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观影指南 > 上海电影发展最新政策

上海电影发展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2-11-27 21:40:17

1. 上海农村户口补贴政策

农村户口的补贴政策如下: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农村户口性质?
法律依据:农村居民户口,一般是指具有农业户籍的居民。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2. APP产品体验:猫眼电影

                                                                                                                  体验人:宋俊宜

一、体验条件

体验产品:猫眼电影5.9.1(安卓版)

手机型号:华为荣耀6

操作系统:基于Android 4.4.2的EMUI 3.0

二、产品概述

定位:电影互联网平台

Slogan:查影讯 买影票 选好座

特色:选座购票/精准运营/互动社交

三、需求分析

1、需求:

(1)在线购票、选座,节省购票排队时间;

(2)低价购票;

(3)【有明确目标行为】大致清楚自己想要看哪种类型电影/哪部电影,根据(影片放映时间/影院距离/观友评论等)做出选择;【无明确目标行为】将观影视作休闲放松时刻,大多依靠最新推荐做出选择;

(3)社区评论:发表观后感(情感需求)

2、用户画像:

根据猫眼电影大数据中心《中国电影大数据深度解读2014-2015》数据,在线购票业务使用群体大多集中在70-90后,其中90后成为使用在线购票业务的主流群体(因其良好的经济基础+重度互联网行为),占总体用户数的52%。而95年前出生用户更是成为该类观影群体的绝对主力。

同时,各年龄阶段、地区的用户都具有差异化的观影需求,如90后大多追逐文艺爱情,而70后则偏向于家庭的和睦;相信随着后台大数据分析完善,能够为个性化服务提供更大的落地可能性。

3、使用场景:

呈现移动化特征-随时随地都可以利用手机完成订票业务!

四、市场环境

1、中国互联网+电影市场拥有巨大潜能

(1)要素分析——PEST模型

政策因素:文化产业政策利好

2014年6月《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提出要通过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实行税收优惠、兴建影院设置资金补贴等形式,支持电影产业发展。电影产业发展迎来政策红利期。

经济因素:居民收入增长+城镇化加快

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为其文化消费奠定物质基础;同时,城镇化推进商业地产快速发展,带动了影院投资增长,使得目前中国银屏数量超过2万块,电影基础设施建设迅猛发展。

社会因素:文化需求增长+电影观众年轻化

技术因素:互联网应用普及+互联网重塑作用

社交网站,在线票务,视频网站已经成为常态,互联网跨界颠覆电影成为可能(切入电影制作-发行-宣传-放映流程);同时由于互联网本身携带的大数据基因,给予市场个性化、针对性服务可能性。

(2)市场表现:融合中的电影产业与互联网

借助于互联网购票渐趋主流这一趋势,互联网+电影的“连接”作用日益明显:建立在大数据洞察用户偏好/口碑积累的信息优势上,互联网跨界电影产业正落实在流程的各个方面;同时互联网端口的渠道优势以及精准的数据营销服务,使得传统观念里的“市场盲目性”正在逐步缩小,互联网改造电影甚至从生产开始!

2、在线售票业务:预计成为电影销售常规手段

在线售票指的是基于O2O模式的垂直电影购票平台,在线上(PC+移动)提供在线电影票预定、网上快速选座、热门影院、热门影片以及影院排片等信息服务产品,同时因在线售票以惯有的互联网用户思维、电商低价培养市场手法,将电影带入到线上-线下联动的新生态中,可以预计其对电影产业链的影响将会日益巨大。目前,市场上较为活跃的厂商包括猫眼电影、格瓦拉电影以及豆瓣电影等。

3、猫眼电影:3年发展,占据在线票务70%份额

据美团官方数据显示,2014年猫眼电影取得50亿总票房,同期中国市场总票房为296亿,猫眼占据16.9%份额,超过万达影业。同时,数据显示猫眼电影在移动端优势明显,约60%交易都发生在移动设备上。

