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含數字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包括轉讓和許可使用)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城市電影放映服務,可以按現行政策規定,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❷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利用文物保護單位拍攝電影、電視管理暫行辦法》等十一項規章的決定
一、北京市利用文物保護單位拍攝電影、電視管理暫行辦法》(1986年2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1986〕22號文件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訂)
第四條修改為:「在本辦法第三條規定范圍以外拍攝電影、電視的,須由拍攝單位按以下程序申報批准:
「(一)徵得文物使用單位同意。
「(二)提出拍攝計劃(包括分鏡頭劇本、拍攝項目、拍攝時間、布景、用電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文物管理部門審批。
「(三)在拍攝中更改拍攝計劃的,須經原批準的文物管理部門批准。
「獲准拍攝電影、電視的單位,須提出防火安全計劃,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確保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人行過街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管理的規定》(1988年10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1988〕92號文件發布)
1.第三條修改為:「在過街橋、道及其附近進行施工(包括維修作業),影響過街橋、道安全或正常通行的,施工單位須在施工前徵得市或者區、縣市政管理部門同意。」
2.第四條、第五條和第六條第三項、第四項中的「市政工程管理處」改為「市或者區、縣市政管理部門」。
3.第六條第二項修改為:「未經批准在過街橋、道及其附近進行施工,有礙過街橋、道的安全或正常通行的,由市或者區、縣市政管理部門責令停工。」
4.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是本市過街道、橋管理的主管機關,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三、《北京市經營中國字畫管理暫行辦法》(1988年11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1988〕107號文件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訂)
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七條中的「市文化局」改為「區、縣文化行政主管機關」。四、《北京市珍貴文物復制管理辦法》(1992年3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4月22日北京市文物事業管理局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訂)
1.第四條修改為:「經營珍貴文物復制業務的,其生產場地、工藝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等條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刪去第八條第二款和第十條第二項。五、《北京市游泳場館管理暫行辦法》(1993年9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10月15日北京市體委、公安局、衛生局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訂)
刪去第四條中的「公安機關和」。六、《北京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病毒預防和控制管理辦法》(1994年1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7年12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訂)
1.刪去第六條第二項和第七條第一款中的「經公安機關認定合格的」。
2.刪去第十條。
3.第十一條改為第十條,修改為:「生產、銷售、出租、維修計算機的單位違反本辦法,未按規定進行病毒檢測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故意製造、傳播、復制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七、《北京市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辦法》(1997年2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號令發布)
1.第九條修改為:「汽車達到報廢標準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廢,不準上道路行駛。」
2.刪去第十一條。
3.第三十條改為第二十九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八、《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使用管理規定》(199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號令發布)
1.刪去第十三條中的「證書和相應的人防工程設計資質」。
2.刪去第十六條第二款中的「並經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認定。」
3.刪去第十七條。
4.第十八條改為第十七條,修改為:「人防工程竣工應當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的,依法向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備案,並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❸ 重慶市電影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電影行業管理,促進電影事業的發展和繁榮,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文化生活需要,根據國務院《電影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電影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從事電影活動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以社會效益為主,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共同提高。第四條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市電影管理工作。
區(市)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電影管理工作。第五條各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對電影事業的發展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本地區電影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落實電影產業政策,加強宏觀調控;
(三)實施電影行政管理,協調有關部門關系;
(四)扶持農村及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電影事業發展;
(五)組織電影專業培訓,指導電影技術設施改造,提供信息服務等。第六條電影由電影製片單位攝制,設立電影製片單位須符合國務院《電影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由申請單位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後,由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報國務院電影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第七條鼓勵電影發行、放映單位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以投資、資助等形式參與攝制電影片。第八條進口電影片須按國務院《電影管理條例》規定辦理。未經國務院電影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進口境外電影的業務活動,不得以科研、教學等名義進口故事片和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其它電影片。第九條電影發行、放映實行經營許可證制度。
《電影發行經營許可證》和《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由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製作。
《電影發行經營許可證》由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核發;《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由區(市)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核發。
未取得以上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電影發行、放映活動。第十條設立電影發行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我市電影發行事業的專業規劃;
(二)有適應電影發行業務需要的組織機構和專業人員;
(三)有符合發行電影片要求的資金、場所、設施和設備;
(四)國家電影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第十一條設立電影發行單位,應向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發給《電影發行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憑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第十二條設立電影放映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本行政區域內電影網點布局;
(二)有合格的電影放映經營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三)有符合電影放映規定條件的資金、場地、設備和安全衛生設施;
(四)有健全的電影放映管理制度;
(五)有合法的供片渠道;
(六)國家電影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第十三條設立電影放映單位,按下列程序辦理《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後,憑許可證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其它證照:
(一)從事新形式電影放映的單位,向所在地的區(市)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的,報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發證;
(二)除(一)項規定以外的電影放映單位,由所在地的區(市)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發證。第十四條駐渝部隊(含武警)需對外從事營業性放映的電影放映單位,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有關證照,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管理。
駐渝部隊(含武警)系統內部發行和放映的電影片,不得對外發行或進行營業性放映。第十五條市外的電影放映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從事電影放映活動的,應向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或其委託的區(市)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經批准發給《電影放映臨時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電影放映活動。第十六條從事電影發行、放映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放映未經國家許可或未經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影片。
因文化交流和學術研究等需要,在本市舉辦未獲國家《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的影片放映活動,必須向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被批准後,方可在指定的范圍、時間、場所內放映。
❹ 2022年電影行業稅收優惠政策
2022年電影放映服務不免稅,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收取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2008年12月31,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規定不徵收營業稅;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執行相關營業稅政策。
二、 詳情分析:
電影放映單位放映電影,應以其取得的全部電影票房收入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其從電影票房收入中提取並上繳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不得從其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三、免稅的定義
免稅指國家為了實現一定的政治經濟政策,給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的一種鼓勵或特殊照顧。減稅是從應征稅款中減征部分稅款;免稅是免徵全部稅款。我國幅員廣闊,經濟情況千差萬別。可能因為國家經濟政策的要求,需要對某些行業、企業或產品的發展給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勵;可能因為某些納稅人遭受自然災害發生意外損失,需要給予特殊照顧;也可能因為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較大變化,而稅法規定的稅率一時又不宜於調整,需要給予特殊照顧,等等,這就需要採取減稅免稅措施把稅法的統一性和必需的靈活性結合起來,因地制宜地對待征稅中的各種特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