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电影学院好考吗
对于艺术生来说,如果能考进北京电影学院,和众多大咖明星做校友,对很多考生来说是一种荣耀,从每年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火爆场面就可以知晓一二。
但是,北京电影学院并不好考,2021年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仅604人,而报考人次则达到了52690人,报录比达到87.24:1。
下面附上一张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Ⅱ 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没带、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电影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学校为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为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细则》(院发字〔2020〕7 号)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为成绩合格的高职(专科)学生颁发北京电影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分为海淀校区和怀柔校区(建设中)。海淀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四号,怀柔校区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艺术类专业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学制四年;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全部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学制两年。
第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闷游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北京电影学院设枯罩芦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察。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普通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无预留计划。所有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数均向考生公开公示。
第四章 专业考试
第十三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分为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①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高职(专科)层次的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除外】,方可填报高考志愿。高考志愿填报请按照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须合格。
③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第十四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报考手续、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跨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影视技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电影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的几点说明:
第一 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①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69.96。
②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等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③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例如在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中,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青海省考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2022年,我校将依据高考改革省份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④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同上: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⑤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 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表演艺术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按照对应专业的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还有其它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美术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①关于成绩并列: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职层次录取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③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高职(专科)层次录取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模式。我校在京高职(专科)层次专业录取要求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历史与思想政治两门科目成绩合格。
④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录取规则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北京电影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款 学校在调档、分专业录取时,政策性加分均计入考生总分。
第三款 根据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北京市、上海市有关规定,北京、上海生源:
第一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 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组为“选考科目不限”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组为“选考科目必选物理”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有关规定,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生源:
第一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 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组为“首选历史科目”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组为“首选物理科目”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河北省、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有关规定,河北、浙江、山东、重庆生源: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十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必须通过,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地区考生的文化课报名、文化课划线办法以及文化课录取标准,均依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须按照联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 (简称“港澳台侨联招”)。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香港考生,可选择使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台湾考生,可选择使用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台湾学测”)成绩。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其他要求。
第一款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录取对于高考外语语种没有特殊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款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录取对于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第三款 按照教育部以及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对于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的要求以主管部门审核、招生省份公布为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摄影、动画、漫画、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学年4600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学年42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艺术、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二十三条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调整、批复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助勤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依据有关程序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一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和《北京电影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发字〔2020〕14 号),我校在报到时将对新生开展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款 我校对新生组织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评,入学时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三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我校将在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给予学生取消学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款 为了保证新生顺利入学,建议新生在高考报名后,入学前,不要变更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内容。
