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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申请复查

发布时间:2023-09-15 00:50:32

㈠ 成人要考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招生专业、人数、学费
系别:表演学院
专业:表演
代码:050412
学制:4
学费:10000
人数:75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如考生已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请考生提供"省统考合格证"的复印件。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同时兼报其它专业的考生,报考材料请自备两份。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4.考生可于2009年3月1日以后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文化考试
1.我院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2-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
2.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别:表演学院
专业:表 演
报名地点:本院B号表演楼
报名日期:2月1日-4日
考试日期:2月5日起

(二)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表 演
2月5-8日全天 初试 内容:1.朗诵:(题材不限)每人限3分钟以内
2.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2月11-14日全天 复试 内容:1.语言:(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限3分钟以内
2.声乐
3.形体
4.表演(命题小品)
2月18-21日全天 三试 内容: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2.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
3.口试
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底运动鞋。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3.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5.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6.同时通过我院二个专业(方向)考试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第一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第二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的顺序为准。
7.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录取

我院参考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各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三种。

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㈡ 北京电影学院有纯文化课(就是不参加艺考,只参加高考)就能上的专业吗

北京电影学院有一个专业只需要高考文化课分数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文理兼收】。参考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规则分为四大类。

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唯一、世界知名的电影专业高等院校,是北京市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艺术高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面向全国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含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本科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外),文理兼招,学制为四年。高职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学制为两年。
第八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外)和高考文化课考试。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范围内的,考生均须按所在省规定执行;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第九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规则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三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电影学专业、摄影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第四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依据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数,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 对于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例如上海市: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我校使用“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的计算;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我校使用“一段线”(不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的计算。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 若考生所在省(市)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 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同时还有其它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报考影视美术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美术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具体的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北京电影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㈢ ° 国外的留学生能不能考北影有什么好的待遇嘛。[表演系]

能考,北京电影学院2011年对外籍人士本科生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1年我院对外籍人士招收自费攻读本科生的专业及方向如下:

一、招生专业、方向及学费
序号 系 别 专 业 方 向 专 业
代 码 学制
(年) 学费
(元/年) 备注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050414 4 43000 被录取者将获得北京市优秀外国留学生奖5000元(从学费中抵减)
2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050414 4 43000 同上
3 导演系 导演 电影导演方向 050413 4 51000 同上
4 导演 剪辑方向 050413 4 51000
5 表演学院 表演 050412 4 51000 同上
6 摄影系 摄影 电影摄影方向 050416 4 51000 同上
7 摄影 电影制作方向 050416 4 51000 同上
8 数字电影技术 视频工程方向 050432S 4 51000 同上
9 录音系 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方向 050417 4 51000 同上
10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方向 050417 4 51000 同上
11 录音艺术 声音特效方向 050417 4 51000 同上
12 录音艺术 数字媒体方向 050417 4 51000 同上
13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050415 4 51000 同上
14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特技设计方向(模型) 050415 4 51000 同上
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人物造型设计方向 050415 4 51000 同上
16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新媒体艺术方向 050415 4 51000 同上
1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 050415 4 51000 同上
18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 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110302 4 43000 同上
19 公共事业管理 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110302 4 43000 同上
20 电影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电视)媒体理论方向 050414 4 43000 同上
21 摄影学院 摄影 图片摄影方向 050416 4 51000 同上
22 摄影 媒体影像制作方向 050416 4 51000 同上
23 动画学院 动画 漫画方向 050418 4 51000 同上
24 动画 动画艺术方向 050418 4 51000 同上
25 动画 电脑动画方向 050418 4 51000 同上
26 动画 游戏设计方向 050418 4 51000 同上
27 动画 动漫策划方向 050418 4 51000 同上
28 影视技术系 数字电影技术 050432S 4 51000 同上
说明 食宿费 、医药费、保险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费、作业费、观摩费自理。
二、报考要求和条件
1.考生必须是持外籍护照并有合法入境签证人士,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根据教外字〔2009〕83号文件,自2010年起,来华留学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止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必须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中国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2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电影摄影方向: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需要在本国服兵役的外籍人士,必须在服兵役结束后方可报考。由于我院专业教学的特殊性,入学后要求服兵役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报名
1.报名须知:
2011年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外籍考生均采取现场面报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
请考生报名前首先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网站http://www.bfa.e.cn/,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1年对外籍人士招收自费本科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及报名说明,然后下载《外籍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1年自费本科生申请表》,请务必使用电脑输入填写个人信息,手写字体难于辨认将导致报名表无效;报名时请提交书面的申请表一式三份,每份申请表上都必须贴有本人同底照片并署有本人签名,最后请将申请表和照片的电子版(20K以内)发至E-mail:[email protected]。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在网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如果个别考生由于在国外无法在规定报名时间到学校面报报名,请务必在1月21日前将“申请表”和照片的电子版发至E-mail:[email protected],并请在2月9日和10日两天完成面报。
3.报名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06室
4.应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1)贴有本人同底照片的《外籍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1年自费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另两份可以是复印件),并请在所提交的每份申请表最后签署本人名字,否则报名无效;
(2)经过公证后的学历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复印件,并请在赴京考试时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带来验证,否则报考无效;
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其现就读学校出具学习证明原件,于正式录取前补交经过公证的学历证书、成绩单的副本,并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带来验证,否则报考无效;所交材料均要求翻译成中文或英文。
(3)护照首页、签证页复印件;
(4)照片:近期与申请表上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并请在背面注明姓名(再次强调:三份申请表上都必须贴有照片,否则报名无效);
(5)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800元(含初试费),参加复试及三试者,另交复试费80元和三试费80元(复试费及三试费请按学院规定的收费标准直接交给各系)。同时报考两个本科专业的考生,应分别准备两套相同的报考材料,并交同等数额报考费两份;
(6)相当于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可以是申请人本人或父母的);
(7)考生可自己决定是否提供自己的作品(如果选择提供请必须制作成光盘)。
(8)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含6级)以上证书(出示原件,递交复印件)。

