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招生要求是什么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招生要求为: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
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声乐考试主要是考察考生嗓音以及音准、节奏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可以事前准 备一两首歌曲,通过演唱,使考官对考生的嗓音条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在台词考试中,普通话标准,发音的位置正确,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考试的时候,考生可以事先准备一段诗歌、散文、故事、寓言或者话剧、电影中的一段独白。
(1)北京北电影视艺术学院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介绍如下:
考生要事先准备一段舞蹈、体操、武术等。考官为了更好地考察考生的身高、四肢、肩宽和身体各部的比例,考试要求考生穿着紧身的衣裤,不允许化妆。
对考生内外在素质的综合考察。除了对考生外部形象、气质有一 定的要求外,更主要的是对考生内部素质的考察,主要看考生的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激情和应变能力。
2.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要求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1)表演学院专业要求: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2)注意事项: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严禁穿着增高鞋,使用增高垫;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 2018 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北京北电影视艺术学院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办学实力
截至2018年9月,学校有教职工561人,其中专任教师336人,外聘教师85名。学校拥有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及北京市“四个一批”人才、“高创计划”领军人才、全国及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先锋、长城学者等人才百余人次。
此外,学校有多位教授在国内外重要电影(电视)节担任主席、评委,在国内专业学术团体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的教师数量众多。
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录音系教学团队(带头人:黄英侠)、摄影教学团队(带头人:穆德远)
3.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四号。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北京电影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含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第四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艺术类、普通类,学制四年。高职层次的招生全部为艺术类,学制两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察。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核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招;普通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分为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北京市防疫防控工作部署,北京电影学院将部分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与录取办法进行调整。部分专业取消专业考试,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部分专业视频初选,保留专业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安排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及录取原则的调整方案》。
※ 报考我校保留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方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校取消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须按照教育部以及所在省有关规定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校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须合格。
※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涵盖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涵盖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我校2020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
第十一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必须通过,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省考生的文化课报名、文化课划线办法以及文化课录取标准,均依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按照联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 (简称“港澳台侨联招”)。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香港考生,可选择使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的台湾考生,可选择使用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台湾学测”)成绩。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十三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
第三类:报考取消校考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的条件,已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资格,同时按所在省招生规定参加了报考专业对应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对应参照表)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电影学专业、影视技术专业。
第四类:报考取消校考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的条件,已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资格,同时按所在省招生规定参加了报考专业对应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对应参照表)且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投档规则,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摄影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 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69.96。
※ 依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例如在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中,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浙江省考生使用“普通类第一段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广东省考生使用“高分优先投档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2020年,我校将依据高考改革省份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同上: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且保留专业考试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③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且取消专业考试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首先进行分数比值的绝对值比较,如果遇到分数比值绝对值并列的情况,然后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比较单科成绩时,如遇单科满分不是150分,则按满分150分制进行折算。单科成绩折算办法为:【单科原始成绩÷单科成绩满分×150】。(同上: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第十四条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还有其它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美术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以及《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及录取原则的调整方案》。
