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一部外国电影名字,讲的是一个男警察保护女证人,受黑帮追杀。
片 名: Narrow Margin
译 名: 惊劫梨花
导 演: ( 彼得·海掘配姆斯 Peter Hyams )
主 演: (吉恩·哈克曼 Gene Hackman) (安妮·阿彻 Anne Archer) (詹姆斯·斯金 James Sikking) (J·T·沃尔什 J.T. Walsh) (艾米特·沃尔什 M. Emmet Walsh) ( Susan Hogan)
上 映含信: 1990年09月21日
剧情介绍:
描述一位副检察官司如何在敌我不明的情况下,因黑帮认识副检察官司却不知道证人的情判老指况下,尽力保护唯一一位目睹命案发生的女证人免于黑帮追杀,但女证人却不领情;在漫长前往加拿大的火车旅途中,发生一连串副检察官司与杀手斗智斗力的精彩过程。
『贰』 非诚勿扰四个字可以注册版权吗,就后面冯小刚电影名字叫非诚勿扰算不算犯法什么的啊
1、非诚勿扰四个字不构埋虚帆成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当然也不能登记版权。国家誉迅版权局《关于文学作品名称不宜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答复》: “大量的作品名称都是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并没有独创性。另外从作品名称的纠纷来看,利用他人作品的名称,主要是为了利用这部作品在社会上已经产生的巨大影响,并不是真正利用他人的作品,应当看做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因此,我们认为,作品,包括电影文学剧本的名称不宜受著作权法保护,应该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2、冯小弯雹刚电影名字《非诚勿扰》已经是一部著名电影,如果也拍部视频或写部小说叫《非诚勿扰》,就容易构成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就是俗说的“傍名牌”。
『叁』 想拍个电影,和已有电影名字重名,请问,电影名受保护吗,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重名的。属于版权问题。
『肆』 电影的名字和其他电影的名字重复算是侵权吧
电影名称,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此,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问题。
如果电影很火,构成知名商品,则其名称受法律保护。但是,你们的这种使用,尚不能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果制片方没有申请商标保护,这种行为不构成侵权。
毕竟有时候一部电影会被翻拍多次
『伍』 电影频道斥浙江卫视《星辰大海》MV抄袭,创作者该如何保护版权
近日,某卫视推出“520特别版星辰大海”MV,令我们震惊。电影频道于2019年推出“星辰大海青年演员优选计划”并于2020年1月1日发布宣传片《星辰大海》,发布时间相差一年半的两则视频从创意、形式、布景乃至分镜都惊人一致。“星辰大海”本是寓意美好未来,但抄袭、复制只会带来倒退。对此,我们提出严正抗议,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利益的权利。我们由衷呼吁各方树立版权意识、尊重原创,共同保护创作环境!
歌曲版权如何保护?
对于我们自己作者来讲,歌曲的版权就是我们的著作权,当你完成了一首作品,你自然就拥有了给它取名,属名,以及赠予,转让和出售等一系列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没有经过我们授权允许的前提下使用或者修改了我们的作品,尤其是隐去了署名的,这都属于侵权行为。在这里补充一点,如果是非商业行为的翻唱是可以的。商业性行为包括商业演出,网络下载,KTV点唱,商场背景音乐以及音像制品发行等。当一首歌曲写出来以后,如果你没有转让给他人,那么发表日起50年之内所有的收益都是你的。所以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作品的版权,在歌曲发表之前进行版权注册。
『陆』 好莱坞讲述一个间谍父亲保护女儿的电影叫什么名字
1,《飓风营救》系列
《飓风营救1》布莱恩(连姆·尼森饰)是一名退休的特工,常年的特工生活使其与妻子女儿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一次,女儿小金(玛姬·格蕾斯饰)想征得布莱恩同意去巴黎游玩,身为父亲的布莱恩并不放心17岁的女儿独自出行,在一番争吵后,固执的布莱恩终于答应女儿。然而在巴黎,小金却遭到了黑帮卖淫团伙的拐卖。为拯救女儿,这名老特工重新出山。。。