考生的上述报名材料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护照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准考证遗失不再补办。

四.关于“兼报”问题:
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这两个专业方向的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考试。
1.报考导演专业电影导演、剪辑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可以同时兼报。初、复试只参加一场考试(兼报的考生按电影导演方向的考号参加“初试、复试”的考试),三试时按系里具体规定参加考试。
2.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院线经营管理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3.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媒体影像制作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报考图片摄影方向的考生,以命题方式现场拍摄时一律使用数码照相机,拒绝使用传统照相机。
4.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电影特技设计、电影人物造型设计、新媒体艺术、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的学生,五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5.报考动画专业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动漫策划方向的考生,五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同时报考动画专业两个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报考(兼报)动漫策划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该方向的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考(兼报)其他方向的考生:
 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 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基础》,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考试地点在中国北京电影学院,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你所报考的院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在学院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专业方向 考试时间 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2月13日下午 初试 笔试:综合艺术素质考察
2月16日下午 复试 笔试:影片分析与写作
2月19日开始 三试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2月13日上午 初试 笔试:命题写作
2月16日上午 复试 笔试:电影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
2月20日开始 三试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导 演
电影导演方向 2月14日上午 初试 笔试:文艺和社会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2月16日开始 复试 面试:1.自由陈述 2.集体情境小品 3.口试
2月19日开始 三试 面试:1.命题故事构思 2.问题讨论
2月24日开始 四试 1.笔试:A影片分析 2.口试:问题讨论
B写作和命题构思
导演
剪辑方向 2月14日上午 初试 笔试:文艺和社会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2月16日开始 复试 面试:1.自由陈述 2.集体情境小品 3.口试
2月19日开始 三试 面试:1.命题故事构思 2.问题讨论
2月24日开始 四试 1.笔试:A影片分析 2.口试:问题讨论
B写作和命题构思
表 演
2月15日开始 初试 1.朗诵:(题材不限)每人限3分钟以内
2.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以系里安排为准 复试 1.语言:(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限3分钟以内
2.声乐 3. 形体 4.表演(命题小品)
以系里安排为准 三试 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2.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
3.口试