第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款 学校在调档、分专业录取时,政策性加分均计入考生总分。
第三款 根据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北京市、山东省有关规定,北京、山东生源:
第一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二 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组为“选考科目不限”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组为“选考科目必选物理”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生源: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江苏生源:
第一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
第二 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附加分+政策性奖励分+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排序。如果遇到该分数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北京电影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漫画、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学年46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十九条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第二十一条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网址:http://www.bfa.e.cn。
第二十二条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及录取原则的调整方案》与本章程有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规定为准。
4. 考北京电影学院有哪些要求
电影学院的老师因为长期工作在影视战线,所以他们对于镜头这方面要比戏剧学院的老师要敏感,因此在镜头上的真实感这方面可能在要求上会更加严格,戏剧学院的老师对学生的表演的真实感也是要求的很严格的,因为舞台上尽管和观众有一定的距离,但是舞台上真正好的艺术也应该要很真实的打动观众的心。
北京电影学院2005年度的招生计划涉及18个专业方向,新开设动画专业网络游戏方向、导演专业剪辑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3个专业方向。除文化经纪人专业方向为本科招生外,其他各专业均有本科、高职,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
北京电影学院2005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2004-12-14 点击: 132545
北京电影学院2005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所属高等艺术学院,是全国唯一 一所培养电影专业人才的高等学校。我院以其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等独特优势,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05年我院本科(除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外)、高职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本科共招343名;高职共招340名。具体计划如下:
一、本科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系 别
专 业
学制
学费(元/年)
人数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
4年
8000
20
2
导演系
导演专业(剪辑方向)
4年
10000
15
3
表演学院
表演专业(表演方向)
4年
10000
30
4
摄影系
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
4年
10000
15
5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4年
10000
12
6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
4年
10000
12
7
录音系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
4年
10000
12
8
录音系
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
4年
10000
12
9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
4年
6000
30
10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
4年
6000
30
11
摄影学院
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
4年
10000
25
12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
4年
10000
30
13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
4年
10000
30
14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漫画方向)
4年
10000
30
15
电影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
4年
8000
20
16
影视技术系
动画专业(网络游戏方向)
4年
10000
20
二、高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系 别
专 业
学制
学费(元/年)
人数
1
表演学院
表演专业(表演方向)
2年
19000
150
2
美术系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化装方向)
2年
19000
30
3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镜头画面设计方向)
2年
19000
30
4
录音系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
2年
19000
30
5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
2年
19000
40
6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
2年
19000
30
7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
2年
19000
30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报考表演专业者双目视力均应在4.8以上(经佩带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
报考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者双目视力均应在4.8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
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者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
报考表演专业者,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 男女比例各占50%。
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只招北京生源。男女比例各占50%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青年报考我院,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我院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同时,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招生办同址)或北京市高招办、福建省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不满一年(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者。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五、报名及考试事项
我院属艺术类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报名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外地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的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省市的报名证,以免延误。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填写在正确位置。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所设报名点报名。不接受函报。