《飓风营救2》在上一集中,前中情局探员布莱恩为了拯救被绑架的女儿小金,惹上了冷血无情的阿尔巴尼亚黑帮分子,而他们誓言复仇,趁布莱恩全家至伊斯坦布尔度假时,设下了天罗地网,准备捉拿活口以彻底复仇。他们绑架了布莱恩的妻子,并以她的生命作要挟,逼他就范。不过,他们却错估了布莱恩的能力,身怀绝技的布莱恩在这个危急的当下,迅速地展开了一连串惊险刺激的救援行动。。。
2,《家园防线》
《家园防线》是由由加里·弗莱德导演,查克·洛根编剧、杰森·斯坦森主演的美国动作电影,讲述了前国家药品管理局特工Broker,带着女儿来到宁静小镇,欲过隐姓埋名的平淡生活。但苦于校园事件的发生,得罪了小镇上的大毒枭Gator。随着事件发展,情况出乎了所有人的控制,最终女儿被绑架,Broker如何救回女儿。。。
楼主找的应该是这两部中的一个,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柒』 开发的游戏跟电影名字同名算侵权吗
如果游戏或电影名字的使用与原作品相同,可能会构成侵权。原因是:
知识产权保护:原作品的名称和知识产权应得到保护。未经授权,他人不得在商品或侍亮绝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名称,这可能会侵犯原作品的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误导消费者: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可能会误导消费者,使其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等产生错误的认知,从而损害原作品的商誉和消费者的利益。
损害竞争对手:如果一个公司在其商品或服键闷务中使用与原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可能会损害其竞争对手的商誉和市场份额。
因此,如果一个游戏或电影的名称与另一个原创作品的名称相同,可能会构成侵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游戏或电影的名称是基于原作品的某些元素或特征进行创作,并且在合理的范围老姿内使用,那么可能不会构成侵权。最终是否构成侵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原作品的知识产权状况、使用方式和范围、以及侵权行为的情节和性质等。
『捌』 求外国电影名字 讲的是一个女警察要去保护什么选美大赛里面的一个女的,然后给警察改变形象也去参加选美
FBI麻辣女王/选美小姐/特工佳丽/选美警花
艾米丽是一位出色的联邦探员,她在一次任务中不幸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女儿格雷西长大后以母亲为榜样,也加入了联邦调查局,成为一名女警。格雷西性格刚烈执着,只有拍档兼挚友艾瑞克能够容忍她。 一天,联邦调查局收到消息,恐怖分子将在美国小姐大选的庆典上引爆一枚炸弹。为了制止这场灾难,并避免在庆典现场造成恐慌,调查局决定派出一名女探员作为卧底,参加这次美国小姐的大选。经过各方面的考虑,这个特殊的任务被交由格雷西来完成。
向来不修边幅,以“假小子”自居的格雷西因此十分为难。为了帮助她完成任务,调查局专门给她请来了形象设计师维可多。经过一番修饰打扮,格雷西的新形象惊呆她身边所有的人。连拍档艾瑞克也不敢相信身边的这位性感迷人的小姐就是曾经同他共事多年的格雷西。 美国小姐大选的庆典开始了,豪华的布景和热烈的现场气氛下,似乎没有任何异常。直到格雷西和众佳丽站在舞台上时,意外的情况发生了,危险即在瞬间……格雷西同拍档艾瑞克终于以英勇和智慧制止了这场危机。两人第一次用异性的眼光重新看待对方,并深深地被对方所吸引。
『玖』 如何珍视自己的权利的例子
今年7月17日,在一场倾盆大雨中,在外打工、上访已4年的陈学荣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湖北襄樊老河口市。4年前,陈学荣的女儿高莺莺在宝石宾馆意外死亡的一系列事件,在老河口闹得沸沸扬扬。4年之后,《民主与法制》的一篇九问高莺莺之死的文章,将该事件再次推向了舆论前台,一时间成为全国的焦点话题。国家和湖北省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彻查此案。湖北省、襄樊市组成复查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成员经过严格遴选,包括法医、刑侦专家等近40人。公安部也派出权威专家赴襄樊协查督办案件。
高莺莺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襄樊前市委书记孙楚寅与此事有何干系?事发当时宝石宾馆内到底发生了什么?老河口市委市政府在此事中扮演什么角色?诸多疑问仍困扰在许多人心中。随着对该事件调查的不断深入,高莺莺之死事件的诸多细节和真相,开始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
