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 理科均为63.86分。
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名,文科、理科考生达到408分。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名(男女生比例各占50%),达到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55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75分。
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名,文科、理科均达到427分。
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高考成绩达到384分。
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为516分,理科为528分)。
2005年录取分数线
系所及专业名称 文科 理科
最高分 最低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文学系影视文化与传播 539 445 570 477
导演系剪辑 554 448 548 477
表演系表演 472 235 493 251
摄影系电影摄影 551 329 487 410
录音系录音艺术 567 476 529 416
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 396 279 444 295
美术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462 335 543 463
新媒体艺术 496 333 422 357
管理系影视管理 567 437 539 437
文化经纪人 494 381 499 382
摄影学院图片摄影 557 363 548.59 411
动画学院动画艺术 475 279 474 302
游戏设计 555 325 411 341
漫画 512 298 368 228
电影学系影视媒体理论 578 473 559 482
影视技术系网络游戏 507 458 507.85 428
2004年
一、本科录取原则,以下分专业说明录取原则:
1、 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电视剧作方向):文科(不含数学)达到348分,理科(含数学)达到433分。
2、 摄影(电影照明设计方向)、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管理方向)、动画(电脑动画艺术方向):文科(不含数学)需达到208分,理科(含数学)需达到260分。
3、 动画(动画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特技方向)、广告学(影视广告方向):动画(动画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特技方向)、广告学(影视广告方向)要求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55分。
4、 录音艺术(音乐录音方向)、表演:文科(不含数学)需达到208分,理科(含数学)需达到260分。
5、 录音艺术(不含音乐录音方向)本专业要求学生高考分数达到北京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即文科435分,理科433分。
二、高职专业
我院共有四个高职专业(4个专业方向),分别是录音艺术、动画(电脑动画制作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管理方向)、表演。以上专业须达到北京市艺术类专业(其它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文科不含数学175分,理科含数学206分,对于个别省市文理不分的学生根据有利于考生的原则,分别以文理标准要求,只要符合文理分数线之一,即视为文化过线)。
关于2007年本科、高职招生答考生问
问:北京电影学院今年招生有无新的举措?
答:为了能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更加便捷的报考渠道,更广泛的选拔具有动画创作潜质的人才,今年我院从动画学院动画专业开始试行网报、函报以及面报三种形式,考生可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初试作品(详细请见《简章》),省去考生来京参加初试等费用,这一举措将推动我院今后招生考试形式的改革。
问:北京电影学院今年设几个考点?
答:今年仅设北京电影学院一个考点。在此我们提醒考生注意:2007年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前,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当地高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凭此证件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所报考专业如属省统考专业范围,考生还须按当地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参加省组织的联考。有关艺术类高考报名和省统考相关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市)高招办咨询。
问:2007年招生简章及专业介绍及考试辅导如何购买?
答:北京地区的考生可到我院收发室直接购买(为方便考生,周六、周日不休息),外地考生可汇款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8”。汇款时须写清楚您的姓名和地址,我们收到汇款会及时寄发。《北京电影学院2007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含一份报名表12元(含邮资),《北京电影学院专业介绍和考试辅导》为25元(含邮资)。我院招生简章的主要讯息已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将于近日全文发布。
问:专业考试中,可兼报几个专业?
答: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报名资料请自备两份)并参加该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
问:今年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答:2007年的录取原则在招生简章中有详细说明,具体的录取分数线待高考结束后根据具体专业考生的整体分数情况确定。想了解去年的录取分数线,可登陆北京电影学院主页,点击“招生信息”一栏,在“2006年本科、高职录取原则”中将有各个专业的录取详细情况,只供考生参考。
问:报考贵校有身材限制吗?
答:除表演专业在身高上有特殊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3米,女身高不低于1.62米),其他专业均无身材限制,具体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要求请关注当年招生简章。
问:文化考试对语种有限制么?
答:对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考试无语种限制,但入学后一律学习英语。
问:有些院校在专业考试期间不允许家长陪同进入校区,贵校是怎样规定的?