摄 影
电影摄影方向 2月14日下午 初试 笔试:文艺及综合知识(文艺、时事、社会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2月18日上午 复试 笔试:1.影片读解(观摩事片后回答与此影片内容相关的问题)
2月18日下午 2.命题创作(根据命题故事内容,创作出6-8幅画面,
叙述故事情节。绘画形式不限,自带画具)
2月20日起 三试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摄 影
电影制作方向 2月14日下午 初试 笔试:文艺及综合知识(文艺、时事、社会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2月15日下午 复试 1.命题创作(笔试。给出一幅作品,要求考生根据作品创作出一个短片剧本或故事)
2月17日全天 2.命题辩论(集体方式。给出主题,考生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规定发言每人不得超过2分钟,不发言者为0分。自由辩论每次不得超过1分钟)
2月20日起 三试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或已发表的文学作品,考生可进行现场才艺展示)
数字工程技术
视频工程方向 2月14日全天 面试 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方向 2月17日上午 初试 笔试:声音分析(主要包括声音听辨分析与声画结合分析等)
2月20日起 复试 上机操作:命题声音创作
2月23日起 三试 面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综合素质考察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方向 2月17日下午 初试 笔试:乐理与听写
2月20日起 复试 上机操作:片段分轨音乐缩混
2月23日起 三试 面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综合素质考察
录音艺术
声音特效方向 2月17日起 初试 笔试:声音分析(主要包括声音听辨分析与声画结合分析等)
2月20日起 复试 上机操作:命题声音创作
2月23日起 三试 面试:视唱练耳,个人特长或创意展示,综合素质考察
录音艺术
数字媒体方向 2月17日上午 初试 笔试:声音分析。主要包括声音听辨分析与声画结合分析等
2月20日上午 复试 笔试:数字媒体常识
2月23日起 三试 面试:视唱练耳,个人特长或创意展示,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2月17日全天 初试 素描(考生自备画具)
2月21日上午 复试 色彩《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限水彩、水粉)
以系里通知时间为准 三试 面试:综合文艺理论,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特技设计方向
(模型) 2月17日全天 初试 素描(考生自备画具)
2月21日下午 复试 色彩《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限水彩、水粉)
以系里通知时间为准 三试 面试:综合文艺理论,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人物造型设计方向 2月17日全天 初试 素描(考生自备画具)
2月22日上午 复试 色彩《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限水彩、水粉)
以系里通知时间为准 三试 面试:综合文艺理论,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新媒体艺术方向 2月17日全天 初试 素描(考生自备画具)
2月22日下午 复试 色彩《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限水彩、水粉)
以系里通知时间为准 三试 面试:综合文艺理论,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 2月17日上午 初试 笔试:命题故事创作
2月23日上午 复试 笔试:文艺与社会常识
以系里通知时间为准 三试 面试:综合文艺理论,综合素质考察、构思并小品表演
公共事业管理
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2月15日上午 初试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2月18日起 复试 面试: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公共事业管理
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2月15日上午 初试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2月18日起 复试 面试: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电视)媒体理论方向 2月15日下午 初试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2月19日上午 复试 笔试:命题写作
2月23日开始 三试 面试:基本素质考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能力、逻辑分析能力)
摄 影
图片摄影方向 2月17日上午 初试 笔试:摄影基础知识与摄影作品分析
2月20日上午 复试 现场拍摄(以命题方式现场拍摄,考生自带相机,一律使用数码照相机,拒绝使用传统照相机)
2月23日全天 三试 面试:文艺理论常识,摄影理论知识,电脑图形处理常识等
(考生可自带本人摄影、美术作品)
摄 影
媒体影像制作方向 2月17日下午 初试 笔试:专业基础知识
2月20日下午 复试 笔试:计算机常识(计算机基础,网络基础,多媒体基础)
2月24日全天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素质、外语、逻辑思维能力、命题故事
(考生可进行现场才艺展示)
动 画
漫画方向 2月14日 初试 速写、默写(考生自备画具)
2月18日上午 复试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2月23日开始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动 画
动画艺术方向 2月14日 初试 速写、默写(考生自备画具)
2月18日下午 复试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2月23日开始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动 画
电脑动画方向 2月14日 初试 速写、默写(考生自备画具)
2月19日上午 复试 1.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2月20日上午 2.笔试:计算机基础(同时兼报游戏设计的考生,按电脑动画的考号参加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共用)
2月23日开始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常识,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动 画
游戏设计方向 2月14日 初试 速写、默写(考生自备画具)
2月19日下午 复试 1.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2月20日上午 2.笔试:计算机基础(同时兼报电脑动画的考生,按电脑动画的考号参加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共用)
2月23日开始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常识,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动 画
动漫策划方向 2月15日下午 初试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2月20日全天 面试 面试:综合常识,综合素质考察(考生自备平时作品、才艺)

数字电影技术 2月13日全天 面试 综合素质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协作沟通能力)

六、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
3.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凡被通知参加复试的各专业考生,均在指定的时间到各系、学院办理复试手续,复试、三试均由各系通知,请考生及时与系里联系,切勿漏考。
5. 所有笔试科目均用中文答题,除了答题笔和准考证件外不得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进考场,比如电子辞典等。
6. 外籍考生专业课考试通过后,无需再参加文化课的考试。
7. 报考两个专业的考生,要分别注意两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如果考试时间发生冲突,一定要提前找系里进行调整,如无法调整只能放弃其中一个专业的考试。
8.考生专业考试通过后,请到国际交流学院验证自己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考生在各自所报考专业初试时间的前一天下午到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H座106领取准考证。(例如,戏剧影视文学的初试时间为2月15日下午,准考证领取时间即为前一天2月14日下午。)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及指定的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