A、 专业考试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1)《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2)介绍信: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学校、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乡、街道办事处介绍信,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地考生凡已有生源所在省市的报名证必须交复印件一份。
(4)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应届即可)
(5)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专业)。
(6)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
(7)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考生报名须经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报名资料请自备两份)并参加该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
4、考生报考我院本科某一专业的同时,也可报考该专业的高职(即:兼报同一专业本科与高职的考生,视为报考一个专业)。只须参加该专业本科的考试,其考试成绩一考两用,该项成绩同时作为本科、高职的专业考试成绩。单报高职的考生(除化装方向、镜头画面设计方向外)考试内容均与本科考试内容完全相同。
5、凡单报或兼报高职的考生在报名与填写高考志愿时,必须正确填写所报考高职专业的名称。报名与填写志愿时没有填写高职专业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不报考高职,将不被高职录取。
6、考生无论参加几个专业的专业考试,只准领取其中一个专业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报名参加文化考试时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准。
B、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我院所发《文化考试通知单》参加文化考试的报名,必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化课考试。
六、专业考试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系别
专业或专业方向
报名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6日-18日
2月20日-3月2日
导演系
导演专业
(剪辑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6日—18日
2月20日-3月2日
表演学院
表演专业
(表演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6日—19日
2月20日-3月6日
摄影系
摄影专业
(电影摄影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7日—19日
2月21日-3月4日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北京(本院)
2月16日—18日
2月20日-3月5日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新媒体艺术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6日—18日
2月20日-3月5日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镜头画面设计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6日—18日
2月20日-3月5日
美术系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影视化装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6日—18日
2月20日-3月5日
录音系
录音艺术专业
(录音艺术方向)
北京(本院)
2月20日—22日
2月24日-3月4日
录音系
录音艺术专业
(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
北京(本院)
2月20日—22日
2月24日-3月4日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影视管理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8日—20日
2月22日-3月4日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文化经纪人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8日—20日
2月22日-3月4日
摄影学院
摄影专业
(图片摄影方向)
北京(本院)
2月21日-23日
2月25日-3月4日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
(游戏设计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6日—20日
2月21日-3月3日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
(动画艺术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6日—20日
2月21日-3月3日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
(漫画方向)
北京(本院)
2月16日—20日
2月21日-3月3日
电影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影视媒体理论方向)
北京(本院)
2月21日-23日
2月25日-3月4日
影视技术系
动画专业
(网络游戏方向)
北京(本院)
2月21日—23日
2月25日-3月4日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
各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
初试
笔试:命题写作
复试
笔试:影片分析
三试
口试:基本素质考察(语言表达、分析能力)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影视媒体理论方向)
初试
笔试:(1)影片分析(2)综合文化素质测试
复试
口试:人文艺术修养、理论分析能力及基本素质的考察
导演专业
(剪辑方向)
初试
笔试:综合文艺常识和基本素质考察
复试
笔试:(1)命题创作(2)影视作品分析
三试
面试:美术、音乐作品分析、综合素质考察。
表演专业
(表演方向)
初试
(1) 朗诵(体裁任选一种)每人限3分钟以内。
(2) 集体表演小品。
复试
(1) 语言(朗诵或故事)。(2)声乐。
(3) 形体。(4)表演(命题小品)。
三试
(1) 音乐、语言、形体综合会试。
(2) 命题小品表演。(3)口试。
摄影专业
(电影摄影方向)
初试
笔试:(1)文艺常识及综合文化素质(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电影、摄影、心理健康)
复试
笔试:(1)影片读解(观摩故事片后,写一篇分析文章及回答有关此影片的相关问题。)
(2)绘画(半身人像素描)
三试
口试: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摄影专业
(图片摄影方向)
初试
笔试:(1)摄影知识(2)摄影作品分析
复试
现场拍摄(以命题方式现场拍摄,考生自带相机,传统相机负片拍摄,数码相机JPG格式存储,拍摄不超过15张)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常识,摄影理论知识,电脑图形处理常识等
(考生可自带本人摄影、美术作品)
录音艺术专业
(录音艺术方向)
初试
笔试:综合素质考试。(辨别与分析给定的声音、音乐素材、音响素材,回答问题。)
复试
口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一至两首乐曲。 综合素质考查。
录音艺术专业
(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
初试
笔试:乐理,音程、和弦、旋律、节奏的听写。
复试
口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一至两首乐曲。综合素质考查。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影视管理方向)
初试
笔试:(1)影片分析(观摩一部影片,从分析影片的主题入手自命题写论述文一篇)。(2)综合常识(包括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电影等基本知识)。
复试
口试:考查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文化经纪人方向)
初试
笔试:(1)影片分析(观摩一部影片,从分析影片的主题入手自命题写论述文一篇)。(2)综合常识(包括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电影等基本知识)。
复试
口试:考查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动画专业
(动画艺术方向)
初试
(1)素描(2)色彩
复试
命题创作。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漫画常识。(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动画专业
(游戏设计方向)
初试
(1)笔试: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2)命题创作。
复试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漫画常识。(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动画专业
(漫画方向)
初试
速写
复试
命题创作。
三试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漫画常识。(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初试
素描、色彩
复试
命题创作(场景设计)
三试
