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喬治·羅多納亞 號稱死後三天復活, 誰能提供一些他的背景材料
娜提阿·羅多納亞-帕麗艾(Natia Rodonaia-Peleaez),喬治·羅多納亞牧師(Rev. George Rodonaia)的女兒,告訴我們說,喬治·羅多納亞因心臟病逝於2004年10月12日。他於2004年7月罹患嚴重的心臟病,但後來以為康復了。在他飛往達拉斯三一廣播電台錄音制他的瀕死經歷的途中,心臟病復發,蒙上帝恩召,回歸天家。娜提阿謝謝所有關心她父親和他的瀕死經歷的人。他會被人深切地懷念著。喬治仍健在的親人是:妻子麗諾(Nino),女兒娜提阿(Natia),兒子格雷格(Greg),女婿馬丁(Martin),孫子樂維利(Levani),岳母娜蒂阿(Nadia)。
喬治·羅多納亞博士有一個醫學博士學位、一個神經病理學博士學位和一個宗教心理學博士學位。他曾向聯合國遞交了旨在討論「全球初露端倪的靈性」的文章。他在1989年由前蘇聯移民到美國之前,曾以精神病學家的身份在莫斯科大學做研究工作。
羅博士曾經有過一次有記錄的長時間的「臨床瀕死經歷」。在1976年,他被一輛小汽車撞上後,立即就被確認死亡了,他被放進太平間有三天的時間,直到一位醫生因驗屍的需要切開他的腹部時,他才「死而復生」。
雖然瀕死經歷很普遍,但羅博士的瀕死經歷有另一個顯著的特點,那就是他被這件事完全改變了。在此之前,他是一名精神病學家,自認是無神論者。但經歷這件事以後,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對宗教心理的研究並被按立為東正教的牧師。後來,他成為德克薩斯州尼德蘭(Nederland)第一聯合衛理公會的一名牧師。
以下是羅博士的自述,摘自於菲利普·波曼(Phillip Berman)撰寫的《回家之旅》(The Journey Home)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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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那次瀕死經歷,我能記得的第一件事是我發現自己在一個完全漆黑的世界,沒有肉體上的痛苦;不知何故,當時我仍能意識到自己是喬治,周遭只有黑暗,從來沒有過的、完全徹底的、不能再黑的黑暗。這黑暗包圍著我、壓迫著我。我對此毫無准備,驚恐萬狀!我震驚地發現自己還活著,但不知道自己在哪裡。只有一個念頭在我的腦海里縈繞:『我不存在的時候會是怎樣呢?』這個念頭煩擾著我。
「慢慢地,我握緊了手,開始回想發生過什麼事,接下來會怎樣。但沒有一件令人輕松愉快的事。我怎麼會在這樣黑地方來?我要去幹嘛?然後我想起了笛卡爾的名言:『我思故我在』,心裡如釋重負,因為此刻我能確知我還活著,盡管顯然地是在一個十分不同的維度里。我想:『若我還存在,何不積極面對呢?』於是我想到,我是喬治,我在黑暗裡,但我還知道自己是誰。我就是我,我決不能束手待斃。
「接下來,我在想:『在黑暗裡怎麼個積極法?』好吧,積極就是光。於是,突然間,我在光里了,十分閃耀、明亮的白光!就像照相機的閃光,但不是閃爍不定的,既像那樣亮又恆定不變。起初,我發現這光的光芒讓人痛苦,我不能直視它。不過漸漸地,我開始感到安全而溫暖,並且,突然間,一切看上去都很好。
「接下來,我看見了所有的微觀粒子在我身邊飛來飛去,原子、質子、中子,到處在飛。一方面,它們完全是混亂無序的,但這混亂也有自己的對稱性,這給我帶來巨大的快樂。這種對稱性美妙且渾然一體,並將我沉浸在無比的快樂中,生命和自然的宇宙形態展現在我的眼前。這時,我心中一切對自己身體的掛念都煙消雲散了,因為我清楚地意識到我不再需要它了,相反,它實際上還會限制我。