第五款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济合约。
第二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各招生院系咨询电话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官方网站: https://www.bfa.e.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s://zs.bfa.e.cn ;学校本科高职招生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本科高职招生咨询公众号: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宣传(bfazsxc)。
第二十七条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与本章程有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Ⅲ 考北京电影学院需要什么条件高考要多少分。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 2019 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3、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要求依据“第九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对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者可报
考。
二、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 100 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
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 403 分,该考生高考所
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76 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 69.96。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
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理)的 85%后,按专
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报考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带有 2019 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
4
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
交);
4、《北京电影学院 2019 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5、《专业考试准考证》;
6、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
治部《介绍信》原件。
(3)北京电影学院艺术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关于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课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须同时携带户口卡)和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
(A4 纸大小),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场安排:北京考点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
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外埠各考点:各专业初试以及动画专业、漫画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公布的“专业考试考
场安排”为准。
外埠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校一起评判;进入下一阶段的合格名单
及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北京本部)指定“发榜处”。
3、考试纪律: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
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
试考生须知》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
续处理。
Ⅳ 考北影需要什么条件
北影的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唯一、世界知名的电影专业高等院校,是北京市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艺术高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面向全国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含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外)。文、理兼招,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外)和高考文化课考试。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范围内的,考生均须按所在省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第九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规则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
第三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电影学专业、摄影专业。
第四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依据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数,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附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文、理】× 100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含附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第十二条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除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外,高考总分还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按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具体的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北京电影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十六条 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第十八条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网址:http://www.bfa.e.cn。
第十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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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北京电影学院动漫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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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外籍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罩睁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茄启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0年我院对外籍人士招收自费攻读本科生的专业及方向如下:
一、2010年对外籍人士招收自费本科生的专业方向及学费
序号
系 别
专 业 方 向
专 业
代 码
学制
(年)
学费
(元/年)
备注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050414
4
43000
考试成绩优秀者将获得北京市优秀外国留
学生奖5000元。
2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050414
4
43000
同上。
3
导演系
导演 电影导演方向
050413
4
51000
同上。
4
表演学院
表演
050412
4
51000
同上。
5
表演(相声、喜剧表演班)
050412
4
51000
同上。
6
摄影系
摄影 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
050416
4
51000
同上。
7
摄影 电影摄影方向
050416
4
51000
同上。
8
摄影 电影制作方向
050416
4
51000
同上。
9
录音系
录音艺术
050417
4
51000
同上。
10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方向
050417
4
51000
同上。
11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050415
4
51000
同上。
1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特技设计方向
050415
4
51000
同上。
1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
050415
4
51000
同上。
14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050415
4
51000
同上。
15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 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110302
4
43000
同上。
16
公共事业管理 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110302
4
43000
同上。
17
摄影学院
摄影 图片摄影方向
