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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高职招生系统

发布时间:2023-05-06 07:47:53

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没带、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电影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学校为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为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细则》(院发字〔2020〕7 号)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为成绩合格的高职(专科)学生颁发北京电影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分为海淀校区和怀柔校区(建设中)。海淀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四号,怀柔校区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艺术类专业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学制四年;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全部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学制两年。

第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闷游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北京电影学院设枯罩芦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察。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普通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无预留计划。所有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数均向考生公开公示。

第四章  专业考试

第十三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分为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①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高职(专科)层次的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除外】,方可填报高考志愿。高考志愿填报请按照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须合格。

③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第十四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报考手续、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跨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影视技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电影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的几点说明:

第一 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①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69.96。

②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等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③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例如在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中,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青海省考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2022年,我校将依据高考改革省份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④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同上: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⑤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 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表演艺术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按照对应专业的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还有其它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美术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①关于成绩并列: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职层次录取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③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高职(专科)层次录取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模式。我校在京高职(专科)层次专业录取要求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历史与思想政治两门科目成绩合格。

④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录取规则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北京电影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款 学校在调档、分专业录取时,政策性加分均计入考生总分。

第三款 根据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北京市、上海市有关规定,北京、上海生源:

第一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 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组为“选考科目不限”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组为“选考科目必选物理”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有关规定,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生源:

第一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 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组为“首选历史科目”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组为“首选物理科目”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河北省、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有关规定,河北、浙江、山东、重庆生源: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十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必须通过,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地区考生的文化课报名、文化课划线办法以及文化课录取标准,均依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须按照联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 (简称“港澳台侨联招”)。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香港考生,可选择使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台湾考生,可选择使用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台湾学测”)成绩。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其他要求。

第一款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录取对于高考外语语种没有特殊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款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录取对于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第三款 按照教育部以及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要求,我校本科、高职各专业对于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的要求以主管部门审核、招生省份公布为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摄影、动画、漫画、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学年4600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学年42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艺术、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二十三条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调整、批复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助勤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依据有关程序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一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和《北京电影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发字〔2020〕14 号),我校在报到时将对新生开展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款 我校对新生组织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评,入学时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三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我校将在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给予学生取消学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款 为了保证新生顺利入学,建议新生在高考报名后,入学前,不要变更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内容。

第五款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济合约。

第二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各招生院系咨询电话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官方网站: https://www.bfa.e.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s://zs.bfa.e.cn ;学校本科高职招生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本科高职招生咨询公众号: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宣传(bfazsxc)。

第二十七条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与本章程有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㈡ 北京电影学院无法上传资料

给你整理了一些网上报名常见的问题汇总,自行对照解决。网上报名常见问题:
我校网上报名已开始!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止。未报名的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要求抓紧报名,已经报名的考生请检查自己填写的个人信息是否准确。

Q1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校考报名吗?
为获得稳定、良好的用户体验,建议考生使用电脑环境下的谷歌、火狐等主流浏览器登录招生系统。

Q2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留的手机号是否必须为本人手机号?
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短信验证码和我校的重要短信通知,所以考生填写的手机号必须保持畅通,考生可以及时接收到手机上的信息。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本人手机号或家长手机号均可。

Q3注册时不小心将姓名/证件号/手机号填错了,无法自己修改,怎么办?
发送个人情况说明及修改申请至邮箱,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收到修改申请并审核后由学校招办工作人员进行修改。

Q4招生简章中专业要求的“双目视力经矫正4.8以上”是什么意思,需要做手术猛如颤吗?
不需要,考生佩戴眼镜后,视力达到4.8就可以。

Q5填写高考科类时为什么只有“不分文理”选项?
部分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模式为“3+3”模式,即为“不分文理”,选择“不分文理”即可。

Q6声音学院只能选报一个专业(招考方向)吗?
2023年报考声音学院专业的考生,不允许兼报声音学院的其他专业。在声音学院的4个专业(招考方向)中,只能选择其中一个。

Q7山东省考生如果想报考高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还要勾选兼报高职吗?
山东省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参加校考,不要勾选兼报高职专业。

Q8兼报高职专业时,勾选了兼报高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点击确定后为什么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不显示?
确认勾选兼报高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无误后,完成本科表演专业的缴费,高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会出现在已报考的专业列表中。考生在网上缴费前,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所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一旦缴费成功,不得更改。

Q9港澳台侨考生的专业考试内容和内地考生一样吗?
使用香港中学文凭试或港澳台侨联招考试作为文化成绩报考我校的港澳台侨考生,专业考试的内容和内地考生是一致的。

Q10台湾考生可以使用台湾学测成绩报考吗?
202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不面向台湾学测考生招生。