2015年7月猫眼电影独立成为美团网旗下全资子公司。

五、产品结构与功能

1、产品结构图

APP设有4个入口,分别为【电影】、【影院】、【发现】、【我的】。

(1)电影模块

因观影在现实情况下,多以一种社交休闲形式出现。往往观友的评价或最热榜单等“热”因素对于该类消费有较大的刺激卷入作用。因此APP在首页的“电影”模块中,就顺应着“热潮”的特征将其首页顶部tab分别设为“热映”,“待映”,“榜单”。在具体的二级页面设置中:“热映”加注大量社交元素(譬如观友评分、XX人想看)及强调资讯内容的运营(譬如集成电影视频/剧照/故事背景等);“待映”不仅仅通告近期将要上映资讯,更是卷入热门预告片、最受期待等栏目再次吸引用户进入浪潮;而“榜单”同样通过各式榜单来实现用户卷入。故归根结底,这种订票场景更强调“社交化”-而非资讯的“平铺直叙”,较贴近现实观影场景:

——“同学朋友聚餐途中,想要饭后再结伴一起去看场电影。听说最近有部片子不错,于是看看影评,看看演员,看看剧情等等,觉得不错就顺手订票。还可以支持在线选座,几个人坐在一起,挺好!”

(2)影院模块

这一板块相较于“电影”模块的内容切入方式,是采用观影地点切入。界面影院排列顺序默认“距离”排序—用户能够更加直接地选择距离较近的电影院。并且,除了对影院距离默认做出排序之外,APP还设置了“筛选”按钮。类目分别为“行政区”、“特效”以及“影院品牌”,更加细化日常生活中人们对观影的选择标准。

(3)发现板块

该板块设置两级界面:“推荐”+“社区”。

“推荐”板块整体而言可看作是对影片资讯的再次加工:banner栏是对当期影片的运营(包括活动/内容方面的营销);界面设有4大功能按钮—分别为“特惠抢票”、“最新影评”、“实时票房”以及“福利社”,其中“实时票房”是猫眼公开的影院数据(实时公开当天的票房/排片等),可看作美团向购票业务上游分发的一步棋子。其余3大功能总的说来,更偏重于用户留存度与活跃度的运营—“抢票优惠”以直接的价格优惠吸引用户参与;“用户影评”一面给予用户自我展示的机会,另一面优质影评会受到APP的相关奖励,用以保证高质量内容;“福利社”设置每日好礼,热门话题,线下活动以及写影评栏目,持续助力用户活跃度与参与感。

“社区”采用影片内容+社交的运营方式,主要以电影片名为区分点,在每个单独的社区下面,强调用户观影后的“发帖”评价+类BBS的帖子加精/置顶的功能,用户可自主进行发帖,点赞,评论。

(4)我的板块

该板块是用户在该APP内所有个性化信息的集成。在该板块主界面上,仍然看出猫眼走购票+社交的方式来增加用户粘性。【订票】业务栏主要设有“我的电影票”、“优惠券”、“我的电影”以及我购买的周边商品,而【社交】类目主要强调我与帖子/社区的关联度,用户等级以及类似于社交APP的“谁看过我”/个性签名等痒点功能。

2、主要功能

(1)订票功能

方便指数:★★★★★

订票设有两个入口:“电影”与“影院”,分别从电影内容与影院资讯切入订票窗口。“电影”界面上“购票/预售”按钮明显,而“影院”界面受制于不同影片放映时间的差异性,故无法将“购票”按钮设置在第一界面,转而将其设置在影院排片信息的二级页面上。但总体说来,APP的订票功能设置明显,操作方便。

同时,在具体的订票功能页面上,APP还提供相关影院套餐团购业务,便捷解决了用户一站式订票娱乐的需求。

(2)选座功能

方便指数:★★★★

选座界面展示当场次电影厅座位缩略图,并用不同的标志标示“可选”、“已选”、“已售”、“情侣座”的位置信息,允许用户自主选择。且当用户进行座位图放大/缩小操作时,APP会在用户指尖移动的过程,短暂性地提示全局缩略图,以让用户了解当前所在位置。

但是,有1点体验不太充分的地方:

Bug1: 在选座的过程,由于放映厅规格的不同,用户并不知道在什么区间观影效果最好。因此,建议APP在选座界面设置“?”帮助按钮,在二级界面提供相关内容建议。

(3)支付功能

方便指数:★★★

用户自主选择完毕作为后,APP进入提交订单界面。整个付款的流程同电商购物流程一致:确定订单详情-确认付款方式-付款成功-系统出票。

但在过程中,发现3点不足之处:

①Bug1 :当选择万达影城下属影院选座订票时,APP界面要求用户重新绑定手机号码,此时我选择登录的方式是绑定第三方账户(新浪微博账号),当输入我的手机号,界面跳出“获取验证码失败-该手机号已注册,请直接登录”。但当我返回“我的”功能板块时,却并未找到与手机号登录相关的界面,而只有账号绑定。