八、录取及毕业
1.根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成绩、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体检情况等综合评审后拟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批择优录取。2011年6月底至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2.报名时材料不齐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报考材料补齐,否则不予录取。
3.外籍人士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HSK汉语水平8级证书,即可获得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 其它
1.考生赴京考试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 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留学生入学后可免修政治课。大学生修养、英语课不作为必修课要求,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体育课、大学语文、汉语课为公共必修课。免修课程学分,可选修其它课程补上。
5.学费以现金方式缴纳人民币。在每新学年开学两周内按学年一次付清,特殊情况,必须由学院特批,并先支付全额学费的50%的预付金,缓交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开学两周未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6.留学生入学后,如中途退学,所交学费不再退还。
7.留学生入学后均要按学院规定办理医疗保险,每学年600元人民币。
8.来院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可享受我院在校留学生的优惠待遇, 我院留学生公寓住宿标准:双人间:人民币160元/天;单人间:人民币120元/天。
9. 学院学生餐厅均对考生开放。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

㈣ 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没带、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电影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学校为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为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细则》(院发字〔2020〕7 号)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为成绩合格的高职(专科)学生颁发北京电影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分为海淀校区和怀柔校区(建设中)。海淀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四号,怀柔校区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艺术类专业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学制四年;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全部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学制两年。

第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闷游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北京电影学院设枯罩芦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察。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普通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无预留计划。所有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数均向考生公开公示。

第四章  专业考试

第十三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分为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①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高职(专科)层次的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除外】,方可填报高考志愿。高考志愿填报请按照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须合格。

③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第十四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报考手续、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跨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影视技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电影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的几点说明:

第一 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①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69.96。

②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等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③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例如在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中,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青海省考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2022年,我校将依据高考改革省份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④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同上: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⑤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 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表演艺术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按照对应专业的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还有其它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美术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①关于成绩并列: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职层次录取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③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高职(专科)层次录取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模式。我校在京高职(专科)层次专业录取要求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历史与思想政治两门科目成绩合格。

④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录取规则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北京电影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款 学校在调档、分专业录取时,政策性加分均计入考生总分。

第三款 根据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北京市、上海市有关规定,北京、上海生源:

第一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 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组为“选考科目不限”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组为“选考科目必选物理”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有关规定,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生源:

第一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 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组为“首选历史科目”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组为“首选物理科目”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河北省、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有关规定,河北、浙江、山东、重庆生源: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十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必须通过,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地区考生的文化课报名、文化课划线办法以及文化课录取标准,均依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须按照联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 (简称“港澳台侨联招”)。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香港考生,可选择使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台湾考生,可选择使用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台湾学测”)成绩。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其他要求。

第一款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录取对于高考外语语种没有特殊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款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录取对于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第三款 按照教育部以及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对于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的要求以主管部门审核、招生省份公布为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摄影、动画、漫画、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学年4600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学年42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艺术、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二十三条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调整、批复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助勤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依据有关程序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一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和《北京电影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发字〔2020〕14 号),我校在报到时将对新生开展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款 我校对新生组织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评,入学时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三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我校将在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给予学生取消学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款 为了保证新生顺利入学,建议新生在高考报名后,入学前,不要变更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内容。

第五款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济合约。

第二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各招生院系咨询电话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官方网站: https://www.bfa.e.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s://zs.bfa.e.cn ;学校本科高职招生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本科高职招生咨询公众号: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宣传(bfazsxc)。

第二十七条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与本章程有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㈤ 北京电影学院高职学院的学班设置

截至2016年,北京电影学院高职表演学院招收2015届考生。在2016年之余进一步完善校考机制,从初复试共用本科表演系统成绩转变为独立三试,由高职学院在任教师打分评估。
招生对象:
定向招生,涉及北京市 河北 山东 江苏 江西 云南 广东(共30人),其中北京市12人,河北2人,山东6人,江苏2人,江西2人,云南2人,广东4人。
2015年北京电影学院高职表演学院特邀甄子丹为考官;
2016年北京电影学院高职表演学院特邀陈坤为考官。
高职录取: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11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 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以及未按省规定执行等行 为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 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 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入学后按照机组随机抽样分班,每班15%指标参加英语水平测试合格后升入北京电影学院本科表演系,其余学生颁发结业证书

㈥ 如何考北影表演系研究生

考北影表演系研究生:(以2015年为例)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业务课一、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4.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具体的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校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5.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于2015年3月中下旬发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和方向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预计将于2015年4月底前组织复试。复试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原则上应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考生应在复试阶段提交能够证明自身创作经验的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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