「在此經歷中的每件事都融合在一起,所以我很難為每件事理個來朧去脈。我所知道的時間已經停止了,對我這個永恆的生命統一體來說,過去、現在和將來熔合在一起了。
「某個時候我還經歷了所謂的『生命的回顧』。我在剎那間看到了自己從開始到結束的整個人生。我參與了自己人生的實際演出,就像有一張張人生的全息圖像展顯在眼前——沒有過去、現在或未來之分,僅僅是此刻及我一生的實際情況。它並非從降生到在莫斯科大學的生活,而是一次全部出現。我就在那裡,這就是我的人生。對於自己作過的事,我沒有內疚或自責感,對成敗缺憾也沒感到什麼。我所感受到的就是自己的一生就是那樣,我對此滿足,接受這樣的人生。
「這期間,光的照耀給我祥和與喜悅,這無疑很積極。在光芒里我是那麼的幸福。我理解光芒的含義。我認識到同這宇宙的真相相比,人類所有的物理規律都不值一提;我還明白了黑洞不過是無限光芒的另外一部分;我還明白真實無處不在,並不是簡單的只有地球上有生命,還有無限多的生命;一切不僅是聯系在一起的,而且是一體的。於是,我感受到與光相隨的整體,感覺一切都在同我及宇宙在一起。
我能夠即時地到任何地方。我試著與我見到的人交流,有些感覺到了我的存在,但沒有人對此做點什麼。我感到需要學習《聖經》和哲學。你想,你就接受到,想到了什麼,它們就來了。於是,我回到並生活在耶穌和他門徒的思想中,我參與其中,我聽到他們的對話,經歷他們吃飯、傳遞葡萄酒,聞、嘗——是的,我沒有身體,我處在純粹的意識當中。如果我不明白所發生的事,一個解釋就會來到,但是沒有老師講話。我探險了羅馬帝國、巴比倫、諾亞和亞伯拉罕時代,任何你能叫得出名稱的時期,我都在那裡。
「就這樣,我沉浸在所有美好的事情和奇妙的經歷中,直到別人准備切開我的腹部。你能想像得到我在太平間的情況嗎?我被宣告死亡,被扔在那裡三天。因為要調查我的死因,他們讓人來驗屍。在他們准備對我剖腹時,我感到好像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捏住我的脖子把我按了下來,這力量是如此的強大,它使我睜開了雙眼並感到巨大的疼痛。我的身體冰冷並開始顫抖。他們立即停止驗屍並把我送往醫院,我在醫院住了9個月,差不多一直帶著呼吸器。
「慢慢地我恢復了健康,但和從前再也不一樣了,在餘下的光蔭中我只想去學習智慧。這個新的興趣促使我來到喬治亞(前蘇聯)大學,並獲得了第二個博士學位:宗教心理學博士。接下來我成為東正教的一名牧師,最終在1989年,我們舉家移民美國,我成了德克薩斯州尼德蘭(Nederland)第一聯合衛理公會的助理牧師。
「許多人問我信仰什麼?我的瀕死經歷如何地改變了我?我所能說的就是,我信仰這個宇宙的上帝。然而,不同於其它的人,我從不稱上帝為光,因為上帝超越了我們的理解。我所信的上帝比光更多,甚至也是黑暗。上帝是存在的一切的一切——這完全超出了我們的理解。所以,我不信狹義上的猶太人的上帝、基督徒的上帝、印度教的上帝或其它什麼宗教中有關「上帝是或不是什麼」的想法。他們所談的是同一個上帝,這位上帝向我展示了我們生活在其中的這個宇宙的美麗和奇妙的神秘,它們關聯在一起,永永遠遠。
「任何經歷過上帝的人,都會感受這樣深刻的與真相相連的經歷,知道一生中唯一真正有意義的事就是愛:愛自然、愛人、愛動物、愛受造之物,僅僅因為它們是那樣的。帶著溫暖與慈愛的慷慨憐憫之手來事奉上帝——這是生命存在的唯一意義。