②Bug2: 确认订单界面,需要用户输入电话号码,然而界面并未设置”默认”功能—即记忆用户之前输入的号码。因此这就导致用户每次购票时,都需要重复输入相同的号码,费时费力。

【建议】 用户首次输入号码后,系统便自动默认用户输入结果;并保留用户修改号码的按钮。

③Bug3 :系统出票的界面,未及时反映出票情况,而需要用户手动刷票/或跳转到我的界面查看。这样以来:界面动画的反复易引起用户等待的烦躁心理,加之手动刷票在短时间内(1分钟以内)未有文字反馈,易使用户对手动刷票的效果产生怀疑。

【建议】 出票界面的交互情况采用“仪表-百分比”模板导航展示,使用户能够了解系统出票的实时情况,减轻由于控制无力感带来的沮丧与烦躁。

(4)退票功能

方便指数:★★★★★

只要购票界面显示该影院支持“退票”功能(退票时间在放映前1小时),即可办理退票(默认退回原有支付渠道),并且在“我的”界面中支持用户查询退款进程。

(5)搜索功能

方便指数:★★★★

搜索功能适用于有明确观影需求的用户,进入APP首页便可查询目标电影。搜索支持“自动补全搜索”功能(减少用户的输入量,优先匹配时下上映电影)+“热门搜索”功能(算出时下热门搜索电影,用户点触皆可);整个APP中搜索的内容包括:搜电影,搜电影人,搜电影院,搜社区。前三者紧扣电影资讯本身做延展,试图能够为用户匹配到合适的电影;而后者则是作为兴趣-社交关系的补充角色出现。整体来说,在各个板块设置特色的菜单搜索,更具针对性。

但是,搜索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的细节问题:

①Bug1: 首页搜索栏列表中除“热门搜索”提示外,还包括“类型”与“地区”列表。由于APP主打电影购票业务,于是当用户点击“类型-剧情”时,会默认出现时下影片排片时的剧情片,进而进行购票。但此处点击,APP弹出界面则类似于过往电影评分-影评信息的呈现与沉淀,与总的搜索功能指向不大匹配;

【建议】 列表弹出内容分为2大类型:1类优先指向时下放映影片(如点击“电影-爱情”时,页面首先展示《破风》等上映电影);2类指向已上映电影的内容沉淀。这样,既满足第一位的购票需求,又形成某种内容沉淀圈。

②Bug2: ”发现“板块里的社区搜索,未对搜索方式进行引导,故用户并不清楚社区指涉的具体内容,造成搜索的低效。

【建议】 将搜索方式设置为”动态搜索“,实时为用户进行信息筛选。如用户输入”上海“,界面既呈现与”上海“相关的电影名称,也展示与”上海“相关的同城会,电影主题等资讯,引导用户了解社区内容。

六、交互设计

(一)优点:

1、配色合理,视觉吸引度良好

APP主色调为红白两色,其他辅助颜色也有明显分工(如3D效果为淡蓝色按钮)。总的说来,配色与APP符号相称,用户能够有较一致的观感。

2、扁平化导航设计,内容清晰

APP主要导航方式为选项卡菜单式,用户点触即可到达相关内容集成;而次要导航采用卡式导航分类,列表菜单式导航作为入口,引导用户进入更深层级的内容。总体而言,APP的信息架构清晰,用户操作便捷。

3、突出购票按钮,便捷用户随时购票

无论是在浏览一级页面的电影资讯、影院资讯,还是浏览二级页面的榜单、影评等内容时,购票按钮始终处在视觉的中心位置,随时方便用户心动时的购票动作。

4、强化影讯的视频化冲击,刺激用户卷入消费

相较静态的文字,图片铺陈,视频对于用户的卷入程度更高(因其拥有更丰富的情节内容暗示)。猫眼APP在”电影“板块中明确设置视频播放按钮,引导用户观看与该电影相关的预告片等资讯,进而刺激用户购票消费;同时,APP还在内容版面(包括榜单,待映,介绍界面)为用户明确设置”想看“按钮,使得用户能够短暂标注自己备选观影项,最终”择优录取“,这一点充分尊重了用户的选择权。