高莺莺之死
高莺莺事件从2002年3月15日开始。当天晚上10点20分,老河口市原赵岗乡村民高天虎接到该市宝石宾馆女老板王淑军的电话,称高天虎的女儿高莺莺不见了。等高天虎和他爱人陈学荣赶到宾馆时,宾馆工作人员已找到高莺莺,全身瘫软冰冷的高被送到老河口市第二医院时,医院认定高莺莺早已死亡。3月16日,老河口警方指派的法医组尸检后,结论是高莺莺系自杀。
高莺莺到底为何而死?高的许多家人从第一眼看到高莺莺的尸体时就感觉疑窦重重。这些疑点包括:高莺莺脖子上有紫红色的掐痕;两手腕及手背有紫红色握痕,像是曾被人用力抓持过双手;上身所穿工装纽扣少了几粒;下身裤子拉链开着、腰带也不知去向。高天虎的三婶焦秀英曾在1958年就读于卫校,1962年在赵岗乡卫生院工作。她告诉《了望东方周刊》记者:“我当时就觉得莺莺是冤死的,按理说如果莺莺是自杀,应该全身都是血,但莺莺除了脸上之外没什么血。她脖子上、手臂还都是紫红色的斑点,我感觉莺莺就是被害的。”
高玉枝目睹了尸检的整个过程,她告诉《了望东方周刊》记者,“尸检是在医院的草地上进行的,最多也就10多分钟,法医只是翻了翻高莺莺的眼皮,捏了捏胳膊和腿,解开衣服看了,没有检查下身。检查完了之后刘法医告诉我,莺莺是清白的。”
高莺莺家属认为,对于死者家属重点怀疑的内容,为了排除疑点,法医尸体鉴定时应该重点检查并留下记录,但老河口市的法医报告对高莺莺的下身只字未提。中国政法大学刑侦学教授刘革新为《民主与法制》杂志针对此案作点评时也强调:一般而言,对于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正常死亡范畴,而家属也表示同意的尸体检查,只要进行尸体外表检验即可。如果家属对于死亡原因明确提出异议的,公安机关就必须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刘教授认为,此案最重要的问题是:没有进行尸体解剖检验。刘教授还分析说,高莺莺案件中,高莺莺的父母多次明确表示鉴定结论与事实不符,并明确表示对女儿的死因存在怀疑,公安机关就有义务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老河口市公安局出具的法医检验鉴定书仅对高莺莺进行了普通尸表检查,而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尸体解剖检验,更没有进行阴道分泌物的提取分析是不对的。这也是为什么现场勘验没有发现高莺莺生前曾经遭受性侵害的原因。
高莺莺到底因何而死
《民主与法制》的报道刊发后,高莺莺案中的许多疑点、焦点,重新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首当其冲的当然是高莺莺之死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是否曾遭到过性侵犯。
老河口市公安局《关于高天虎女儿高莺莺坠楼自杀一案的调查报告》中,对于高莺莺为何自杀的理由,解释为精神问题。这份报告还显示了一些证人证言:宾馆工作人员王小君、郭延静、陈斌还证实,事发前高莺莺情绪不稳定。
然而,也有当事人认为老河口市公安局的调查报告并不属实。
郭延静提供给高家人的书面证明否认了警方的调查报告内容:“3月15日晚上,我没有上过五楼六楼,也没有在楼上看见高莺莺,更没有和她说过话。我在宝石宾馆上班,不能不听老板的,干警身边的一部分询问记录是事实,可另一部分记录是编造的……。”
与警方认定高莺莺是自杀完全不同的是,在高的家人看来,似乎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高莺莺是他杀。
高莺莺的姑姑高玉枝和母亲陈学荣都说,高莺莺曾表示,因为有市领导经常故意接近她,想约她吃饭,觉得烦恼。
高的母亲提供了一张单子,这张单子写于2002年3月9日,也就是莺莺身亡6天前。单子的主要内容是高莺莺向宝石宾馆提出辞职。
根据高莺莺家属称,尽管高莺莺尸体被火化,但他们还是保留了一些物证。比如高莺莺死时留下的内裤等衣物。他通过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送到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这份送检日期为“2002年6月19日”、有鉴定人余纯应教授、杨庆恩教授签字的物证鉴定报告书显示:送检死者高莺莺白色内裤上检出精斑。毫无疑问,如果该内裤确实是高莺莺死时穿的内裤,内裤上确有精斑,那确实是证明高莺莺生前可能遭强暴甚至是死于他杀的重要核心证据。
该证据也引起了高莺莺案复查专案组的注意。根据记者得到的消息,7月18日上午,专案组成员和高莺莺父亲一道,将内裤送到了北京有关单位鉴定,预计在数天内将得到答案。
如果内裤上确有精斑,高的家属如何证明这条内裤就是高莺莺死时穿的呢?