「許多人求助於我們這些曾經有過瀕死經歷的人,因為他們認為我們有答案。但我知道並非如此,至少不完全是這樣。我們當中也沒人能洞悉生命的偉大真理,除非我們最終在死後與永恆相聯合。但有時候,我們在地球上瞥見了那答案,僅僅這些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我愛提問題並尋求答案,但我知道到最後我必須活在問題和答案之中。這很好,不是嗎?只要我們熱愛,全心全意的熱愛,就沒關系。也許,最好的方法來表述這點,就是借用里爾克(Rilke)在給友人的信中寫的一段話,我曾在德國德累斯頓(Dresden)大學圖書館看過這份原件。我還記得是樣的:
「耐心地與你心中的未解之謎相處,試著愛問題本身,不要尋求不能給你的答案,因為你會不能與它們共同生活的。重要的是活在一切當中,現在就活在問題中,也許還不明白它,但有朝一日,你會獨自活在答案中。」
「我的信仰基於此。活在問題中,宇宙將會為你張開它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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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瀕死經歷中與嬰兒對話
有關喬治·羅多納亞博士瀕死經歷的更多描寫,可參見邁爾文·莫斯(Melvin Morse)和保羅·佩里(Paul Perry)合著的《被光改造》一書。莫斯博士在書中引用了喬治的俄文名字余日(Yuri)。以下為書中有關喬治在瀕死經歷中與一個嬰兒對話的有關情節:
在瀕死經歷中,余日(Yuri)的靈魂能回到家中,他看到他那憂傷的妻子和兩個尚小、還不明白父親已死的兒子。
隨後,他又到隔壁的鄰居家中,他們在余日「死」前幾天剛添了個寶寶,余日明白他們被嬰兒折騰得心煩意亂,因為他不停地哭。
無論他們做什麼,他只是不停地哭。當他睡著時,有片刻間歇,可一當他醒來,就會接著哭。他們帶他到醫生那裡,但醫生也犯難了,因為所有可能的痛疼,諸如疝痛等,都被排除了,醫生們只好打發他們回家,希望小傢伙最終能安靜下來。
在沒有身體的狀態下,余日(靈魂)發現了奇特的事:
「令人驚異的是,我能和嬰兒交談,我不能和他的父母——我的朋友交談,但卻能和出生不久的嬰孩交談。我問他有什麼不妥?我們彼此之間沒有語言交流,我也許是通過心靈感應的方式問他有什麼不妥的。他告訴我他的手臂受傷了。當他告知我的時候,我能看到他斷了的彎曲的骨頭。」
小傢伙手臂上有旁彎骨折(醫學上又名「綠枝性骨折」),大約是在出生時被扭曲的。現在,余日和小傢伙都知道問題在哪裡,但都沒有辦法告訴大人。
最後,從莫斯科來的醫生對余日進行屍檢,當他們將余日的屍體從存屍櫃抬到一張帶輪子的蓋尼式床上時,他的眼睛眨了下。心存疑慮的醫生檢查了他的眼睛,發現它們對光有反應,於是,立刻將他推到急診室並救活了他。
余日告訴家人他「死」的情況,沒人相信,直到他講出靈魂出體時看到的諸多細節,他們的懷疑才少點。而他對隔壁鄰居家嬰孩的診斷看起來更像是惡作劇了。後來,當鄰居來看望他時,他告訴他們那天晚上他們特別地憂心嬰孩,還告訴他們他和孩子進行了交談並發現了孩子手臂上的旁彎骨折。嬰兒的父母帶孩子去看醫生,X射線顯示出了孩子手臂上的問題,證實了余日遠距離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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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念喬治·羅多納亞(George Rodonaia)
阿特沃特(P.M.H. Atwater)