5、贴心设置”家长引导“,”幕后花絮“等内容,增强用户粘性

现实生活场景中家庭观影比例人群不容小觑,而家长往往关心电影内容是否适合小孩观看,但这一点在传统的影院资讯中是被忽略的重要细节。猫眼APP在电影资讯下拉列表温馨设置”家长引导”项目—告知电影中的暴力,色情情节,这会赢得用户的“会心一笑”。而其余有关电影资讯的再加工栏目—譬如彩蛋,幕后制作等等,更是延展用户对于电影的消费线。

(二)不足:

1、首页的banner广告跳转速度快,不支持用户自主操作(譬如关闭按钮),未给予相关导航向导,易干扰用户体验。

2、电影标注“想看”后,因未能明显提示能够在线购票,致用户购票率低;

用户在浏览电影资讯后,所标注的“想看”信息自动转入“我的电影“界面中。但由于APP未能明显提示用户该影片是否支持在线购票(因有一批电影已下线或院线不支持在线订票),常常容易导致用户多次重复查看二级页面,进而产生烦躁、困惑的情绪。

3、小吐槽:在绑定第三方账号之后,APP未同步账户头像,从而用户头像出现”空白“情况,有一丢丢丑。

3. 上海买房政策2022最新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条件

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上述房屋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上述房屋已被征收。...

3.如果想申请首套,还需要提供购房时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4.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最新政策

5.非本市户籍且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人2022年上海购房政策如下:

1.暂停向已在全市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房或产权式酒店的上海市非户籍居民家庭销售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新建及二手产权式酒店;

2.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商品住房或产权式酒店全部或部分产权,且经认定该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或产权式酒店;

3.非本省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限购,常住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4. 上海电影院核酸要求

观众入场依然必须测量体温,并扫影院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如果只有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而无阴性结果,或是只有现场抗原的阴性结果,都是不可以入场的。未戴口罩和体温≥37.3°C以上者无法进入影院。

由于环境特殊,电影院还是暂时无法提供饮料食品,工作人员会在场间做不少于两场的巡视,届时需要观众们多加以配合。

多措并举,助力影院复苏:

全市电影院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暂停营业。上海市电影局对全市影院行业开展了三轮摸排调研,在充分调研后,围绕电影企业恢复营业面临的困难,针对性地推出了系列纾困政策,多措并举,助力影院复工复业,通过发放影院疫情停业补贴、发放影院复工复市补贴等,切实纾解影院经营困难,减轻疫情对影院的冲击,促进本市影院行业早日复苏。

5. 影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符合公告规定的免征条件,但缴费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费的,可抵减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 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符合公告规定的免征条件,但缴费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费的,可抵减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予以退还。

6. 上海人才引进政策

上海人才落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上海人才落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一、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7. 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2010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促进电影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影的发行、放映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主管与协管部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文广影视局)是本市电影发行、放映的主管部门。

区、县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电影放映的管理,业务上受市文广影视局的指导。

各级公安、工程、卫生、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发行、放映活动的原则)

从事电影发行、放映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维护电影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许可证制度)

本市对营业性电影发行、放映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第六条(宏观调控)

本市对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的设立实行宏观调控。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发行单位的定义)

电影发行单位是指为电影放映单位有偿提供电影片的单位。第八条(发行单位的条件)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活动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有熟悉电影发行业务的管理人员;

(三)有必要的电影发行管理制度;

(四)有规定数额的资金;

(五)国家电影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放映单位的定义与分类)

电影放映单位,是指拥有电影放映设备、从事电影(包括35毫米、70毫米等常用胶片规格电影,环幕电影,动感电影和其他形式的电影)放映活动的单位,包括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和非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

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采取向社会公众售票方式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的单位,包括电影院、电影放映队等专营电影放映业务的单位和影剧院、文化宫(馆)、礼堂、俱乐部等兼营电影放映业务的单位。

非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是指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职工提供电影放映服务的单位。第十条(放映单位的条件)

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固定放映场所的建筑平面图、放映设备的名称和类型等材料;

(三)资金信用证明;

(四)活动场所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申请设立电影放映单位,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固定放映场所的建筑平面图、放映设备的名称和类型、放映人员合格证等材料。第十二条(发行、放映单位的设立审批)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市文广影视局提出申请。市文广影视局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经批准同意的,由市文广影视局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市文广影视局提出申请。市文广影视局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经批准同意的,由市文广影视局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其中,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前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

8. 你觉得中国的电影市场应该怎么发展

行业主要企业:猫眼娱乐(01896HK)、阿里影业(01060HK)、光线传媒(300251)、新片场(834630)、华谊兄弟(300027)、爱奇艺(IQ.NASDAQ)、Bilibili(BILI.NASDAQ)