050416
4
51000
同上。
18
摄影 商业摄影方向
050416
4
51000
同上。
19
摄影 媒体影像制作方向
050416
4
51000
同上。
20
动画学院
动画 漫画方向
050418
4
51000
同上。
21
动画 动画艺术方向
050418
4
51000
同上。
22
动画 电脑动画方向
050418
4
51000
同上。
23
动画 游戏设计方向
050418
4
51000
同上。
说明
食宿费 、医药费、保险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费、作业费、观摩费自理。
二颤闷如、报考要求和条件
1.考生必须是持外籍护照并有合法入境签证人士,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北京电影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中国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2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需要在本国服兵役义务的外籍人士,必须在服兵役结束后方可报考。由于我院专业教学的特殊性,入学后要求服兵役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报名
1.报名须知:
请考生报名前首先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网站http://www.bfa.e.cn/,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对外籍人士招收自费本科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及报名说明,然后下载《外籍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自费本科生申请表》,请务必使用电脑输入填写个人信息,手写字体难于辨认将导致报名表无效;报名时请提交书面的申请表,并请将其电子版发至E-mail:[email protected];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在网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06室
4.应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1)《外籍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自费本科生申请表》,必须用电脑输入填写个人信息,概不接受手写表;
(2)经过公证后的学历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复印件,并请在赴京考试时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带来验证,否则报考无效;
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其就读学校出具学习证明原件,于正式录取前补交经过公证的学历证书、成绩单之副本,并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带来验证,否则报考无效;所交材料均要求翻译成中文或英文。
(3)护照首页、签证页复印件;
(4)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
(5)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800元(含初试费),参加复试及三试者,另交复试费80元和三试费80元(复试费及三试费请按学院规定的收费标准直接交给各系)。同时报考两个本科专业的考生,应分别准备两份相同的报考材料,并交同等数额报考费两份;
(6)相当于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7)考生可自己决定是否提供自己的作品(如果选择提供请必须制作成光盘)。
(8)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以上证书(出示原件,递交复印件)。
考生的上述报名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将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凭此证和本人护照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准考证遗失不再补办。
四.关于“兼报”问题:
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这两个专业方向的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考试。
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院线经营管理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媒体影像制作方向的考生,三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报考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艺术方向、电脑动画方向、游戏设计方向的考生,四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同时报考两个动画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需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基础》,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考试地点在中国北京电影学院,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你所报考的院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专业方向
考试时间
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2月24日上午
初试
笔试:材料分析
2月27日上午
复试
笔试:影片分析
3月2日开始
三试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2月24日下午
初试
笔试:命题写作
2月28日上午
复试
笔试:影片分析
3月3日开始
三试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导 演
电影导演方向
2月25日上午
初试
笔试:文艺和社会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
2月27日开始
复试
面试:1.朗诵 2.集体情境小品 3.口试
3月2日开始
三试
面试:1.命题故事构思 2.影视片段分析 3.问题讨论
3月7日开始
四试
1.笔试:影片分析 2.口试:问题讨论
表 演
(含相声、喜剧表演班)
2月25日开始
初试
1.朗诵:(题材不限)每人限3分钟以内
2.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以系里安排为准
复试
1.语言:(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限3分钟以内
2.声乐 3. 形体 4.表演(命题小品)
以系里安排为准
三试
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2.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
3.口试
凡报考相声、喜剧表演班的考生须加试:
4.喜剧表演及曲艺特长展示(自带道具)
摄 影
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
2月23日全天
面试
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摄 影
电影摄影方向
2月25日下午
初试
笔试:文艺及综合知识(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电影、摄影、智力测试等内容,考生自备2B铅笔)
2月28日下午
复试
笔试:1.影片读解(观摩故事片后回答与此影片内容相关的
问题)
3月1日下午
2.命题创作(根据命题故事内容,创作画出6-8幅画面,
叙述故事情节。绘画形式不限,自带画具)
3月4日起
三试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摄 影
电影制作方向
2月25日下午
初试
笔试:文艺及综合知识(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电影、摄影、智力测试等内容,考生自备2B铅笔)
3月1日上午
复试
1.命题创作(笔试。给出一幅作品,要求考生用文字描述出作品中的氛围,并根据作品创作出一个短片剧本或故事)
3月2日上午
2.命题辩论(集体方式。给出主题,考生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规定发言每人不得超过2分钟,不发言者为0分。自由辩论每次不得超过1分钟)
3月6日起
三试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或已发表的文学作品,考生可进行现场才艺展示)
录音艺术
2月26日上午
初试
笔试:录音作品分析
2月28日起
复试
面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综合素质考察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方向
2月26日下午
初试
笔试:乐理与听写
2月28日起
复试
面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2月25日全天
初试
素描(考生自备画具)
2月28日上午
复试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限水彩、水粉、丙烯)
3月4日全天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理论,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特技设计方向
2月25日全天
初试
素描(考生自备画具)
3月1日下午
复试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限水彩、水粉、丙烯)
3月5日全天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理论,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
2月25日全天
初试
素描(考生自备画具)
3月1日上午
复试
笔试:影视广告作品分析
3月5日全天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理论,综合素质考察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2月25日全天
初试
素描(考生自备画具)
2月28日下午
复试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限水彩、水粉、丙烯、淡彩)
3月4日全天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理论,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公共事业管理
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2月26日上午
初试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3月2日起
复试
面试: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公共事业管理
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2月26日上午
初试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3月2日起
复试
面试: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摄 影
图片摄影方向
2月24日上午