我很熟悉喬治,他是我的基礎研究的一部分。在我的《超越光》(Beyond the Light)一書中也記載了一個有關他的簡短故事。我說「簡短」,是因為發生在他身上的事超出了那本以研究瀕死經歷為主題的書的范圍,並且自身就很容易成書。
喬治是前蘇聯的一名直率的持不同政見者,這在當時是會送命的。這也導致後來發生的一系列事情——他被前蘇聯國家安全委員會(KGB)所暗殺(即在1976年,他被一輛小汽車撞死。——譯者)。由於這起事故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才有了後來的屍體解剖。當時他的屍體存放在冰櫃里,直到三天後的屍檢。當醫生們在他的身體上劃了一個切口時,他從驗屍台上醒了過來,在場的醫生當中就有他的親叔叔。
我研究瀕死經歷有26年之久,他的瀕死經歷是時間最長,最富戲劇性,最確證和最令人振奮的。現在,我們相信喬治·羅多納亞已經「回家」了。
在他後來的日子裡,他總是很成功的與人分享他的故事並盡其所能地幫助別人。我唯一覺得遺憾的是,他從未寫過一本關於他自己經歷的書。也許,他寫了,寫在每一位曾聽過他故事的人的心坎上。
祝福你,親愛的喬治,我們永遠懷念你。
編後:
中文版的喬治·羅多納亞博士的瀕死經歷在網路上廣為流傳,對照其英文原文 "Some People Have Been Dead For Several Days"就會發現,在所有的中文翻譯中漏譯了如下一段話:
「我能夠即時地到任何地方。我試著與我見到的人交流,有些感覺到了我的存在,但沒有人對此做點什麼。我感到需要學習《聖經》和哲學。你想,你就接受到,想到了什麼,它們就來了。於是,我回到並生活在耶穌和他門徒的思想中,我參與其中,我聽到他們的對話,經歷他們吃飯、傳遞葡萄酒,聞、嘗——是的,我沒有身體,我處在純粹的意識當中。如果我不明白所發生的事,一個解釋就會來到,但是沒有老師講話。我探險了羅馬帝國、巴比倫、諾亞和亞伯拉罕時代,任何你能叫得出名稱的時期,我都在那裡。
㈡ 人死後為什麼要停屍三天
先給大家說一件真事。我一個朋友發過誓再告訴我們的,絕對真實。她說十幾年前她村有個小女孩死了,才十五六歲的樣子,因為未成年,所以不會舉辦喪事,白發人送黑發人,村裡怕她父母傷心過度會出現不好的情況,她媽媽已經哭的昏厥過去了,所以沒怎麼停屍就把她盡早下葬了,陪葬品是她生前最喜歡的一部手機。結果後來,她的媽媽突然看到自己手機上有幾個未接來電,打開一看是自己女兒的號碼!先是驚喜,後是驚恐,再後來就是狂呼大叫著把村裡老少爺們們都喊來。大家拿著鐵鍬、鋤頭連忙奔向埋葬她女兒的地方,很快打開了棺材!那一幕讓所有人都心痛不已,親人們撕心裂肺!只見小女孩躬著身子,嘴巴張著,右手攥著手機,手機沒電了!頭上撞了大包,指甲都磨爛了,手指血肉模糊,可惜身子僵硬,沒了呼吸!
所以停屍是有原因的:
人的死亡有時候是假死,或者說休克。所以會讓人產生誤判,死者家裡人只顧著悲傷又不清楚這些情況,加上一些風俗習慣,就草草下葬,病人醒過來,叫天天不應,最後不得不徹底死亡。
1.停屍風俗的由來
古代人就更不用說,醫療條件那麼落後,春秋時代,虢國太子突然暴斃而亡,虢國君主悲痛欲絕,正准備讓他兒子入土為安,正巧神醫扁鵲周遊列國來到這里,他聽人說太子很年輕……,根據經驗扁鵲判斷出太子很可能是突然昏倒不省人事的「屍厥」症。救人要緊。他立刻進宮給太子把脈,並發現太子鼻息微弱,身體有餘溫,他馬上給太子針灸,刺百會穴,又葯物輔助,太子竟然坐了起來,和常人無異,調養了幾天和以前一樣生龍活虎。此後扁鵲告誡那裡的人們,人死之後切記不要馬上下葬!逐漸演變為後來的停屍後再下葬。