本文核心数据:中国电影市场收入规模、中国电影放映场次情况、中国电影行业集中度

行业概况

1、定义

电影产业是对以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放映三个行业为主,同时包括电影的后产品的开发(如音像制品、电影频道、相关图书、玩具等)以及与电影相关的市场活动的总称,属第三产业中娱乐业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通过视听技术传递艺术形象信息,为人们提供审美、娱乐、宣教服务。

电影产业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2、产业链剖析:包括五大阶段

从电影行业整体来看,其产业链包括电影制作、出品、发行、放映环节。电影制作作为整个产业的最前端,决定了行业的影片供给数量、质量等情况,具有一定的议价权。影片制作完成后,通过出品及发行方使得影片得以面世,向下游院线企业进行宣发。电影产业的终端是院线市场,其基本职能是提供放映服务获取票务收入,一般占据45%的票房分账比例,同时还为合作商提供广告服务、提供卖品等衍生品服务以获得非票务收入。

在电影产业链中,发行上承制片方,下连院线播映方,是将影片全国推广的渠道,整个电影产业链的参与者众多。

电影制作方主要包括国内外文学与剧本等原始作品方,如国外的漫威、迪士尼,国内的华策影视、腾讯文学等;内容出品方包括海外的华纳兄弟、环球影业,国内的万达影视、华谊兄弟等专业影视公司;宣传发行方包括华纳兄弟、环球影业等传统影视公司发行方,以及淘票票、爱奇艺与猫眼电影等网络发行方;电影产业链终端的院线平台代表公司有海外的AMC与国内的万达影院、大地影院、横店影视等。

行业发展历程:处于“互联网+时代”

从1950年发展至今,我国电影行业共经历了四个阶段,分别为“国有资本时代”、“民营资本时代”、“商业大片时代”和目前所处的“互联网+时代”。

行业政策背景:多项政策加持

以政策扶持为主导电影产业的迅猛发展与国家层面以及政策层面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有着紧密的联系。2010年的《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发布,我国对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方针、具体政策措施保障;

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在2014年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联合发布,明确了八项具体政策,使得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提升;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于2015年由国家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并规定,向申请工商登记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征收5%的电影专项资金,用于电影产业发展的金融、税收和人才引进扶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于2017年3月1日发布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正处于发展迅速但缺乏法律依据及保障的电影市场来说,无疑给中国电影产业发展带来了法制化的信心,也为中国电影"走出去"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可以说,国家法律和政策,特别是政策几乎决定着电影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发展程度。

行业发展现状:

1、中国电影市场收入规模:疫情后强势反弹

电影票房收入来看,2016-2019年,中国电影票房收入持续增长,并成功突破600亿大关。2019年,我国票房收入达641亿元,较2018年增长5.4%,增速整体呈现下滑态势。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电影票房收入仅为203亿元,不到2019年票房收入的三成。截至2021年12月中旬,我国电影票房收入457亿元,较2020年恢复较快。

2、中国观影人次情况:2020年下降近7成

从观影人次的变动情况看,2020年全年观影人次5.49亿人次,相比2019年减少了68.23%,降幅与票房降幅基本持平。对比2019年全国约14亿的人口总量,人均观影次数为0.39次,相比2019年的1.24次下滑明显,若以8.48亿的城镇人口计算,人均观影次数为0.65次,相比2019年减少了1.43次。

3、中国电影放映场次情况:疫情影响放映场次大幅度下降

2020年全国影院共放映电影5658.4万场,同比减少55.58%,降幅明显低于观影人次和票房降幅。对比票房、观影人次和放映场次的变化情况,随着国内影院数量的逐年增多,放映场次的增加速度始终能够大幅高于票房和观影人次的增长速度。

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集中度:头部效应明显

整体来看,中国电影市场头部效应明显,行业集中度较高。随着档期竞争加剧、口碑宣传作用凸显,国内电影票房集中度加剧。2020年受疫情影响,电影前五名票房达到全年总票房的50%以上。除2020年特殊情况外,2018至2021年电影票房前三名和前五名占比稳步提升,这意味着影视行业的龙头公司能够分到更多红利。