高莺莺的母亲陈学荣对此并不担忧,她告诉《了望东方周刊》记者,“莺莺的内裤、外裤和球裤上,都留有血迹,这些血迹就能证明确是她死时穿的。”
专案组获得重要线索记者从湖北省消息人士处得知,专案组还获得了重要线索。曾作证“当天最后见到高莺莺、又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宾馆内部人员,当时提供的关键性口供可能存在虚假的细节,目前此人已被警方控制。另外,记者还从消息人士处获知,早些时候,孙楚寅之子孙某提供证词,称案发时他正在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读书,2002年、2003年未到过老河口,没有作案时间。
调查中专案组成员曾将一部分人的照片与孙某照片混在一起,让当时在宾馆的人辨认,没有人指认孙曾在宾馆出现,但老河口也有知情人士称孙某的证词不实。民间知情人士称,孙某已三十多岁,一直经商。根据消息人士透露,专案组也取得参与处理高莺莺案件的前老河口市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的证词,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他们没有得到过上级的暗示,派公安干警和武警参与,是由当时老河口市委集体研究决定,事实上不是调集了150名襄樊市武警,而是在请示襄樊市武警支队领导后,安排老河口市武警中队派出10名武警战士协助,武警手中未持有军械。
不管是高莺莺也好,还是前些日子那位因为遭到强暴而自杀的女大学生也好,看到她们这样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总是在想,她们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何就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如果他们活下去,她们所遭受的一切不会成为秘密,和她们一起离开,她们可以指证那些侵犯过她们的人,然后让这些人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且也为社会减少了一个危害。
当时我的反应是,不会这样吧,被强暴,和自己的前途,工作有什麽关系呢?但是看到了女大学生自杀的消息之后,我在想,其实现实生活当中,有这样的想法的女性,并不在少数,不管她是一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还是一个普通的宾馆服务员。 在香港的时候,对一个电视公益广告印象特别深刻,广告呼吁身为父母,要关心孩子的异常神情,如果发现他们遭受了性侵犯,一定要鼓励孩子讲出来,而且从小要教育孩子学会说“不”。 要让每个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学会说不,同时明白,生命是最最宝贵的东西,正如香港政府的一句宣传词,“生命没有take two.生命不像拍电影,做得不好,可以再来第二次。但是生命即使是有一次做得不好,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只要活着,总是能够过下去的。但是真的要让每个人明白这样的道理,需要的是教育,这样的教育,责任在学校,在父母,还有就是这个社会,我们每一个人。 社会的容忍度,社会宣扬怎样的观念,社会崇尚怎样的价值,这些都会影响到个体的行为。就好像,一个社会如果总是对于那些以死
她们没有这样做,我想其实并不是她们的错,而是在我们这个社会,从她们小时候开始,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当不幸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应该如何面对,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在于,社会对于这些遭受过强暴的女性,是不是带有宽容的态度。
保卫贞操的行为给与赞扬,那就会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如果你没有用生命去捍卫自己,那就是错误的。如果社会从来不鼓励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反而对那些站出来的受害者进行冷嘲热讽,甚至剥夺他们之后正常生活的机会,那末,这样的事情,会一次又一次的发生。 还有就是社会上,是否有专门的机构,不管是官方的,还是民间团体的,来为这些受到强暴的女性提供专业的服务,包括心理和生理上的,来帮助她们克服受到侵犯之后的心理障碍,确保她们的身体健康,这些,其实也是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负上的责任。
大概是半年前,在飞机上看了一部国产电影,忘记了电影的名字,大概的内容是,一个女大学生被强暴,虽然被别人救了,但是她不肯承认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知道这个罪犯在多次犯罪之后被抓获。当罪犯承认了之后,这个女大学生责怪的不是罪犯,而是一直在调查这件事情的记者,她说,工作没有了,前途没有了,自己成为被别人看不起的人。