傳說古代有個趙秀才娶了咼氏,他老婆給他生了三個兒子,沒想到趙秀才卻英年早逝,留下他們孤兒寡母四人。咼氏嘔心瀝血把三個兒子撫養長大,一天,她養的20多隻雞里的下蛋母雞丟了,她找了很長時間沒找到,急火攻心,載到了。三個兒子讓母親入土為安。結果老太太墳墓里活了又悶死了,三個兒子良心難安,全部弔死在墳前的樹上。街坊四鄰一傳十十傳百,大家都從這血淋淋的事上接受教訓,以後無論誰家死人都會放上幾天,甚者十幾天。所以這就逐漸演變成我們今天的停屍三天的喪葬習俗,有些人還給死者面部貼上黃紙。
2.貼黃紙的由來
春秋戰國時吳王捉住勾踐,准備做了他,結果一個臣子建議放了他,吳王聽信了這臣子的話,而伍子胥堅決攔阻,吳王就給伍子胥判了「擾亂民心」的罪被處死了,他死前大喊:吳王一定會被勾踐戰敗。
果然吳國被勾踐打敗,吳王一敗塗地,他覺得自己愧對忠臣無顏再見死去的伍子胥,所以吳王就讓下人在自己死後用黃布將臉蒙住了,以示愧疚。老百姓傳播開來,認為所有人的生前都有過錯!需要死後蒙臉以示悔過。所以後來就演變黃紙貼於死者面部。
當然主要是為了更方便更直接地觀察死人是否蘇醒,所以在他(她)臉上貼上黃紙,紙很輕,如果有呼吸,紙張容易動。貼黃紙的另外原因,就是人的心理因素,一是死者親人們感到活著的人突然離去,看到死者的臉會更傷心,二是防止活著的人見到死者的臉害怕,停屍時間長了會有屍斑,為了給死者尊重就用紙蓋住。
這也是一個傳統,遠方親人心裡的捨不得,只有這最後的一次見面機會,否則將成永別。
古代由於醫療條件有限,假想現象時有發生,為避免因假死而被活埋,古人規定「人死後要停屍三天」。這一習俗便沿續至今,既是信仰、也是講究,更有科學依據。
首先 跟古人的信仰有關。 過去,人死之後要停屍七天的。古人認為人死以後七七四十九天才能「投胎轉世」,第七天是「回魂夜」,死者會在這一天回家來看一眼,頭七要准備葬禮,死者要看到家庭和睦才能安心的離去。這個不用說就有明顯的封建迷信思想,不能去相信。新中國成立後改為三天,至今仍保留著這一習俗。
其次 有點科學道理。 這源於春秋時期名醫扁鵲,雲游四方,游歷各國。途經虢國救活了已下葬的假死的太子。扁鵲認為病人並沒有死,只是進入假死狀態。尤其是在古代醫療水平非常低下,假死一般人壓根就分辨不出來,有些人餓暈或處於失血休克狀態被下葬。人們對死亡的定義是呼吸、心臟都已停止,後來發現停止呼吸、心跳的人過幾天又會活過來,現代醫學把這種現象叫假死。近代也有此類事情發生,停屍至少三天的習給還是保留著。
再者 是一種講究。 人在之後都要通知家屬前來弔孝奔喪,又要挖墳、親友祭拜、宴請鄉鄰,得好幾天。也方便遙遠地方的親人趕回奔喪;畢竟死者為大,親人連續為亡者守靈三個晚上的習俗。同時也有足夠的時間留給親人去緬懷和悼念死者。
於是才有了「人死要停屍三天」,有親屬在死者身邊細心守護,也能防止假死;也能讓每一位親屬都能見上死者最後一面。
我們來聊聊古代的喪葬習俗。我們一直覺得老輩人搞那麼復雜的喪葬儀式,是封建迷信。其實,不是。喪葬風俗中的每一項,都是有合理的道理的。下面,我來一條一條的解釋下。
1,死後要盡快裝殮。這是為了避免老鼠等動物撕咬遺體。
2,要入殮停屍7天以上(現在為了節儉,改成3天)。這有三個原因:第一,古代醫術不發達,偶爾會發生將休克的人當成死人的情況。所以,要停屍幾天,看看是否誤判。第二,給家屬留夠准備時間,籌備葬禮。第三,(這個有點迷信),之所以要停屍7天,是因為古人覺得頭七的晚上,是回魂夜。死者會回來看看家裡情況,好安心投胎。
3,安排親屬守靈。這樣做,一是為了防止老鼠等動物撕咬遺體。二是,如果假死的人復活了,家屬好盡快搶救。
4,靈前掛長明燈,這是為了給守靈人醒神用的,別睡著了。
5,遺體臉上蓋紙。一是,如果人是假死,會有微弱呼吸。這些呼吸產生的水份會把紙打濕。這就是為了驗證死者是否還有微弱呼吸。二是,死後臉會塌陷變形,甚是恐怖。
6,燒紙錢。按照迷信說法,是給死者燒錢。其實,最早可能是為了引火燒死者遺物用。