2、企业竞争:万达影院市场份额最高

从各院线票房情况来看,我国电影产业市场集中度仍待提高,以票房TOP5院线的票房合计仅为2020年电影总票房的47%。其中,万达院线以15%的票房比重位居榜首,其次为大地院线,其票房比重为10%,上海联合院线(8%)、中影数字院线(7%)和中影南方新干线紧随其后(7%)。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政策方面:《“十四五”中国电影发展规划》

2021年11月9日,国家电影局发布了《“十四五”中国电影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也是针对内地目前电影市场所做出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方针政策,其中既有一些具体的数字指标要求,也有一些针对性较强的规划部署。整个规划书近万字,基本涵盖了内地电影近几年发展出现的问题和症结,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也包括了之前一些方针政策的进一步执行。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电影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9. 上海: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 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中华网财经9月28日讯: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基础上,制定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此次上海市出台稳增长22条政策中指出,上海市将全力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大力促进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取消对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移限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底。

《若干措施》明确指出,上海市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住宅项目建设交付保障,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着力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原文:

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加力巩固全市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全力打好经济恢复和重振攻坚战,在本市发布的《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抗疫助企“21条”)和《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经济恢复重振“50条”)基础上,制定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着力助行业促发展

(一)加大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纾困力度。通过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引导,联动各社会主体共同出资,实施电影票价补贴。对2022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恢复营业的专营商业影院、体育健身场所,给予复工复市补贴。对2022年因疫情管控暂停营业的专业剧场,按照座位数给予一次性停业补贴;对疫情后加快复演的专业剧场,给予限流补贴。统筹用好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酒店宾馆纳入旅游业贷款贴息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A级景区、星级酒店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充分用好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社会资本参与市民健身设施补短板的建设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开展商标质押助力文体旅等重点行业纾困“知惠行”专项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加大会展行业扶持力度。支持重点展会有序复展,对2022年克服疫情影响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按照不超过10%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加快推进展会业态创新,鼓励会展企业举办“云展览”,开展“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三)支持广告行业恢复发展。对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2022年第四季度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50%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加大航空业纾困补助力度。制定实施2022年上海航空业补助方案,重点对消杀、核酸检测、空中保障能力建设、货邮国际中转业务等方面给予补贴,支持航空业防疫和恢复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机场集团)

(五)支持各类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优化餐饮、住宿等行业稳岗补贴认定条件,对连锁企业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可将经各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分支机构纳入一次性稳岗补贴范围。按照国家要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养老托育行业纳税人,可按照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二、着力强主体增动能

(六)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按照企业产值增速分档支持其采购数字化管理、技术创新、法律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市级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配套支持。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将接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等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入库培育和指导服务。鼓励各区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各区政府)

(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对入选市级、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奖励全覆盖,由各区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不低于30万元奖励。推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码上贷”,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推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包,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窗,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一门式服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

(八)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持续稳定通过创新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度升级。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九)支持优质企业上市。鼓励各区对新纳入“浦江之光”科创企业库等并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给予必要扶持。鼓励各区加大对企业境内外上市的支持力度,对企业成功上市的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三、着力扩需求稳增长

(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用地、用海、环评等前期工作以及资金等要素保障,用好国家持续新增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面向国家政策规定允许的支持领域和项目范围全力做好项目储备,推动符合条件项目抓紧申报,推进已签约项目加快开工,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依法用好专项债结存限额,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支持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推动存量基础设施项目REITs常态化发行。建立本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以合并审批、分期审批、格式化审批、容缺后补等为抓手,精简项目审批流程,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项目,加快推进“四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示范区线等一批在建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小洋山北侧开发等一批重大预备项目,加快开展市域铁路等一批重特大项目前期工作,超前谋划深远海海上风电试点等一批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重特大项目,确保全年重大项目完成投资额超过2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

(十一)全力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大力促进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取消对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移限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底;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住宅项目建设交付保障,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着力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办好全国首届“国际消费季”暨第三届上海“五五购物节”以及全球新品首发季、夜生活节、上海旅游节等标杆活动,放大10亿元“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乘数效应,广泛动员重点商圈、电商平台以及零售、餐饮、文体旅商户等积极参与并配套开展打折让利、优惠叠加等活动,着力促进消费回补。持续投放面向市民的体育消费券,对使用体育消费券的健身场馆给予每月1500元的防疫物资补贴。加快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对本市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及创意活动以及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支持,每年奖励上限为零售企业100万元/家、餐饮企业50万元/家,奖励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税务局)