不管是高莺莺也好,还是前些日子那位因为遭到强暴而自杀的女大学生也好,看到她们这样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总是在想,她们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何就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如果他们活下去,她们所遭受的一切不会成为秘密,和她们一起离开,她们可以指证那些侵犯过她们的人,然后让这些人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且也为社会减少了一个危害。 她们没有这样做,我想其实并不是她们的错,而是在我们这个社会,从她们小时候开始,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当不幸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应该如何面对,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在于,社会对于这些遭受过强暴的女性,是不是带有宽容的态度。 大概是半年前,在飞机上看了一部国产电影,忘记了电影的名字,大概的内容是,一个女大学生被强暴,虽然被别人救了,但是她不肯承认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知道这个罪犯在多次犯罪之后被抓获。当罪犯承认了之后,这个女大学生责怪的不是罪犯,而是一直在调查这件事情的记者,她说,工作没有了,前途没有了,自己成为被别人看不起的人。 因为只是一部电影,
因为只是一部电影,当时我的反应是,不会这样吧,被强暴,和自己的前途,工作有什麽关系呢?但是看到了女大学生自杀的消息之后,我在想,其实现实生活当中,有这样的想法的女性,并不在少数,不管她是一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还是一个普通的宾馆服务员。
不管是高莺莺也好,还是前些日子那位因为遭到强暴而自杀的女大学生也好,看到她们这样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总是在想,她们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何就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如果他们活下去,她们所遭受的一切不会成为秘密,和她们一起离开,她们可以指证那些侵犯过她们的人,然后让这些人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且也为社会减少了一个危害。 她们没有这样做,我想其实并不是她们的错,而是在我们这个社会,从她们小时候开始,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当不幸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应该如何面对,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在于,社会对于这些遭受过强暴的女性,是不是带有宽容的态度。 大概是半年前,在飞机上看了一部国产电影,忘记了电影的名字,大概的内容是,一个女大学生被强暴,虽然被别人救了,但是她不肯承认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知道这个罪犯在多次犯罪之后被抓获。当罪犯承认了之后,这个女大学生责怪的不是罪犯,而是一直在调查这件事情的记者,她说,工作没有了,前途没有了,自己成为被别人看不起的人。 因为只是一部电影,
不管是高莺莺也好,还是前些日子那位因为遭到强暴而自杀的女大学生也好,看到她们这样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总是在想,她们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何就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如果他们活下去,她们所遭受的一切不会成为秘密,和她们一起离开,她们可以指证那些侵犯过她们的人,然后让这些人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且也为社会减少了一个危害。 她们没有这样做,我想其实并不是她们的错,而是在我们这个社会,从她们小时候开始,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当不幸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应该如何面对,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在于,社会对于这些遭受过强暴的女性,是不是带有宽容的态度。 