7,舉白幡,是為了表示親屬身份。這樣,送葬隊伍不會走散。
8,有時候還會讓孕婦、孩子迴避。這是因為遺體有細菌,怕感染。
9,孝子摔瓦盆。這是起棺的訊號,代表這出殯的開始。而且,摔盆也在向大家展示家庭繼承關系。摔盆的人是死者最親的人,將會繼承逝者的生前大部分的財產。
10,舉行喪宴,主要為了感謝朋友的幫忙。
11,紅白事的時候,親朋好友都要」隨禮(上祭)「。這其實是為了給主家「籌錢」。因為,在古代大家都很窮。誰家辦一件紅白事,要耗費不少錢財。這在古代,一個普通家庭是無法承擔的。於是,大家酒約定好了,誰家遇到這種事,大家都要一起湊份子錢。
(文|勇戰王聊 歷史 )
1.停屍三天是一個風俗傳統,有的7天,在過去喪葬是有程序、有禮制的,後人需要祭奠去世的人,如果葬禮草草收場是對去世人的不尊重,老人去世,晚輩是要盡守孝道的,不然會被鄰里親戚看不起,一般三天辦理完喪事是適當的。 2.在過去因為醫術有限,很多事物都不能解釋,出現奇跡未嘗不可能,比如人可能會出現假死、休克等症狀,停屍三天就是怕有奇跡發生,如果立即下葬,弄不好就可能將當事人活埋了,在 歷史 上是出現過的,說白了就是讓死者百分百確認已經死亡後再下葬。
3.停屍三天方便遠方的親人趕回來奔喪,有些親人可能遠在他鄉,緩三天下葬,可以讓親人趕回來見上最後一面。
人死後停屍三天,這是一種傳統的風俗,當然它也有現實的含義,由於古代醫學不怎麼發達,停屍三天也可以防止假死現象的含義。
中國傳統的喪葬文化,包含很多復雜的過程,隨著現代 社會 的發展,尤其是過去不能被解釋的一些神秘現象,古人都歸為神鬼的力量,如今都找到了科學的解釋,所以很多傳統文化當中的封建迷信已經被去掉了,如今的喪葬文化已經很簡單了,不過過去是很復雜的。
傳統的喪葬過程:
初死——招魂
人死之後,家裡的親人首先要在屋頂或者是屋外的鋪地上面,或者朝著祖先發源地方飛舞使者的外衣,這是代表在招魂,呼喚他趕快回來,也有的地方是把屋頂捅一個洞,方便死者的靈魂從洞裡面回來。
有錢人家還專門設階招魂。招魂結束之後,把絲巾之類的放在石子的口鼻處,如果沒有動靜,然而摸死者的胸口也沒有脈搏,就是真正的死亡了,那麼就可以正式的開始辦喪事了。
在過去人死之後還要在臉上蓋一張紙,叫做覆面紙,因為人死之後可能面相不太好看,再加上有些人比較懼怕,這個一方面是斷絕死者和生者的通道,另外也避免生者被嚇到,如果跟死者感情比較好的,會揭開這張覆面紙,甚至有的人還會親吻額頭,表示對死者的親近。
入殮
在古代人的概念當中,人死之後並不是真的死了,而是一種永生,或者說是到另外一個世界去生活(陰間或天上),所以一般要給死人洗澡洗頭,理發換衣服,刮鬍子,剪掉指甲等等,如果死的是男人,就男人去操作,如果死掉是女人就女人去操作,當然現在有些是兒女或者是自己的伴侶去做這些事情。等到給死者打掃清潔衛生換好衣服就可以放入棺材了,這個稱作入殮。
在《禮記.問喪》中說道:三日而後殮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矣。家室之計,衣服之具,亦已成矣。親戚之遠者亦可以至矣。是故聖人為之斷決,以三日為之禮制也」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輕食三日是為了防止死者假死,另外其實也可以看做兒女們對長輩的懷念,盼望他能活過來,等了三天真的沒有活過來,心裏面已經明白老人是真的死了。
入殮時,衣服都是特製的,比如有壽衣壽帽等等,另外還有一種禮儀叫做「飯含」,飯,是在使者的口中放入米,貝,含,也叫琀,是在死人的口中放入珠玉,這就叫飯含,或者銜口,我記得有一部關於慈禧的電影,盜墓者在她的口裡面拿出一顆珍珠,大概就是這個作用。