(十二)推动外贸外资保稳提质。鼓励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减免相关汇率避险费用,引导港口单位进一步压缩空箱调用、码头装卸、集卡短驳等费用,取消企业办理退运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专门申请的第三方检测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车辆优先检测。开展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监管创新试点,扩大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研发用物品“白名单”范围。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确保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对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出口企业办理退税平均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大力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市场,设立RCEP企业服务咨询站,上线RCEP最优关税税率和原产地证规则查询系统。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和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搭建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鼓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设立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退货中心仓。鼓励贸促机构、会展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方式举办境外自办展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该方式举办的境外展会。为赴境外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出入境证件办理便利。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海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选取一批制造业领域标志性外资项目,加强“全流程”跟踪服务和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建设。修订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等纳入总部认定和支持范围。进一步支持外资企业在沪设立研发中心,在引进海外人才、提高研发便利度、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等方面加力增效。开展长三角区域性“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资讯、投资贸易对接、金融咨询、法律咨询、企业培训、海外响应支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科创办、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药品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边检总站、市税务局、市贸促会、上港集团)

(十三)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加快升级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对符合条件的本市产业园区“二转二”开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现行按照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行业将2022年第四季度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用好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2022年第四季度更新改造设备。支持龙头企业升级扩容,对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不同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鼓励各区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支持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加快布局发展,实施新一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贴息政策,优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创新产品合同金额30%、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落实国家支持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对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即申即退,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落实国家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和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制定数字总部认证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创新创业公司债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科委、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各区政府)

四、着力优环境强服务

(十四)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国家设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要求,推动建立完善上海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安排中小微信贷奖补专项资金,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对象范围,对在沪银行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产品“应纳尽纳”;降低信贷风险补偿门槛,将一般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统一下调至0.8%,将符合条件的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进一步下调至0.5%。提高信贷风险补偿比例,对不良率3%以下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比例不低于25%;对不良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比例不低于55%。(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

(十五)实施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贴费。对2022年第四季度通过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从上海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普惠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建立市、区联动的担保体系,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向中小微“首贷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按照0.5%收取担保费,引导区级财政部门对中小微“首贷户”融资担保服务继续实行贴费政策,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在现有基础上减半收取。(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十六)加大普惠金融为企服务力度。开展普惠金融顾问试点,建立以金融专家为主、产业专家为辅的普惠金融顾问专家库,由普惠金融顾问组成普惠金融服务团队,更好服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在更好发挥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企业服务云、上海信易贷综合服务平台、上海市地方征信平台等融资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推行“单一窗口”一站式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融资服务窗口并向各园区延伸,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受理服务,便利企业就近咨询办理金融业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各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十七)鼓励引导保险机构创新疫情防控保险产品。落实国家政策要求,鼓励在沪保险机构制定相关疫情防控保险方案,开发完善复工复产综合保险方案以及营业中断险、货物损失险、健康保险等疫情防控保险产品,优先支持物流、餐饮、零售、文体旅等困难行业企业投保。鼓励引导各区对疫情防控保险产品进行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十八)减轻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负担。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方式,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2022年9月至11月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十九)开展清费减负系列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对本市各领域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制定和公布缓缴清单,对清单内的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收费项目一律缓缴一个季度,免收滞纳金。2022年第四季度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将政府定价货物港务费标准降低20%。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有分歧账款协调解决力度,确保无分歧账款清偿率达到100%。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二十)逐步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范围,2022年内,实现全市开票量最集中的重点企业和高信用低风险的优质企业“全覆盖”,更大力度支持和满足市场主体合理用票需求。(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一)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信用服务助企纾困。开展律师行业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各类法律风险。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畅通涉疫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围绕涉疫企业需求开展针对性服务,缩减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涉疫企业,缓减一定的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费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完善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合理调整失信信息认定和归集标准,探索建立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失信的豁免机制;持续优化信用修复、信用信息异议处理等服务,引导企业及时、主动维护信用记录;加大涉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在公共信用平台联合建模,拓展企业信用“白名单”范围;加快推进信用报告替代企业合规证明,通过线上一键式获取专版报告,助力企业申请境内上市和资本市场融资。(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着力保就业保安全保民生。落实国家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要求,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将补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快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工程等能源保供项目建设,及时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全力确保城市平稳运行、能源稳定供应和粮食稳产保供。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推动建设应急物资中转站。充分发挥“两旧一村”等民生工程对扩投资、促消费、稳就业的带动作用,试点推广中心城区旧区改造政策,由市级专项资金对黄浦、静安、虹口、杨浦等区单独实施土地储备且规划用途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的零星旧改地块给予定额补助,加强旧住房成套改造政策倾斜。全面提速“城中村”改造,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将“城中村”改造项目认定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占比要求从70%以上降至51%以上,完善规划调整、容积率增加、多渠道融资等支持政策,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房屋管理局)