初试
1.模拟现场拍摄(笔试)
2.新闻事件分析与阐述(面试)
2月27日上午
复试
笔试:摄影基础知识与摄影作品分析
3月3日全天
三试
面试:文艺理论常识,摄影理论知识,电脑图形处理常识等
(考生可自带本人摄影、美术作品)
摄 影
商业摄影方向
2月24日上午
初试
1. 模拟现场拍摄(笔试)
2. 计算机图像处理操作与构思阐述(面试)
2月27日上午
复试
笔试:摄影基础知识与摄影作品分析
3月2日全天
三试
面试:文艺理论常识,摄影理论知识,电脑图形处理常识等
(考生可自带本人摄影、美术作品)
摄 影
媒体影像制作方向
2月23日上午
初试
命题故事讲述(考生按照抽取的题目,进行2分钟以内的故事
讲述)(面试)
2月26日上午
复试
笔试:专业基础知识
3月1日全天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素质、外语、逻辑思维能力
(考生可进行现场才艺展示)
动 画
漫画方向
2月26日
初试
速写、默写(考生自备画具)
3月2日上午
复试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3月8日开始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动 画
动画艺术方向
2月26日
初试
速写、默写(考生自备画具)
3月2日下午
复试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3月8日开始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动 画
电脑动画方向
2月26日
初试
速写、默写(考生自备画具)
3月3日上午
复试
1.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3月4日上午
2.笔试:计算机基础(同时兼报游戏设计的考生,按电脑动画的考号参加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共用)
3月8日开始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常识,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动 画
游戏设计方向
2月26日
初试
速写、默写(考生自备画具)
3月3日下午
复试
1.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3月4日上午
2.笔试:计算机基础(同时兼报电脑动画的考生,按电脑动画的考号参加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共用)
3月8日开始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常识,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六、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报考图片摄影、商业摄影、媒体影像制作方向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课考试期间一律不使用照相机。
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3.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凡被通知参加复试的各专业考生,均在指定的时间到各系、学院办理复试手续,复试、三试均由各系通知,请考生及时与系里联系,切勿漏考。
5.所有笔试科目均用中文答题,除了答题笔和准考证件外不得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进考场,比如电子辞典等。
6.外籍考生专业课考试通过后,无需再参加文化课的考试。
7.报考两个专业的考生,要分别注意两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如果考试时间发生冲突,一定要提前找系里进行调整,如无法调整只能放弃其中一个专业的考试。
8.考生专业考试通过后,请到国际交流学院验证自己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考生在各自所报考专业初试时间的前一天下午到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H座106领取准考证,例如,戏剧影视文学的初试时间为2月24日上午,准考证领取时间即为前一天2月23日下午。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及指定的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
八、录取及毕业
1.根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成绩、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体检情况等综合评审后拟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批择优录取。2010年6月底至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2.报名时材料不齐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报考材料补齐,否则不予录取。
3.外籍人士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完成作业,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并取得HSK汉语水平8级证书,即可获得中国教育部认证的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九、 其它
1.考生赴京考试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 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留学生入学后可免修政治课。大学生修养、英语(论坛)课不作为必修课要求,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体育课、大学语文、汉语课为公共必修课。免修课程学分,可选修其它课程补上。
5.学费以现金方式缴纳人民币。在每新学年开学两周内按学年一次付清,特殊情况,必须由学院特批,并先支付全额学费的50%的预付金,缓交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开学两周未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6.留学生入学后,如中途退学,所交学费不再退还。
7.留学生入学后均要按学院规定办理医疗保险,每学年600元人民币。
8.来院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可享受我院在校留学生的优惠待遇,我院留学生公寓住宿标准:双人间:人民币160元/天;单人间:人民币120元/天。
9. 学院学生餐厅均对考生开放。
十、联系信息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06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086-10-82045433/0086-10-82283315 传真:0086-10-82045747
北京电影学院网址http://www.bfa.e.cn
电子邮件:ao.is @bfa.e.cn
到达北京电影学院的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乘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304、323(快)、392、398、490、498、562、604、658、671、691、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4日
附件:外籍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本科生申请表
声明: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及个人以学院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学院将追究其责任。
Ⅶ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招生要求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招生要求:
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2·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3.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4.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文化经纪人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5.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6.报考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艺术方向、电脑动画方向、游戏设计方向)的考生,四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专业方向。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
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文化考试
具体的还要看当年的招生简章,在北京电影学院现场报名
办学特色
经过几代人的接续奋斗,学校建立了完整、科学的电影学学科体系;形成了以本科教学为主体,涵盖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和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电影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北京电影学院以其办学思想科学化、专业架构整体化、教育体系系统化、人才培养精英化、学校功能一体化、实践教学规范化、教学保障现代化的办学优势,在中国电影高等教育领域处于领军地位。
经过60余年的积淀,形成了以“尊师重道、薪火相传”的校训,“修身、勤学、精艺、践行”的校风,“立德、立言、立行,求是、求美、求新”的学校精神为核心的大学文化体系。
以此为基础,学校致力于发展适应中国电影强国建设需要的电影教育,培养有所敬畏、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优秀电影工作者。2007年6月,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在2011、2012年美国《好莱坞报道》杂志推出的全球25 所最佳电影院校的排名中,我校连续两年居全球第三名。
学科专业设置
北京电影学院拥有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等三个一级学科,具有系统、科学的电影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文学、导演、摄影、电影学和影视技术等5个系;
表演学院、声音学院、美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摄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数字媒体学院、视听传媒学院、高职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分院及研究生院、基础部和培训中心,共计19个教学实施单位,涵盖了电影创作的每一个行当;
囊括了电影创作的全部环节,是唯一能独立进行故事片创作的院校,电影学学科综合实力领军全国,位列世界前茅。
知名校友
建校60余年来,北京电影学院为新中国电影事业培育了2万余名电影工作者,被誉为“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
其中有陈强、赵联、庞学勤、于洋、许还山、张天民、林汝为、林农、王炎、李文化、魏铎、沈杰、阿达、吴贻弓、丁荫楠、胡炳榴、陈家林、韦林玉、谢飞、郑洞天、张暖忻、王好为、黄蜀芹;