答:由于专业考试期间正处于寒冷的冬季,我们考虑到报考我院的考生来自全国各地,且年龄较小,很多问题需家长协助。为此,我院在校园环境有限的情况下,开辟家长休息室及考生候考区,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最大的便利。
北京电影学院2007年本科、高职招生简介
一、本科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 号 系 别 专 业 ( 方 向 ) 学制(年) 人 数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 4 20
2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文化与传播) 4 20
3 导演系 导演 (故事片) 4 15
4 表演学院 表演 4 30
5 摄影系 摄影 (电影摄影) 4 12
6 摄影系 摄影 (多媒体影像创作) 4 6
7 录音系 录音艺术 4 15
8 录音系 录音艺术 (影视音乐录音) 4 12
9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 4 12
10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影视特技) 4 10
11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影视广告导演) 4 12
12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新媒体艺术) 4 10
13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 (影视管理) 4 25
14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经纪人) 4 25
15 电影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媒体理论) 4 11
16 摄影学院 摄影 (图片摄影) 4 15
17 动画学院 动画 (游戏设计) 4 20
18 动画学院 动画 (动画艺术) 4 30
19 动画学院 动画 (电脑动画) 4 30
20 动画学院 动画 (漫画) 4 15
『叁』 考表演,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的成人高考专升本请问都考什么科目有成人考试的复习题么
更正,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有表演专业专升本,但没有表演系,也不属于北电表演系。
文化考试是参加北京市成人高考,具体科目是: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每年的分数线不同一般在100分左右。(注:单科满分是150,分数线是三科总分。如无特殊政策不会要求单科成绩)
『肆』 北京电影学院,正确要考多少分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 2019 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3、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要求依据“第九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对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者可报考。
二、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 100 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 403 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76 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 69.96。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报考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带有 2019 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4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交);
4、《北京电影学院2019 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5、《专业考试准考证》;
6、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
(4)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专业加试满分多少扩展阅读:
关于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课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须同时携带户口卡)和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A4 纸大小),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场安排:北京考点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外埠各考点:各专业初试以及动画专业、漫画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公布的“专业考试考场安排”为准。
外埠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校一起评判;进入下一阶段的合格名单及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北京本部)指定“发榜处”。
3、考试纪律: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伍』 北京电影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005年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414达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412
3、动画专业(网络游戏方向)414达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排名,择优录取
4、导演专业(剪辑方向)院定线 (不含数学)414,按专业40%加文化课60%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英语不低于90分
5、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不含数学)248按专业40%加文化课60%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不含数学)248达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排名,择优录取
7、表演专业(表演方向)(不含数学)248专业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412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9、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不含数学)248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语文90分以上,外语80分以上
1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不含数学)248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语文90分以上,外语55分以上
11、表演专业(表演方向)2年(不含数学)194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2006年
北京电影学院属于艺术类院校。2006年2月份进行了招生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并确定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涉及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台地区),本科、高职生合计1480人。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2月份的专业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成绩,根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高职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高职录取原则如下:
一、 本科录取原则,以下分专业说明录取原则:
1、表演专业(表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7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摄影专业(图片商业摄影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58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人物造型方向) 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1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广告学专业(影视广告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29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2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9、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24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0、动画专业(漫画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6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1、导演专业(纪录片方向)须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55分,对于文化过线的专业合格的考生,要求英语分数不得低于90分(满分150分),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63.86分后,择优录取。
13、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达到我院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08分后,择优录取。
1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男女生比例各占50%),达到我院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55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75分后,择优录取。
15、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达到我院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27分后,择优录取。
16、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达到我院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84分后,择优录取。
17、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为516分,理科为528分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二、 高职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办法为:
1、影视表演专业(表演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2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影视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影视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234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文化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对于个别省市高考是3+综合考试或者3+2考试等的考生,根据有利于考生的原则,分别以文理标准要求,只要符合文理分数线之一,即视为文化过线。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我院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政策,在录取完第一志愿后,如果还有招生名额会充分考虑非一志愿的考生。
2007年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59.53分后,择优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66.02分后,择优录取。
3、导演专业(故事片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528分,理科531分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486分、理科478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4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特技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6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广告导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57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66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06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96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59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6、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49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7、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50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8、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61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9、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30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08年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3月份的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根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录取原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理科分数线(不分文、理科)45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60%)与文化课考试成绩(40%)综合排名。达到综合成绩为51.455分(不分文理)后,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750×100×0.4+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6]。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导演专业(剪辑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4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2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4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515分,理科502分后,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472分、理科45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不分文理)310分,女(不分文理)38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特技方向)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广告导演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83分、理科273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83、理科273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1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1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 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6.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 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7.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8.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9.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本科考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文化课所有科目的考试,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我院录取考生,依据各省报送考生所填报志愿为准。由于考生误报、漏报志愿等原因,造成无法被我院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陆』 我想去北京电影学院上学,谁可以告诉我怎么去呀