各部门、各区要抓紧制定发布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流程和办事指南,积极实行免申即享、一键即享、线上办理、精准推送等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估,确保各项政策加快落实落地,高效直达市场主体。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市2022年3月发布的抗疫助企“21条”政策和5月发布的经济恢复重振“50条”政策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1994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促进电影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从事电影发行、放映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上海市电影局(以下简称市电影局)是本市电影发行放映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处(以下简称发行放映管理处)具体负责电影发行放映业的管理,并直接负责市电影局所属电影院的日常监督管理。

各区、县文化局负责本区域内电影放映单位的行政管理,业务上受市电影局领导。

各级公安、工商、卫生、物价、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应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配合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工作。第四条从事电影发行业务(包括营业性电影发行和非营业性电影发行)的单位,须经国家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电影局批准。

县电影管理站、市农场局电影管理站受市营业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委托,负责本区域、本系统的营业性电影发行工作。

从事非营业性电影发行业务的单位,不得从事营业性电影发行业务。第五条电影放映单位分为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和非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

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系指以营利为目的、以对外售票方式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单位,包括电影院、电影放映队等专营电影放映单位和影剧院、文化宫(馆)和礼堂、俱乐部等兼营电影放映单位。

非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系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为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职工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对外售票的电影放映单位。第六条从事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第七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本市从事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机构,不得在本市从事电影发行业务。

电影放映单位所放映的影片,必须是经国家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行的影片。禁止发行放映反动、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影片和其他非法影片。

个人不得在本市从事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第八条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单位,须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向所在地的区、县文化局申请,经区、县文化局审核后报市电影局,由市电影局会同公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合格者由市电影局发给《营业性电影放映许可证》,公安部门发给《治安管理合格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卫生许可证》。申请单位凭三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

(二)中央驻沪单位、驻沪部队在本市从事非营业性电影放映业务的,须向市电影局申请,经审批合格,发给《非营业性电影放映许可证》,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

(三)除前项规定外的其他单位从事非营业性电影放映业务的,应向所在地的区、县文化局提出申请,经区、县文化局审核后报市电影局审批。合格者发给《非营业性电影放映许可证》,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第九条申请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熟悉电影放映业务的管理人员和合格的电影放映技术人员;

(二)有持有市电影局颁发的《上海市电影放映人员合格证》的电影放映员;

(三)具备符合规定的电影放映场所,符合技术标准的全套电影放映设备;

(四)安全、消防、卫生设施符合市公安、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有健全的电影放映管理制度;

(六)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须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金。第十条因文化、学术交流需要,在本市举办未获得发行许可但获得放映许可的影片的电影展览、电影节、电影周等电影放映活动,举办单位须向市电影局提出申请,由市电影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第十一条电影制作单位使用未发行的电影影片,在电影制作单位外组织放映活动,须报市电影局批准。

电视台需播放影片,应按国家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电影局规定执行。第十二条非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不得从事营业性电影放映业务。

电影放映单位放映性生理知识等内容特殊的影片,须经市电影局批准并在规定的场所内放映。

阅读全文

与上海电影发展最新政策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一部电影票房多少能赚钱 浏览:867
电影缓存在哪个文件夹 浏览:351
电影解说的剧本如何写 浏览:882
微电影讲述旅馆惊悚 浏览:90
和洪金宝练跆拳道哪个电影 浏览:370
西瓜播放器缓存不了电影下载 浏览:887
手机如何免费缓存付费电影下载 浏览:54
82s电影天堂 浏览:138
怎么约金牛女看电影 浏览:760
辛芷蕾最新的电影 浏览:396
prime电影厅怎么样 浏览:131
微电影旅游片 浏览:683
微电影哪个好看 浏览:685
电影音乐曲目 浏览:64
007电影时间顺序 浏览:640
蝉意微电影 浏览:794
洛城机密电影天堂 浏览:206
不能说的游戏电影外国 浏览:158
有关358的电影网站 浏览:630
如何观看销魂玉电影 浏览: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