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電影《親愛的》中的刑法問題
由陳可辛做導演,趙薇、黃渤主演的電影《親愛的》最近是電影院的熱播大片,這部以走失兒童為中心線的電影中出現很多法律問題值得我們探究。
第一,關於孩子走失報警24小時內不能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關於立案的規定,接到兒童或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少女失蹤報案的,不論案件是否屬於自己管轄,都應當首先採取緊急措施。經審查,屬於自己管轄的,依法立案偵查;不屬於自己管的,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而民間流傳「孩子失蹤過了24小時才能立案」的規定並不存在,我國從沒有關於孩子失蹤需等過了24小時才能立案的相關規定。在實際生活中,公安機關之所以聲稱需等人口失蹤滿24小時才可以立案進行推脫,很大程度上只是因為公安機關有關於破案率等政績考核的考慮,存在不作為之嫌。
螞模斗第二,趙薇不知情撫養被拐兒童,算是共犯嗎?應受制裁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悶磨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規定,構成拐賣兒童罪共犯的,應具有主觀上的明知,並提供了幫助行為。收買並撫養被拐賣的兒童,是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明知」拐賣,撫養被拐兒童也是觸犯 法律,並非「明知」就不夠成共犯。
第三,趙薇已經與孩子構成事實收碼沒養,這種關系是否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
因為沒有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是屬於非法收養,並沒有建立合法的收養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對簿公堂,親生父母必然會勝訴。而法官在判定這類案件的時候,會根據《收養法》的相關規定來決定是否屬於合法收養,再決定判決結果。經過合法程序被收養的孩子,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都會隨著收養的成立而告終。根據《收養法》第23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趙薇並未與兩個孩子建立這種合法收養關系,筋骨相連般的親情也敵不過法律的規定,兒子仍然要歸生父黃渤撫養,女兒則寄養福利院。在實際案例中,「買」來的親子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也會相應避免更多的兒童被拐賣。
② 電影《親愛的》劇情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有哪些
《親愛的》電影,只要是走進電影院的人,都會很真切的感受到一股沉重,有濃烈的親情。故事的轉折點是在,某一天,田鵬於一次外出玩耍時無故失蹤,絕望和崩潰之中,田文軍與魯曉娟踏上了漫漫尋子之路,並在途中結識了許多和他們一樣無助的父親和母親們。
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有:
第一,關於孩子走失報警24小時內不能立案。
第二,趙薇不知情撫養被拐兒童,算是共犯嗎?應受制裁嗎?
第三,趙薇已經與孩子構成事實收養,這種關系是否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