殯:《說文》里說,殯,死在棺,將遷葬柩,賓遇之。死的人已經是另外一個世界的人了,所以要與禮賓的禮來待他。
在傳統禮儀當中,首先親人要換上喪服,親戚朋友根據和死者的關系遠近,分別穿戴不同的喪服,有「三日成服」的說法,《新唐書.禮樂》上說:三日成服,內外皆哭…,從臏開始,家裡面就可以給死者選墳地了。
殯期間,還會舉行一些 娛樂 活動,比如請人來唱戲吹拉彈唱,或者請和尚道士來做道場,場面越大越有面子。還要設置靈堂,供親戚朋友鄰里左右前來弔唁。
另外的一些喪葬習俗:
奔喪,一般是在外地的親人,趕回家來處理喪事。 這是一種孝道的行為,從古代到至今,這種習俗一直沿襲下來,當然有的時候血緣關系不是特別好的,有些遠房的親人,在現代 社會 生活中並不會回家奔喪,畢竟距離太遠,關系也不是太好,再加上有些工作單位請假也不好請,但是只要直系親人,一般都會回家奔喪的。
吊喪,也就是平時說的弔唁 ,一般是指的死者的親戚朋友鄰居等等,等到這個人死了之後,家中的親人會通知所有的親戚朋友鄰里左右,自己的某一個親人死了,和這個死者有交情的機會,過來弔唁一番,表示哀悼。
從上面對我們國家傳統喪葬文化的一些介紹,我們也可以看出,停屍三日,一方面是防止假死,另外一方面也是家中的至親,可以有時間從遠方回來奔喪,在使者入棺之前,可以見上使者最後一次「面」,也就是死者的遺容。
從古至今,不管對於誰來說,生老病死都是無法避免得了的,死者為大,作為死去的親人,是要開始著手處理身後事的。不管是在古代,還是現在的農村,對於死去的人,普遍存在停屍家中三日的現象,這成為了我國的喪葬傳統。
那麼,為什麼不將死者立即埋掉,而出現停屍三日於家中這樣的情況呢?難道有什麼科學依據嗎?其實,古時候流傳下來的很多風俗習慣很多並非是出於封建迷信,而是對生活的總結得出的經驗教訓,停屍三日於家中,就是古人處理逝去親人的經驗和做事方法。
一、停屍三日,是為了防止假死
在古代,由於人類對於自然的認知很不全面,醫學並不發達,在廣大鄉村治病往往只能依靠自身的經驗判斷或者是找土郎中診斷,對病人的診斷有時候偏差很大,當人處於休克狀態而暫時失去生命體征時,這就是假死,這樣很容易被郎中或者親人認為已經死亡,假死的人往往被埋葬而窒息而死。
作者曾經收看過電視台的一個欄目:考古專家挖掘一個古墓,令人感到十分驚悚的是,發現女墓主人身體連著胎盤,棺材四壁有很多清晰的指甲劃痕。考古專家通過合理分析,認為女墓主人生前臨產,由於難產而假死過去,女墓主人的親屬認為該女子已經死亡,遂將該女子埋葬,但可悲的是,女子在墳墓中蘇醒了過來,發現自己躺在棺材裡,在驚恐和哀嚎之中猛抓棺材四壁,也由於女子的使勁,體內的胎盤滑出體內,墳墓外面的親人已經無法聽到女子的哀嚎慘叫聲,最終,女子絕望的憋死在了狹小的棺材內。
人們通過以往的經驗教訓,死者親屬一般會將死者放置在家中停屍三日,就是為了避免死者為假死而被烏龍埋葬窒息而亡的事情發生,同時,死者親屬也寄希望於死者能夠在停屍的三日內能夠奇跡復活。
二、停屍三日,是為了有足夠時間讓親屬能夠瞻仰遺容
在古時普通老百姓的眼裡,人生就只有兩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生的時候和死去的時候。人們對親屬的逝去是非常重視的,都希望能夠送他最後一程。在古代,宗族觀念很強,族人散居在各地,死者親屬派人去給親屬和朋友一個個的報喪,死者親友接到報喪後,去到死者家裡瞻仰遺容,是需要一定時間的,將死者停屍三日於家中而未安葬,是保障了親友到來的時間。
三、停屍三日,是為了有足夠時間籌辦喪禮
在古代中國傳統里,認為死者為大,不管富貴與否,死者家屬不會將死者立即埋葬,而是要為死者置辦一場喪禮,這即是給予死者的尊嚴,也是對其他親朋的禮節。棺材的製作,孝服的訂制,墓地的選擇和挖掘,死者親友的通報,以及喪飯的准備,都是需要很多時間和精力去籌辦,停屍三日,正好保障了籌辦喪禮的時間。