广春兰、李前宽、颜学恕、滕文骥、郭宝昌、翟俊杰、韦廉、陈凯歌、田壮壮、吴子牛、张艺谋、黄建新、鲁晓威、尤小刚、顾长卫、张黎、侯咏、赵飞、王小列、肖锋、赵小丁、陶经、李少红、胡玫、陈国星、霍建起、尹力;
冯小宁、何群、唐国强、寇振海、宋春丽、肖雄、张铁林、刘佳、周里京、方舒、张丰毅、谢园、沈丹萍、王志文、张子健、张嘉译、刘奕君、许晴、胡亚杰、蒋雯丽、徐静蕾、黄磊、赵薇、陈坤、何琳;
黄晓明、刘亦菲、张元、王小帅、贾樟柯、陆川、王全安、余男、柳云龙、袁立、黄渤、姚晨等一大批中国国内外电影艺术家及电影专业人士
Ⅷ 2014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雹清段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学校代码:143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邮编:2665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 批准成立时间:2010年10月教育部批准设立“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第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一所本科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2011年正式开始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考生,现有在校生1525人。
1、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校园占地51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25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建筑面积8.7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5万平方米;学院学生运动场馆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其中室内活动场所约0.12万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2.89万平方米,配有标准400米标准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以及相关设施,学生宿舍面积1.57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教职工238人,其中专任教师131名,72人拥有硕士学位,56人拥有学士学位,教授18人,副教授3人,讲师31人,助教1人。
图书馆藏书 56776册,收集电影资源1020部,2980张光盘。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投入值约1.54亿元,主要包括摄影视频设施、特殊灯光照明设施、语音教学组合设备、影像基础冲洗设施、剧场排练配套设施、视频图源誉像处理设备以及3D动画制作设备、3D*放映设备、3D电影前后期制作设备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余万元。
2、院系设置:
我院现有文学、导演、表演、摄影艺术与技术、视觉艺术、录音艺术与技术、动漫艺术、传媒管理8个系别,共开设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录音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知识产权、公共事业管理和文化产业管理等14个专业。
3、历史沿革:
2005年2月,学院项目经青岛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2005年3月,山东省教育厅同意北京电影学院与青岛满天下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青岛筹建北京电影学院青岛创意媒体学院。
2008年6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同意正闭北京电影学院在青岛市设立独立学院。
2008年9月,学院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专家评审。
2010年9月,学院由教育部组织国家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审正式通过。
2010年10月19日,教育部以教发函〔2010〕176号文批复同意,正式设立“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2010年10月23日正式注册。
2011年,学院正式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考生。
4、办学理念:强综合、厚基础、重实践
5、办学特色:
我院在办学层次上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专科、留学生和研究生教育;在发展目标上,努力把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培养数字影视艺术与技术复合型应用人才,具有鲜明特色教学创作型学院。
影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制作专业为主体,兼顾艺术创作与科研。不断地加强电影学、艺术学、美术学等学科建设,全面地充实和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一支学术水平精湛的师资队伍,建构和形成有效、独特的影视艺术教学方式和办学特色,走产学研合作的教育道路,是学院一直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在电影学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设置齐全的基础上,强调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强调学生技术、艺术、知识及技能扎实;强调学生艺术创作能力全面、创作能力强,专业知识广泛;强调毕业生综合艺术素质全面,专业艺术修养高,社会适应能力强;强调学生人才的综合水平和专业素质较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较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1、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3、报考摄影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4、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美术专业、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我院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后,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知识产权、公共事业管理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根据国家规定列为非艺术类,我院按各省规定的本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对于中西部地区,我院尊重省(自治区)的录取原则。
5、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第五章学费收取标准
第十九条 2014年我院收费标准如下:知识产权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5000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2000元,其他各本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400元。
第二十条 学生退费规定
1、 学生因故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收费票据是学生交费证明,学生应妥善保管。发生退费时,应将收费票据交回财务处。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评定办法
1、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和金额如下: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万元——4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1%;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8万元——2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2%;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千元——1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3%;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千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6%;
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1千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3%。
获奖学金者不能重复评奖。遇有名额限制时,按学习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名额用完为止。
2、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详见《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及《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1、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每学年九月提出申请、银行每年审核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
3、按现行国家助学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系提出书面贷款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系签署意见、加盖系公章,报学生处,并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的条件
原则上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在班级处于中等水平以上者;
2、思想道德品质和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
3、家庭经济困难者;
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者;
5、有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勤劳肯干,能胜任工作,有敬业精神者。
第六章颁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联系电话、网址、考生须知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2、咨询电话:0532-86703000 、 0532-869368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 www.bfamcmc.e.cn
第二十六条 考生须知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报考我院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所有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