口试:电影艺术、美术、文艺常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新媒体艺术方向)
初试
素描、色彩
复试
命题创作(创意、构成)
三试
口试:文学、艺术常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镜头画面设计方向)
初试
素描、色彩
复试
口试:美术、影视、文艺常识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影视化装方向)
初试
素描、色彩
复试
口试:美术、影视、文艺常识
动画专业
(网络游戏方向)
初试
(1)逻辑及计算机基础知识(2)命题漫画创作
复试
(1)笔试:游戏与文艺知识
2、 (2)口试 (游戏基础知识、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无需伴奏。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凡报名时尚未有生源地考生号的考生,务必在4月1日前将生源地考生号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因学院上报各省招办专业合格名单时必须需要生源所在地的报名号传递专业考试成绩,如不按时寄来责任自负。
3、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市招生办公布的代码为准,有问题请考生向本省市招办咨询。此外,请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高考后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时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
八、录取
录取的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文科(不含数学),理科(含数学),对于部分省市不分文理属3+综合的考生根据有利于考生的原则,分别以文理标准要求,只要符合文理分数之一,即视为文化过线。
本科各专业录取办法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录取、专业成绩(占4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60%)综合排序录取和文化考试成绩顺序录取三种。
1. 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表演专业、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动画专业(漫画方向)达到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但在文化成绩上,以下专业还有具体要求:
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要求语文必须90分以上(满分150分),外语必须80分以上(满分15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动画专业(漫画方向)要求语文成绩必须90分以上(满分150分),外语成绩在55分以上(满分150分)。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录音艺术专业(不含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专业成绩(占4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导演专业(剪辑方向)属于文史编导类专业,对于文化过线的专业合格的考生,要求英语分数不得低于90分(满分150分)。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4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4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 按文化考试成绩顺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动画专业(网络游戏方向)专业考试合格后,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含数学)排名,择优录取。此外,以下专业还有具体要求:动画专业(网络游戏方向)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择优录取。
高职各专业录取办法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本科、高职考生均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文化课所有科目的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九、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本科、高职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048899-355)
3、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高职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4、本科、高职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自主择业。
十、几项规定: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3、学生在校期间须义务献血一次。
4、新生入学后一律学习英语。
十一、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10)1606600 ; (010)82048899—379; (010)82048291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站下车。
乘304、323(快)、392、398、603(支)、719、725、743、748、816、833、834、836、836(快)路公共汽车
“蓟门桥”站下车。
5. 北京电影学院动漫专业招生简章
学动漫设计,选行业龙头培训——王氏教育。
一二线城市培训机构很多很杂,但是出于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还是要选择更专业,更资深,而且更适合自己的动漫设计培训机构。王氏教育是一所有着20年历史的行业知名动漫设计教育品牌,至今在全国13个一二线城市都拥有直营校区。想知道王氏教育实体培训有多强,去校区现场考察下就知道了,如果暂时抽不出时间,也可以先进官网跟在线老师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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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教育较同类培训机构的优势:无论是创始人还是管理层都是动漫设计专业的专家,了解整个产业,需求,就业,无缝深入到市场,做到投资型教育机构所不能企及的细致入微。王氏教育的课程研发也一直是行业争相模仿的对象,每个专业都由一线公司的项目总监参与研发和用人对接,学员无缝输送对应企业。学员遍布全国各大动漫设计公司。
而在教学辅助研发上一直也是无出其右的存在,多年来拥有着巨大口碑的动漫教学辅助产品包括:绘学霸APP:苹果商店应用市场均可搜索【绘学霸】下载,里面的动漫设计视频教程多达8000多套,涵盖了所有的动漫设计类型【点击进入】完整入门到精通视频教程列表: http://www.huixueba.net/web/AppWebClient/AllCourseAndResourcePage?type=1&tagid=304&zdhhr-2022n2y1r-399989510649144885
6.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条件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3、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各专业要求中对应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者可以报考。
4、具体报考条件以北京电影学院官网的最新招生简章为准。
北京电影学院(Beijing Film Academy),位于北京市,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的艺术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际电影电视高等院校联合会(CILECT)理事学校和亚太地区电影年会执行主席,首家主持国家“863”项目的艺术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北京市留学生教学管理先进单位,2018中国科幻大会优秀组织单位,是国家动画教育研究基地、北京影视艺术研究基地和中国儿童电影研究中心的挂牌单位。
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该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
7. 报考北影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1)表演学院专业要求: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
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2)注意事项: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严禁穿着增高鞋,使用增高垫;进入三试
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 2018 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
《专业考试准考证》。
(7)北京北电影视艺术学院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一、关于提交报考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带有 2018 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
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
交);
