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匆匆那年結局什麼意思
問題一:匆匆那年方茴結局是什麼 方茴懷了鄺強的孩子,然後陳尋說是他自己的,陳尋陪她打完孩子以後,方茴就消失了,肉夾膜和趙燁在一起了,喬燃當了醫生,趙燁成了大老闆,陳尋在公司上班,
問題二:匆匆那年的結局是什麼意思 ------
結局就是本以為可能在一起的人,最後都沒能在一起。鄭雪出國留學,蘇凱也沒能等到他,最後結婚了,林嘉茉最後和她的大學同學宋寧在一起了,喬燃去了英國,趙燁和大學同學劉爽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在大學的時候,陳尋喜歡上了沈曉棠,兩人在一起並同居,於是方茴就和陳尋分手了,方茴為了氣陳尋,懷了別人的孩子,但最後還是墮了胎。陳尋最終也沒能和沈曉棠走到最後,也分手了。方茴一個人去了澳大利亞,認識了張楠,其實張楠只是整個故事的講述者,沒有和方茴在一起。這場「尋茴戀」的結局很唯美,陳尋最後在澳大利亞邂逅了穿著紅色長裙的方茴。故事到這里就完了。
問題三:匆匆那年的結尾是什麼 即使傷痕累累,還是要相信愛!方茴發現陳尋與沈曉棠同居,同時陳尋心底里還是忘不了方茴.鄺強與方茴上床的事情被陳尋得知後暴打.方茴懷孕,陳尋主動攬責導致與沈曉棠分手.非典襲來,舉國惶恐.陳尋故地重遊高中校園和雨花餐廳,已經物是人非.方茴再也找不到也聯系不上.陳尋一個人走在路上,看到16歲時候大家一起度過的美好青春年華,眼淚模糊.
問題四:匆匆那年電影最後一句話是什麼? 離家太遠,他們會忘記家鄉。殺人太多,會忘記自己。亡的生命像雨水落入大地的戰場上,沒有一絲,假如當你愛上一個人,我希望能重新綻放的土壤,溫暖的擁抱生活。
不悔夢歸處,只恨太匆匆
問題五:《匆匆那年》的結局是什麼? 再見陳尋的時候已經是2007年秋天了,此時我們都在創業的艱苦過程中,互相約了好幾次,才訂好時間一起聚了聚。 我們找了一間不大的館子,要了點小菜和啤酒,一邊吃一邊聊,陳尋剛從新疆出差回來,又黑又瘦的,他扔給我了一條雪蓮說:「不知道給張總帶點什麼,嘗嘗新疆煙吧。」 「滾 *** !」我笑著拍他說,「少來啊!總個屁!你見過手下一個人都沒有的總么?」 「那你名片印那麼唬人干嗎?」 「現在不都這樣么,不是經理就是助理,反正沒有平民百姓的名頭!你怎麼樣啊?注會過幾門了?」 「四門,今年考稅法,去年我就考了,就差一點,靠!你呢?」陳尋給我倒上酒說。 「還行,就那樣唄。」我跟他碰了一杯說。 「聽說前一陣漲錢了,股票也做得很牛,『530』前就跑了,一點沒套住,還在報紙雜志上發發文章,夠小資的啊!是不是都夠個稅申報了?你家小付早就跟我吹上了,我還想托你買點基金什麼的呢。」陳尋狡黠地看著我說。 「靠!這娘們兒……」我皺著眉說,「甭聽她胡說,我就是送了她一張信用卡副卡。你要有錢不怕我禍害就隨時給我打電話,我幫你理財。哎,別說我,你怎麼樣啊?還沒哪朵花落你賊眼呢?」 「沒!我估計還得過幾年光棍節!」陳尋淡淡笑了笑說。 「說真的,要是方茴回來,你覺得你們倆還能好么?」我試探著問,前幾天在MSN上遇見了AIBA,她告訴我方茴已經回國了,我馬上想起了陳尋,這才把他約出來。 「這話怎麼說呢。」陳尋喝了口啤酒說,「在我這輩子最好的日子裡,她一直陪著我。稍稍低下頭就能看見她的發旋兒,輕輕一抬手就能夠著她的衣裳角,我現在還記得她用飄柔的洗發水,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兒。