网上报名常见问题【二】

Q:为什么专业缴费完成后,不能上传报考材料?
A:目前报考材料上传功能还没有开启,报考材料上传时间为1月14日上午9:00起至2月5日上午9:00止。

Q:不小心报错专业并缴费了,可以取消选报吗?
A:考生在网上缴费前,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所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一旦缴费成功,不得更改。网上缴费成功后,即生成专业考试准橡枣考证号。一旦准考证号生成,考生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费不予退还。

Q:报考时没有找到想要选报的专业该怎么办?
A:考生在报考前,请先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确认我校2023年的组织校考招生专业。如果招生简章中公示的组织校考专业在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中看不到,请确认专业列表是否已显示完全、是否可以上下拉动。建议考生使用电脑环境下的谷歌、火狐等主流浏览器登录招生系统。

Q:为什么我在小艺帮/艺术升等APP中不能进行报名?
A:考生必须在我校的【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中进行专业校考报名,我校没有在其他APP中开放报名通道。

Q:对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有疑问怎么办?
A:考生可咨询报考的院系,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招生简章附件3。

Q:高考考生号是哪个号码?
A:高考考生号是2023年各省高考(艺术类)报名时,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给考生的号码,大部分省份是“23”开头的14位阿拉伯数字(广东省和陕西省的考生号为10位)。

Q:想报考的专业在省级艺术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中,我的所在省对应的是“无省级统考”,是什么意思,可以报考该专业吗?
A:“无省级统考”表示该专业(招考方向)未涵盖在对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省统考范围内,符合招生简章中报考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校考。

Q:报考专业要求取得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应该对应哪一条?
A:报考我校有省级统考合格要求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统考成绩应高于所在省划定的参加校考资格线。

Q:用手机报名时无枝败法缴费,应该怎么办?
A:请考生更换到电脑环境,使用谷歌浏览器等主流浏览器进行缴费。如果选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缴费处理中”,请等待5分钟后点击“刷新缴费状态”按钮,再次尝试缴费。

Q:因为省级统考时间推迟了,上传报考材料期间统考成绩没有公布怎么办?
A:如遇省级统考时间延迟、省级统考成绩暂未公布等情况,考生可先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在参加专业终试(最后一试)前补交对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合格材料。报考材料上传时间为1月14日上午9:00起至2月5日上午9:00止。

网上报名常见问题【三】

Q怎样单报表演本科专业?
A考生在“专业列表”中选择“表演”专业后,出现兼报弹窗中不要勾选兼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方框,直接点击弹窗右下角的“确定”按钮,即可单报表演本科专业。

Q怎样兼报戏剧影视表演高职专业?
A考生请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的招生简章,了解今年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分省计划设置。有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分省计划投放且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的考生,允许兼报高职专业。
考生在“专业列表”中选择“表演”专业后,出现兼报弹窗中勾选兼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方框后,点击弹窗右下角的“确定”按钮,即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高职专业。

Q已经选报了专业并完成缴费了,还可以再报其他专业吗?
A在考生选报专业没有达到三个,且专业间没有兼报限制的情况下,考生可以继续选报其他专业。但已完成缴费的专业不能再修改或取消。

Q线上考试使用的是哪个平台?
A我校线上考试平台使用指南预计于2023年2月6日前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网”、“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官方通知公告,届时按照要求到指定平台完成线上考试。

Q如果所在省没有发放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考生应该上传什么报考材料?
A考生可以上传带有该考生省级艺术类统考成绩以及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材料(须提供清晰的截图、扫描图片)。考生需注意: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须合并扫描在同一个 PDF文件中。报考材料上传时间为1月14日上午9:00起至2月5日上午9:00止。

Q填报个人信息时总是显示“非本省考生号,请确认正确考生号后,重新输入!”是怎么回事?
A考生的高考考生号输入错误。考生须以艺术类考生身份报名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方可报名我校专业校考。请考生检查填写的是否为全国统一高考艺术类考生号。

Q为什么缴费成功后打印不了准考证?
A今年我校艺术类校考初试全部为线上考试,线上考试无需打印准考证。如后续阶段存在线下考试,则线下考试准考证打印安排请以学校官方通知为准。

Q如何查询准考证号?
A缴费成功后,专业考试准考证号将会出现在:①缴费专业列表,②选报专业列表,③《考生报名登记表》。

Q影视动画专业和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计算在专业兼报数量里吗?
A影视动画专业和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不计算在校考专业的兼报数量里。
Q港澳台侨考生号怎么填?
A报名参加港澳台侨联招考试的考生,需填写 9 位的联招考生号;由于港澳台侨联招报名尚未开始,故可以暂时为空,待完成联招报名号后,请立即补充填写正确的高考考生号。