4、《北京电影学院 2018 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5、《专业考试准考证》;
6、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
二、报考材料上报:
1、报考我校各专业(除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的考生,参加各专业面试(最后一
阶段)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
2、报考艺术与科技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的考
生,需在参加面试科目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
3、报考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由于不设面试,故专业考试成绩通过的考生,需立即于规定期间以特快专递形式向专业考试通过的院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的复印件。
4、对于兼报以上三个专业的考生,须分别按照所通过的专业向所在院系进行报考材料提交。
如遇以下情况,我校将取消考生专业报考资格及专业考试各阶段成绩: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或身份不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
(2)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3)我校向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报送考生信息数据时,被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不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电影学校招生网:2018 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8. 北京电影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l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所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报考材料审核(考生提交身份证、高考报名证的复印件)→ 交费 → 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确认签字),打印准考证 → 交表,准考证盖章。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其它专业方向,并参加各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时间、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考试。
3.在同一考点同时报考动画专业两个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l 报考(兼报)动漫策划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该方向的全部科目的考试。
l 报考(兼报)其它方向的考生:
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基础》,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4.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发布的通知以及在学院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杭州考点专业考试的安排,以现场确认时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安排为准。杭州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院,与北京考点试卷一起评判。
5.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6.我院各专业方向(含杭州考点)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按教育部规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
五、文化考试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以及网上报名考生现场确认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别
专 业 方 向
报名(确认)
地点
报名(确认)
时间
考试时间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本院D号楼二层
2月10日—11日
2月13日起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2月13日起
导演系
导演
电影导演方向
本院D号楼一层
2月10日—11日
2月14日起
导演
剪辑方向
表演学院
表演
本院B号表演楼
2月10日-14 日
2月15日起
摄影系
摄影
电影摄影方向
本院D号楼一层
2月12日-13日
2月14日起
摄影
电影制作方向
2月14日起
数字电影技术
视频工程方向
2月14日全天
录音系
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方向
本院D号楼一层
2月14 日-15 日
2月17日起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方向
2月17日起
录音艺术
声音特效方向
2月17日起
录音艺术
数字媒体方向
2月17日起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本院D号楼二层
2月14 日-15 日
2月17日起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特技设计方向(模型)
2月17日起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人物造型设计方向
2月17日起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新媒体艺术方向
2月17日起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
2月17日起
9.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1)表演学院专业要求: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2)注意事项: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严禁穿着增高鞋,使用增高垫;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 2018 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北京电影学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
北京电影学院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
(9)北京北电影视艺术学院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该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
据2019年2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北京电影学院占地主校区达105亩;怀柔校区(在建)占地面积667亩,总投资约28亿元,首期工程预计将于2019年投入使用。全日制在校学历生近30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留学生、在职研究生和研究生课程班、进修及培训生3000人左右。有教职工527人,其中专任教师287人。
下辖19个教学实施单位,涵盖了电影创作的每一个行当,囊括了电影创作的全部环节,是唯一能独立进行故事片创作的院校。开办19个本科专业,具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10. 北影的 招生简章是什么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校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4年我校本科计划招生513名,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无分省计划(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文理兼招,学制4年。高职计划招生75名,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学制2年。
北京电影学院(Beijing Film Academy),简称北电(BFA),是中国唯一、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电影专业院校,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公办艺术院校。
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最终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建校60余年来,北京电影学院为新中国电影事业培育了2万余名电影工作者,被誉为“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1]
学院建立了完整、科学的电影学学科体系,形成了以本科教学为主体,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和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电影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北京电影学院是国家动画教育研究基地、北京影视艺术研究基地和中国儿童电影研究中心的挂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