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發電影鏈接違法么
法律分析:算,侵犯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無償的也算,因為這不屬於合理使用的范疇,你可以自己欣賞,或者分享給特定的幾個人,但公開分享出來就是侵權。
法律依據:《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第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之一的,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沒收主要用於提供網路服務的計算機等設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通過信息網路擅自向公眾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
(二)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
(三)故意刪除或者改變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明知或者應知未經權利人許可而被刪除或者改變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
(四)為扶助貧困通過信息網路向農村地區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超過規定范圍,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標准支付報酬,或者在權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後未立即刪除的;
(五)通過信息網路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未指明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名稱或者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的姓名(名稱),或者未支付報酬,或者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採取技術措施防止服務對象以外的其他人獲得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未防止服務對象的復制行為對權利人利益造成實質性損害的。
2. 分享影視資源但不獲利犯法嗎
法律分析:若是公開分享,屬於侵權行為,侵犯的是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無償分享也屬於侵權,因為這不屬於合理使用的范疇。可以自己欣賞,或者分享給特定的幾個人,但公開分享出來就是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四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了必要舉證責任,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確定賠償數額。
人民法院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侵權復製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設備等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3. 無償分享資源算侵權嗎
算,侵犯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無償的也算,因為這不屬於合理使用的范疇,你可以自己欣賞,或者分享給特定的幾個人,但公開分享出來就是侵權。網路侵權可以分為主動性的侵權和被動性的侵權。這是按照侵權的主觀性劃分的。同時也可以分成侵犯人身和侵犯財產。這是按照侵權的內容進行的劃分。網路上的侵權卻大多屬於主動侵權。也就是直接轉載他人網站上的作品並且還不標注出處和作者姓名的行為。同時也不向被轉載處的網站進行支付報酬的手段。這種行為可以說同時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和財產著作權兩種權利,是一種性質比較惡劣的行為。
我們可以這么理解。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在論壇或者是博客上,網民可以自由發表言論的地方。其實大多數的網民並不知道自己其實已經是在使用他人的作品或者是根本不知道作品出處到底是何處。這種行為本身並不是主觀上惡意的行為,但是其實嚴格來說已經是侵犯了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當然,如果並不是用來營利的話,其實完全可以忽略這種行為。不過,如果是復制了他人的作品後,反而用自己的名義進行商業行為,從中營利的話,就屬於抄襲的情況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 抖音轉發電影里的視頻犯法嗎
法律分析:犯法。只是版權方不追究而已,因為剪輯視頻的原版權屬於個人引用的片段製造商,而個人用戶很難在第三方平台獲利,等於變相幫電影做宣傳。建議註明出處,如果能夠聯繫上製作方最好取得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九條 復製品的出版者、製作者不能證明其出版、製作有合法授權的,復製品的發行者或者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復製品的出租者不能證明其發行、出租的復製品有合法來源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在訴訟程序中,被訴侵權人主張其不承擔侵權責任的,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已經取得權利人的許可,或者具有本法規定的不經權利人許可而可以使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