㈢ 高考要怎么考进北京电影学院

一、网上报名

打开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网,使用考生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本人常用手机号及常用邮箱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报名时间有限制,过期无法报名。2019年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9:00起至2019年1月13日9:00止。

二、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网上交费前,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和考点城市,对于缴费成功的专业(招考方向),不得更改专业(招考方向)和已选择的考点城市信息。网上交费成功后,即生成专业考试准考证号。一旦准考证号生成,考生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费不予退还。

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各阶段《准考证》;考生凭自行打印的各阶段《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各阶段的专业课考试,无需加盖公章;考生凭借新生成且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下一阶段考试,上一阶段《准考证》自行作废。

三、提交报考材料、参加考试。报考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带有2019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4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交);

4、《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5、《专业考试准考证》;

6、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

四、根据准考证上考点安排,参加考试。

(3)北京电影学院高职招生系统扩展阅读

北京电影学院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3、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要求依据“第九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对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者可报考。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19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㈣ 北京电影学院初试时间2023

其他信息: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视频初试结果查询时间通知发布,4月26日起查询!下面是具体查询成绩的安排,欢迎阅读。 4月26日起查询成绩 一、表演专业: 请于2020年4月26日17:00,登录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网上报名系统(https://bkbm.bfa.e.cn/)查询初试结果。 初试通过的考生:请于2020年4月29日13:00前,在我校报名系统办理复试手续,缴纳表演专业复试费(无须打印《复试专业准考证》)。 缴纳复试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4月30日13:00至5月5日13:00期间,登录“小艺帮”APP软件申请表演专业复试考试,并完成视频考试与提交。 复试结果将于5月下旬发布。 二、其它专业: 初试结果将于5月下旬发布,请考生关注我校报名系统。 北京电影学院学科建设 北京电影学院具有系统、科学的电影学科专业体系,设有3个博士和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下设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制作学、表演学、管理学、动画学和美术学等8个二级学科;与此同时,学校具有2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在电影、广播电视、美术、戏剧、音乐、艺术设计领域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另外还拥有1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科群。

㈤ 请问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有专科生吗

北电就有的
下面有一段是北电官网对于表演系高职录取的说明:
1. 报考我院高职(专科)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院本科表演专业合格证。
2. 获得我院表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如有意报考高职(专科)影视表演专业,请在3月20-30日期间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在考生备注一项“我自愿兼报高职(专科)影视表演专业”旁边签署考生姓名,并将此页报名表传真至北京电影学院表演学院办公室。否则,视为放弃。
第二,招生人数不同,一般高职人数多是本科班人数2-3倍
第三,要求不同,本科招生要求会更高
第四,学制不同,本科学习4年,高职为2-3年
第五,学费不同,本科为1万每年,高职为1万9一年
第六,学历不同,本科为学士学位,高职为高职大专学历

㈥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2022年数字媒体学院复试时间

<strong>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2022年数字媒体学院复试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上午,考试时间10点10分-11点40分</strong><br>考试科目:命题创作<br>考试内容或考试要求:自备8K(开),画纸、绘制工具(画板、画笔、签宇笔、色彩颜料)等。<br>考试须知:<br>(1)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提前熟悉线上考试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模拟测试。<br>(2)专业考试时长如有变化,最终以实际考试时长为准。<br>(3)参加数字媒体学院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登录【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首页下载、打印《试卷邮寄信息贴纸》,粘贴在试卷快递件的外包装上。在考试次日中午12:00时前,按要求将绘画类科目试卷,通过顾丰速运(或中国邮政ENS)发出,快递至北京电影学院数字媒体学院。

㈦ 北电导演系本科2022年三试什么时侯发榜

3.19号。
一、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三试榜单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三试榜单三试提醒:请进入三试的考生尽快登陆【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完成三试缴费。三试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具备三试考试资格。请考生再次确认已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内的“考生报考材料上传”完成报考材料提交。尚未提交报考材料的考生,请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在参加三试前完成上传。关于三试的考试内容、安排及要求详见附件《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三试须知》。

㈧ 北京电影学院广播电视编导复试时间2022

北影广播编导复试时间是2022 年 2 月 12 日。
1、北影广播编导复试仍然为线上考试,考生需要提前去官网下载特定的答题纸,在考试结束后通过邮寄的方式上交。2最后一试成绩查询:2022 年 4 月底。艺术类专业考试,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线下考试只设北京考点,不设京外考点。
在考试时间不冲突以及专业(含招考方向)间未做兼报限制说明的可选择兼报,但最多只能兼报 3 个专业(含招考方向,兼报的校考类高职专业计算在总报考专业数量内)。
学校联系方式:1、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bfa.e.cn)。2、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bfa.e.cn/)。3、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系统:(https://bkbm.bfa.e.cn/)。4、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宣传。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048291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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