我大半的記憶里都有她,那時候我們天天坐同一間教室,看同一本書,做同一道題,走同一條路,一直一直在一起,現在想起來都會感嘆,有那個女孩在身邊,真是太好了……可是現在我們的好日子過完了,她也離開我去了那麼遠的地方。我覺得已經不是能不能再好的事了,而是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那還想她么?」 「不怎麼想,但是永遠擱心裡了。」陳尋喝乾了杯子里的酒。 我們都沉默了一會兒,其實問他的時候我自己也在想這個問題,我還想方茴么?還會和她好么?我的答案幾乎和陳尋一樣,我們誰也不能再回到從前,離開彼此之後我們都會繼續各自的人生,而在其中可能誰也不會再出現。但是這並不代表遺忘,我想我們都會把對方好好地擱在心裡,因為那是我們的青春印記,是一輩子里最美好的東西。 我幽幽地看著窗外,夜色下的那個烤白薯攤吸引了我,在它旁邊停了一輛不很搭配的帕薩特,一個穿著整潔的男子走了出來,在那裡買了兩塊烤白薯。可能是沒有零錢,副駕駛那邊的窗戶落了下來,伸手遞出一些紙幣。當時看見那張臉的時候我以為自己產生了幻覺,仍舊那麼白那麼瘦,仍舊是我記憶中的方茴,她一點都沒有變。 男人買了烤白薯,小心翼翼地擦了擦外皮給她送了過去,方茴沖他笑了笑,說了點什麼。 陳尋發現了我奇怪的眼神,他回過頭看說:「看什麼呢?眼都直了?」 這時方茴已經搖上了車窗,陳尋沒能看見她,他扭過臉笑著跟我說:「開帕薩特買烤白薯,夠牛的,停街邊也不怕警察罰款。」 「啊……」我恍惚地說。 「以前我和方茴在一起的時候,放學總愛買烤白薯吃,就買一個,一人一半。那會就覺得沒有比湊在一起吃烤白薯更好的事了,哈,真是小啊!」陳尋搖著頭笑了笑說。 我看了看他沒有說話,我想方茴現在大概已經過上了她本應該過的幸福生活,而陳尋也已經淡然珍藏了那段感情,也許我所知道的那些事,說不說出來都無所謂了。 與陳尋見面的一個月後我又見著了方茴,這次是她主動約我的,大概AIBA也把在MS......>>
問題六:匆匆那年的結局是什麼 很久前看的了記不太清,只知道方茴和陳尋最後是在一起了!張楠這個人,從頭到尾就是用來敘述方、陳兩人故事的,他的角色伴隨兩人的破鏡重圓而跟著結束了。白峰,印象中就是那小時個誤人自己殺人而逃跑,最後被生活所迫去出賣自己肉體的的男人吧?文中提到,當他知道真相後是多麼的悔不當初,但人生畢竟沒有綵排,他終究還是沒回去!至於你說的趙燁,我除了知道她是這個故事中的其中一個,別的還真沒記住。
最後個人認為:看小說,看的是故事背後的意義和啟發!而不是一味的去追求某個人的結局。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人,採納一下吧!鄭雪出國留學,蘇凱也沒能等到他,最後結婚了,林嘉茉最後和她的大學同學宋寧在一起了,喬燃去了英國,趙燁和大學同學劉爽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在大學的時候,陳尋喜歡上了沈曉棠,兩人在一起並同居,於是方茴就和陳尋分手了,方茴為了氣陳尋,懷了別人的孩子,但最後還是墮了胎。陳尋最終也沒能和沈曉棠走到最後,也分手了。方茴一個人去了澳大利亞,認識了張楠,其實張楠只是整個故事的講述者,沒有和方茴在一起。這場「尋茴戀」的結局很唯美,陳尋最後在澳大利亞邂逅了穿著紅色長裙的方茴。故事到這里就完了。
追問
我想知道電視劇版的結局,可以嗎
回答
