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学校代码:143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邮编:2665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 批准成立时间:2010年10月教育部批准设立“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第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一所本科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2011年正式开始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考生,现有在校生1984人。
1、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校园占地509.43亩,规划建筑总面积25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建筑面积8.84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37万平方米;学院学生运动场馆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其中室内活动场所约0.12万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2.89万平方米,配有标准400米标准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以及相关设施。
学校现有教职工305人,其中专任教师121名,64人拥有硕士学位,45人拥有学士学位,教授25人,副教授8人,讲师10人,助教79人。
截止3月,馆藏纸质图书总量5.33万册,电子图书2378册,各种期刊250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投入值约1.61亿元,主要包括摄影视频设施、特殊灯光照明设施、语音教学组合设备、影像基础冲洗设施、剧场排练配套设施、视频图像处理设备以及3D动画制作设备、3D影院放映设备、3D电影前后期制作设备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万余元。
2、院系设置:
学院现有文学、导演、表演、摄影艺术与技术、视觉艺术、录音艺术与技术、动漫艺术、传媒管理8个系,共开设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录音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动画和文化产业管理9个专业。
3、历史沿革:
2005年2月,学院项目经青岛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2005年3月,山东省教育厅同意北京电影学院与青岛满天下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青岛筹建北京电影学院青岛创意媒体学院。
2008年6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北京电影学院在青岛市设立独立学院。
2008年9月,学院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专家评审。
2010年9月,学院由教育部组织国家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审正式通过。
2010年10月19日,教育部以教发函〔2010〕176号文批复同意,正式设立“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2010年10月23日正式注册。
2011年,学院正式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考生。
4、办学理念:强综合、厚基础、重实践
5、办学特色:
学院在办学层次上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专科、留学生和研究生教育;在发展目标上,努力把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培养数字影视艺术与技术复合型应用人才,具有鲜明特色教学创作型学院。
影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制作专业为主体,兼顾艺术创作与科研。不断地加强电影学、艺术学、美术学等学科建设,全面地充实和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一支学术水平精湛的师资队伍,建构和形成有效、独特的影视艺术教学方式和办学特色,走产学研合作的教育道路,是学院一直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在电影学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设置齐全的基础上,强调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强调学生技术、艺术、知识及技能扎实;强调学生艺术创作能力全面、创作能力强,专业知识广泛;强调毕业生综合艺术素质全面,专业艺术修养高,社会适应能力强;强调学生人才的综合水平和专业素质较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较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1、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3、报考摄影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4、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美术专业、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我院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我院无法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后,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3、所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录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根据国家规定列为非艺术类,我院按各省规定的本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我院遵循并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于中西部地区的相关政策,尊重中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的录取原则。
第五章学费收取标准
第十九条 我院收费标准如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2000元,其他各本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400元。
第二十条 学生退费规定
1、学生因故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收费票据是学生交费证明,学生应妥善保管。发生退费时,应将收费票据交回财务处。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评定办法
1、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和金额如下: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8万元——3.8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参评人数的1%;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8万元——2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参评人数的2%;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千元——1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参评人数的3%;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千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参评人数的4%;
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2千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参评人数的5%。
获得奖学金总人数不得超过全院参评学生人数的15%,获奖学金者不能重复评奖。遇有名额限制时,按学习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名额用完为止。
2、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详见《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及《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1、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每学年九月提出申请、银行每年审核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
3、按现行国家助学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数额。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系提出书面贷款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系签署意见、加盖系公章,报学生处,并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的条件
原则上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在班级处于中等水平以上者;
2、思想道德品质和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
3、家庭经济困难者;
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者;
5、有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勤劳肯干,能胜任工作,有敬业精神者。
第六章颁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联系电话、网址、考生须知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2、咨询电话:0532-86703000、0532-869368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www.bfamcmc.e.cn
第二十六条 考生须知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报考我院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
新生入学后外语主要学习英语。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㈡ 北影一年的学费多少
表演类本科专业一般学费收费标准在一学期10000元。
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该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
据2019年2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北京电影学院占地主校区达105亩;怀柔校区(在建)占地面积667亩,总投资约28亿元,首期工程预计将于2019年投入使用。全日制在校学历生近30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的相关要求规定:
1、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大小在100KB以内)。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请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牢记网报时的“报名号”。
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持“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下列须交验的所有材料”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㈢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1)表演学院专业要求: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2)注意事项: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严禁穿着增高鞋,使用增高垫;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 2018 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北京电影学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
北京电影学院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
(3)2019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该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
据2019年2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北京电影学院占地主校区达105亩;怀柔校区(在建)占地面积667亩,总投资约28亿元,首期工程预计将于2019年投入使用。全日制在校学历生近30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留学生、在职研究生和研究生课程班、进修及培训生3000人左右。有教职工527人,其中专任教师287人。
下辖19个教学实施单位,涵盖了电影创作的每一个行当,囊括了电影创作的全部环节,是唯一能独立进行故事片创作的院校。开办19个本科专业,具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㈣ 考北京电影学院化妆系必须经过高考吗
是的。
招生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符合校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要求依据“第九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对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者可报
考。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
《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参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
(4)2019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的相关要求规定:
1、校不提供纸质版的《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所有考生敬请登陆学校官方网站,下载电子版招生简章,详见附件。
2、校部分院系专业初试除北京考点之外,另设:杭州、成都考点,外埠考点只设初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试的考试。
3、校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各专业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校不组织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请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㈤ 北京电影学院的招生简章
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2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5.符合上述条件,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可以报考。
6.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7.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2010年报考我院摄影系各专业方向,录音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010年我院动画专业各方向的专业报名、考试除北京地区考点之外,增设上海地区考点。
2010年报考我院(除摄影系、录音系)其它各系(二级学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仍采取考生填写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指定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
(一)专业报名
1.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含上海地区考点)的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均须交验下列材料。网上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仅需提供②③④⑥项材料即可,材料不齐,不予报名及确认。
①《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并签署考生姓名。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含有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④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⑤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⑥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上海考点的考生全部参加初试、复试、三试的考试,所以考生须一次性缴纳考试费260元。
⑦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3.如考生同时欲参加其它专业的报名,还须按“专业报名”一项“须交验下列材料”中的要求准备所有报名材料参加现场报名。
4.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院线经营管理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5.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媒体影像制作方向的考生,三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6.报考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艺术方向、电脑动画方向、游戏设计方向的考生,四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如同时参加北京、上海两考点的考生,不得重复报考同一个方向。例:考生报名参加了上海地区考点的漫画方向同时兼报了动画艺术方向,那么该考生在北京地区考点只能参加电脑动画方向同时兼报游戏方向的报名和考试。
关于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20日止。逾期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0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考生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20K以内)。请在网报前准备好。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切记将自己报名时申请的“报名号”牢记。
报名网址:http://bkbm.bfa.e.cn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所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程序:报考材料审核→交费→打印考生信息、准考证→签字确认,交表→准考证盖章。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考试。
3.同时报考动画两个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基础》,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4.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发布的通知以及在学院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上海考点专业考试的安排,以报名时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安排为准。上海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院,与北京地区考点试卷一起评判。
5.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6.我院各专业方向(含上海考点)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按教育部规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0年3月20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五、文化考试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㈥ 进北影要什么条件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创意策划)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2名。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2名。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电影导演)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0名。
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4.11。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4.44。
(6)2019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为便于新生及时准确接收到《录取通知书》,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会收到来自中国邮政的短信提醒或者电话通知。
考生查询录取通知书邮件方式:
(1)根据提醒短信中的邮件单号,在EMS官网或者官微(公众号:ems-cnpl)中查询;
(2)根据考生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在EMS官网或者官微中查询录取通知书的邮件状态。
如一周之后尚未接收到《录取通知书》,请自行拨打快递公司查询电话:010-82073971(周一到周日8:00—17:00),18519361860(在座机无法接通时可拨打此号码)。首先告知查询北京电影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同时提供新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高考考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