自己得喜欢,感觉自己在这方面发展还不错
文化课也有一定要求
要有一定经济条件
07艺术类招生实施细则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报名时间由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确定,报名截止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12月22日,逾期不予补报。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含省内和省外所有院校)的我省考生均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站报名,领取《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凭身份证、会考证、户口簿在高中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各报名站接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可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必须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报名,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电子信息采集费,并填写《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考生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专业考试
3.报考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如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和有特殊要求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所有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若在河南设点组织校考,要向省招办重新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的最迟时间为2007年1月10日之前。经省招办批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才能够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未经省招办同意组织校考的院校,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拟采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须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说明,以便向考生公布。
4.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通用。省统考成绩可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所有学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5.我省统一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控制线。达到省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将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集中公示,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6.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等九个类别,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根据成绩统一划定专业合格控制线。音乐与美术两类不得兼报,其余类别之间可以兼报。
7.音乐类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10分、30分。专业主科选考声乐的考生,可加试器乐或舞蹈;专业主科选考器乐或舞蹈的考生,只能加试声乐,加试科目满分10分,计入总分。专业主科和加试科目及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07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合为一份试卷,实行分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时间安排在1月27日。
8.美术类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素描(人物头像写生)、速写(人物全身速写)、色彩(组合写生)、工艺美术基础,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400分。美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考试时间为2007年1月27日、28日。
9.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将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4个方面评分,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从2月7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0.书法类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满分各为150分,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满分100分。专业测试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为2007年2月7日。
11.服装模特类和艺术模特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才艺表演在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2.空乘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英文口试)、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才艺表演在舞蹈、器乐、声乐、小品中任选一项 。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3.影视表演类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命题小品、特长展示。评分主要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命题小品、声乐、特长展示等方面评定,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1月1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4.编导制作类(含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艺术)省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A自我介绍、B即兴评述并回答评委提问。笔试:1、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2、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面试评分主要从普通话水平、自我推介能力、形象气质、主题立意把握、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100分。笔试评分主要从对作品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艺术分析能力、思维构思及编创能力和考生的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3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 1月2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5.考生凭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核发的《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和经省招办同意的院校组织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16.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在接受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登录河南省招办网站下载有关艺术类考生报名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领取《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
17. 经批准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的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校考应安排在省统考以后。在我省设立美术类校考的院校必须安排在省统考之后进行。高校可登陆我办网站下载省统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个别非美术类专业校考时间在我省统考之前的,学校应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和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录取。
18.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校考应在3月底前全部结束,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
19.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若在我省设置考点,应书面向省招办申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组织管理方式,其中设考地点应经省招办同意,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接受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未经我省招办同意和备案自行在我省设考点组织专业考试的,其专业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20.按照教育部要求,凡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院校于4月15日前书面向省招办通报,由省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院校应以公函形式报送违纪考生情况,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07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违规事实等。
三、报送专业成绩和录取规则
21.2007年我省将继续实行网上报送考生专业成绩。(部分内容略)校考院校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因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而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22.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网址(略)。
23.学校报送艺术类校考成绩应在向我省网上报送艺术类生源计划之后再行报送,以便系统能够对专业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24.艺术类校考成绩报送的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部分内容略)
25.我省统一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三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1)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应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明确地用简明数学公式表明特殊要求并报省招办,经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实施。
26.所有在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均需按照网上报送系统中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的内容报送录取规则,准确填写后传报。
27.为确保上报数据完全准确,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28.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应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部分内容略)
29.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自2007年5月10日开通, 5月30日关闭,请有关院校务必在此期间按规定办法及时登录和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30.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考生)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1.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一份录取规则和合格考生名单(A4纸),加盖学校公章,寄送省招办备案。
32.5月下旬,我省将通过“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四、文化考试
33.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07年我省仍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理综分别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4.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本省和外省院校)的我省考生,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专业合格考生库接受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
35.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网上报送系统通知学校。凡未按时向省招办报送专业合格考生成绩的院校,省招办将不予提供考生的文化成绩。
五、填报志愿
36.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按照2007年年度招生规定执行。
37.未达到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38.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的专业志愿,须另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卡。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单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户口所在县(市)招办统一组织,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七、录取
40.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本科、高职高专两个阶段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艺术类专科专业(含高职高专)录取时间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
41.我省按照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原则,依据各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原则上1∶1.2以内)分专业向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42.对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在参加艺术类省统考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求志愿。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不参加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由院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分。
43.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规定,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不低于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应在7月5日前将确定的本科文化分数线书面通知省招办,否则,省招办将无法投档。
44.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者,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到普通类专业。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45.艺术类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招生章程要与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精神相一致,有抵触者,录取时将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办理,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经同意组织校考的院校,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各市、县招办和招生院校要广泛宣传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和办法,做好每一具体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招生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