此篇文章,僅是對我國古時喪葬的風俗傳統進行闡述,未有不敬,如有冒犯,望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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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過世以後有很多事要做的,後事不是一時半會能處理完,所以一般會停喪3-15天,也有更長的。
以我們老家為例,一般是7-15天,三天道場來不及,也有20天左右的。
過世當天,打紙,寫牌位,寫輓聯,逝者入棺,孝堂布置等,如果不是特殊的日子,那麼當天晚上道士就要開路,然後繞棺。
繞棺有三堂和五堂,三堂就是三天,五堂就是五天,選好安葬的日子,那麼道士先要起壇,第二天開壇,第三天安葬,下來一般都是7-15天。
聽老人說,之所以停喪幾天,還有一個原因,防止假死,在一個,在以前交通不發達,親人過世以後如果自己在外面,趕回家的話需要很久,才能趕到家見逝者最後一面,綜合下來就是要停那麼些天了。
我認為一方面是害怕死去的人是假死停屍三天觀察一下,同時也是希望如果人是假死,人能夠活過來。另外一方面也是是給死去的人的親朋好久一個最後的時間,親朋好友能夠多看幾眼。
其實這也是我們祖先流傳下來的一個信仰,大家都知道古代屬於一個封建 社會 , 那時候的人們相信人死後需要「投胎轉世」,並且他們的靈魂也是對家人和親人戀戀不舍,最會在七天以後,他們才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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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古人一個小心謹慎的舉動。
因為古人沒有很多現代醫學的常識,並不能判斷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死了。
因此發明了停屍三天這個辦法。
畢竟古人很難分辨,什麼是休克,什麼是暫時昏厥,什麼是真的死亡。
如果人還在昏厥中,就草草埋了,那不是釀成大錯了嗎。
在古代經常有詐屍的傳說。
就是說,一個人已經要被下葬了,但是突然又活過來了,古人不明白這是什麼情況,就覺得是屍體復甦了,所以有詐屍這個說法,其實就是還沒有真正的咽氣,就被當成死了,結果就是被活埋了。
這樣的傳說,在神醫孫思邈等人的傳說中,都有流傳。應當不是空穴來風。
停屍三天這個習俗,就是防止這種情況。
㈢ 看過一部電影裡面小孩子死後三天復活 開始殺人,裡面有一段是大家戴著面具站在樓上圍著池子殺人 叫什麼啊
是不是人肉骨頭湯哦,看過很久了記得不是很清楚了,你看看哈。
㈣ 耶穌死後三日後復活電影叫什麼
美劇:《公元:後聖經故事》
劇情簡介· · · · · ·
本劇為歷史頻道熱門迷你劇《聖經故事》(The Bible)的續集,這部12集的迷你劇描述耶穌死後「聖地」(Holy Land)各派爆發激烈沖突。社會公眾強烈要求獲得公正待遇,羅馬軍隊對老百姓進行殘酷鎮壓,宗教社團騷亂不安,大祭司和希律大帝爭權奪利,狂熱的革命者為奪回他們自己的「應許之地」訴諸武力。與此同時,一小群耶穌的忠實信徒竭力反抗羅馬的宗教迫害制度,並維持他們在自己領地里的權威。這部續集的核心就是「以色列、羅馬和各方勢力的命運」。
——天涯小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