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醫療事故賠償》免費觀看
根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規定, 醫療事故賠償 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 精神損害撫慰金 。第四十九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行戚,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 醫療事故等級 ; (二) 醫療過失行為 在 醫療事故損害 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 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 醫療事故責任 的醫療機構支付。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檔飢陵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肢缺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B. 醫療事故怎麼賠償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醫療事故按照以下標准賠償: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4、陪護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6、殘疾用具費: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辯悔棗用計算;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准計算;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一、發生醫療事故應該如何賠償
發生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應該對患者進行的賠償。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前談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攜拆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醫療事故的等級界定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或植物生存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醫療事故必須是治療結束後經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根據病員受損害的程度,進行醫療過錯參與責任度鑒定和因果關系等級評定。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的主要醫務工作人員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在接診運輸、登記檢查、護理治療診療等活動程序中,未盡到應有的措施和治療水平或措施不當、治療態度消極、延誤時機,告知錯誤,誤診漏診、弄虛作假錯誤干預等不良行為,以致病員智力、身體發生了不應有的損害或延誤了治療時機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產生的生命財產有額外損失的情況。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C. 醫療事故怎麼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對於醫療事故的賠償,是根據醫療事故等級、醫療過失行為所佔的責任程度、患者原有疾病等因素來確定賠償數額。具體數額可由醫空則患雙方協商,也可由法院判決確定。
法律依據:《碧數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一)醫療事故等級;(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悔虧首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二條 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D. 醫療事故一般賠償多少
醫療事故賠償標准如下:
1、醫療費、交通費等,按照實際的產生費用計算;
2、誤工費一般裂迅按照實際減少的工資收入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
4、醫療事故的其他賠償標准。
醫療事故糾紛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糾紛處理程序如下:
1、確認為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3、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也可以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肆臘此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局襪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准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E. 醫療事故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
(一)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四)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孫大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
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滾純宿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准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則備豎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准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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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醫療事故身故賠償標准
醫療事故的賠償原則如下:1適應具體案件的醫療事故等級。2、適應醫療事故損害中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客觀客觀考慮患者原有疾病與損害後果的關系。4、不屬於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枯判不承擔賠償責任。5、注意醫療過錯的原則。6、保護醫患合法權益的原則。7、保護醫患合法權益的原則。8、及時調整的原則。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棗如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凳敗啟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G. 醫療事故一般怎麼賠償
醫療事故一般賠償如下: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計算醫療費用,憑證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需要繼續治療的,按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倍以上的,按8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御手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問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殘疾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殘疾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60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歲以上不超過5年。
(6)殘疾器具費用: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按照醫療機構證明的普及器具費用計算。(7)喪葬費:根據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貼標准計算。
(8)被撫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型芹疾人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且無鎮租嫌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
對於16歲以下的,扶養至16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60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歲以上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根據患者實際必要的交通費用計算,憑證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補助標准計算,憑證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按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患者殘疾的,最長賠償期限不得超過3年。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等。
H. 醫療事故怎麼賠償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祥告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謹則明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四)陪護費:患盯讓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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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醫療事故怎麼賠償標准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悄鄭(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准(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撫養年限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准11、精神損害撫恤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並運升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絕老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J. 醫療事故怎麼賠償標准
醫療事稿弊簡故賠償標准包括
醫療費用、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傷殘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和喪葬費等
1。賠償數額應考慮醫療事故等級、醫療過失行為責任鍵褲程度和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2。其中,醫療費用是必不可少的,包括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但不包括原發病的醫療費用
3。誤工費按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年度員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4。住院伙食補助費按國家機關一般員工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卜告計算。
5。陪護費、傷殘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和喪葬費等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