張楠回國後,在工作的事務所遇到了方茴故事裡的陳尋(我還記得小說中的描寫,張楠說了一句,當然,是在心裡說的:命運 *** 的奇妙,我當時就笑噴了),之後兩位男主成為了好朋友,陳尋給張楠講了方茴沒有講完的那段故事,方茴和陳尋貌合神離了兩年之後徹底結束了。
結局是,張楠和很可愛的付雨英在一起了,方茴回國,張楠和她見面,方茴和陳尋都對過去釋然。
最後一個場景是陳尋給張楠打電話,那時方茴還不知道張楠是陳尋的同事,然後張楠把手機遞給了方茴:
「嘿,幫我接個電話。」
方茴看到手機一下子愣了……
就這么結束了,結局是開放式的,給我們很多想像的空間,方茴和陳尋的匆匆那年永遠都屬於他們自己。不過我個人呢是覺得,陳尋和方茴會永遠成為彼此心中的一個符號,畢竟那是他們生命中一半的青春記憶,他們之間早就有了比朋友更深切、比情人更牢固的羈絆,但是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啊,大概再沒有機會在一起了吧。
問題七:小說《匆匆那年》裡面的幾個主角分別都跟誰在一起了?結局是什麼? 喬燃考上了倫敦的建築學院,還沒有女朋友
趙燁和一個東北女人在一起了
嘉沫和宋寧好著
蘇凱是相親成的
沈曉棠和王森昭好了
白峰自首,判了兩年
吳婷婷在東方新天地一旗艦店上班
唐海冰和孫濤合夥買衣服
楊晴嫁了一個公務員
張楠和付雨英在一起了
方茴和陳尋……
最後的最後礎方茴接了陳尋的電話。
問題八:匆匆那年電視劇的結局是什麼? ------------
結局就是本以為可能在一起的人,最後都沒能在一起。鄭雪出國留學,蘇凱也沒能等到他,最後結婚了,林嘉茉最後和她的大學同學宋寧在一起了,喬燃去了英國,趙燁和大學同學劉爽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在大學的時候,陳尋喜歡上了沈曉棠,兩人在一起並同居,於是方茴就和陳尋分手了,方茴為了氣陳尋,懷了別人的孩子,但最後還是墮了胎。陳尋最終也沒能和沈曉棠走到最後,也分手了。方茴一個人去了澳大利亞,認識了張楠,其實張楠只是整個故事的講述者,沒有和方茴在一起。這場「尋茴戀」的結局很唯美,陳尋最後在澳大利亞邂逅了穿著紅色長裙的方茴。故事到這里就完了。
話說小說最後的結局非常完美「開放式」,不過最後林嘉茉,趙燁真的好好可惜,喬然這個暖男依舊是個悲劇!
問題九:匆匆那年方茴結局是什麼 方茴懷了鄺強的孩子,然後陳尋說是他自己的,陳尋陪她打完孩子以後,方茴就消失了,肉夾膜和趙燁在一起了,喬燃當了醫生,趙燁成了大老闆,陳尋在公司上班,
問題十:匆匆那年的結尾是什麼 即使傷痕累累,還是要相信愛!方茴發現陳尋與沈曉棠同居,同時陳尋心底里還是忘不了方茴.鄺強與方茴上床的事情被陳尋得知後暴打.方茴懷孕,陳尋主動攬責導致與沈曉棠分手.非典襲來,舉國惶恐.陳尋故地重遊高中校園和雨花餐廳,已經物是人非.方茴再也找不到也聯系不上.陳尋一個人走在路上,看到16歲時候大家一起度過的美好青春年華,眼淚模糊.
B. 匆匆那年電影的結局最後影屏上的那句話是什麼
「不悔夢歸處
只恨太匆匆」
歸處:結局。不悔夢歸處
只恨太匆匆,意思是從來不後悔發生過的那些如夢的經歷,也不曾怨恨它的結局,畢竟,那是夢。唯一不甘的是,即使是夢,為什麼這么快就讓我夢醒呢?
——不是哪裡的古詩句,是九夜茴《匆匆那年》裡面方茴寫給陳尋的話,要說靈感,我不是作者,只能自己推測。「夢歸處」和「太匆匆」有李煜的感覺,「夢歸處」太多詩有了,而「太匆匆」則讓人馬上想到「林花謝了春紅,太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