大概是半年前,在飞机上看了一部国产电影,忘记了电影的名字,大概的内容是,一个女大学生被强暴,虽然被别人救了,但是她不肯承认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知道这个罪犯在多次犯罪之后被抓获。当罪犯承认了之后,这个女大学生责怪的不是罪犯,而是一直在调查这件事情的记者,她说,工作没有了,前途没有了,自己成为被别人看不起的人。 因为只是一部电影,在香港的时候,对一个电视公益广告印象特别深刻,广告呼吁身为父母,要关心孩子的异常神情,如果发现他们遭受了性侵犯,一定要鼓励孩子讲出来,而且从小要教育孩子学会说“不”。
要让每个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学会说不,同时明白,生命是最最宝贵的东西,正如香港政府的一句宣传词,“生命没有take two."生命不像拍电影,做得不好,可以再来第二次。但是生命即使是有一次做得不好,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只要活着,总是能够过下去的。但是真的要让每个人明白这样的道理,需要的是教育,这样的教育,责任在学校,在父母,还有就是这个社会,我们每一个人。
社会的容忍度,社会宣扬怎样的观念,社会崇尚怎样的价值,这些都会影响到个体的行为。就好像,一个社会如果总是对于那些以死保卫贞操的行为给与赞扬,那就会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如果你没有用生命去捍卫自己,那就是错误的。如果社会从来不鼓励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反而对那些站出来的受害者进行冷嘲热讽,甚至剥夺他们之后正常生活的机会,那末,这样的事情,会一次又一次的发生。
当时我的反应是,不会这样吧,被强暴,和自己的前途,工作有什麽关系呢?但是看到了女大学生自杀的消息之后,我在想,其实现实生活当中,有这样的想法的女性,并不在少数,不管她是一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还是一个普通的宾馆服务员。 在香港的时候,对一个电视公益广告印象特别深刻,广告呼吁身为父母,要关心孩子的异常神情,如果发现他们遭受了性侵犯,一定要鼓励孩子讲出来,而且从小要教育孩子学会说“不”。 要让每个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学会说不,同时明白,生命是最最宝贵的东西,正如香港政府的一句宣传词,“生命没有take two.生命不像拍电影,做得不好,可以再来第二次。但是生命即使是有一次做得不好,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只要活着,总是能够过下去的。但是真的要让每个人明白这样的道理,需要的是教育,这样的教育,责任在学校,在父母,还有就是这个社会,我们每一个人。 社会的容忍度,社会宣扬怎样的观念,社会崇尚怎样的价值,这些都会影响到个体的行为。就好像,一个社会如果总是对于那些以死
还有就是社会上,是否有专门的机构,不管是官方的,还是民间团体的,来为这些受到强暴的女性提供专业的服务,包括心理和生理上的,来帮助她们克服受到侵犯之后的心理障碍,确保她们的身体健康,这些,其实也是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负上的责任。
『拾』 求一个电影的名字 是日本电影讲的好像是一个杀人犯杀了一个小孩 那个小孩的外公悬赏10亿円追
《稻草之盾》是由三池崇史执导,大泽隆夫、松岛菜菜子、藤原龙也联合主演的动作片。影片于2013年4月26日在日本上映 。 该片根据木内一裕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了两位警察一路上如何保护杀人犯免遭全民围攻的故事 剧情简介 蜷川隆兴(山崎努饰)是一个在日本政界和经融界呼风唤雨的人物,而他年仅7岁的孙女却被不明人士杀害了。这起案件的头号嫌犯是清丸国秀(藤原龙也饰),他8年前就因为袭击和杀害一个8岁的女孩而入狱。拥有这样的前科,他毫无疑问是案件的头号嫌疑人。 三个月之后这起谋杀案依然毫无进展,而蜷川隆兴却出人意料地在日本三大报纸上刊登了悬赏告示,谁能杀死这个叫做清丸国秀的男人就能够获得十亿日圆的赏金。与此同时,清丸国秀也看到了这则悬赏告示,心惊胆战的他来到福冈警察局投案自首。 为将嫌疑人从福冈护送至东京,来自东京警视厅的探员铭苅一基(大泽隆夫饰)和白岩笃子(松岛菜菜子饰)组成一支5人护送小队保护清丸国秀上京。福冈与东京有长达1200功力的路程,而在这段旅程中到处都是觊觎赏金的民众,这五位探员需要使出全力去保护这位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