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拍微電影,用SONYBetacamsp廣播級磁帶攝像機行不行
這部機器有點老了,而且是廣播級的攝像機,不太適合拍微電影。
首先它記錄的格式比較老,解析度只有720×576,雖然色彩和寬容度都很棒,但現在用標清解析度拍微電影,清晰度上就很難讓大家接受。
其次,它做為廣播級攝像機,ccd的尺寸只有1/2寸,雖然在攝像機里是比較大的,但比電影機還是小太多,相對來說,做一些虛實結合突出主題的鏡頭就比較難做的很漂亮,虛化也很難到位。(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很多人喜歡用單反來拍微電影的原因之一,因為單反的cmos跟電影機的感光元件尺寸相仿,所以比較容易拍出電影的氛圍)
相對於我上面提到的兩個問題,磁帶轉錄倒不是什麼大問題了,也並不苦難,這個倒不用擔心。
所以如果你打算拍一些只放在網上的記錄片,它還算勉強可用。但用它來拍電影,是非常勉強的。相對而言,更建議使用一些單反(如尼康d800、d3300,佳能6d、70d等),或微單(如索尼a7、松下gh3等)來拍攝,物美價廉,還能夠獲得更好的效果。。
『貳』 怎樣用DV拍攝出好看的微電影
多看看拍攝的技術資料,燈光、角度都會影響
『叄』 哪些互聯網業務需要取得AVSP
根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令第56號: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是指製作、編輯、集成並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具體包括:
①網路劇、微電影、網路電影、影視類動畫片、紀錄片;
②文藝、娛樂、科技、財經、體育、教育等專業類網路視聽節目;
③其它網路原創視聽節目。
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行業內稱AVSP證,以下簡稱AVSP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從立法層面,根據56號令之規定,「製作、編輯、集成並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均應當取得AVSP。而根據最新的〔2017〕1號文規定,AVSP實行分類授予、分類監管模式,即互聯網企業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不僅要取得AVSP,還必須在AVSP載明的業務許可范圍內開展相應的服務,嚴禁私自變更使用范圍或者超范圍提供視聽節目服務。
而實踐層面,根據我們與廣電總局及部分地方局溝通的情況來看,「一切連續的視頻、音頻內容」都屬於56號文所稱的「視聽節目」,所以不存在「節目類視頻」和「非節目類視頻」的區分。只不過,監管實踐中,對於那些具有文學的、藝術的、時政的視聽節目從嚴監管、從嚴執法。這點,從官方公告來看,新浪微博、鳳凰網、梨視頻等被監管機構執法檢查,也主要是因為其涉及時政視頻或非法內容等「政治禁區」了。
所以,回到新浪微博的回應聲明,顯然迴避了新浪微博本身應當取得AVSP的問題,也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微博用戶上傳非節目視頻不受影響」的問題。而微博用戶上傳視聽節目是否需要取得AVSP的問題,廣電總局在《關於進一步加強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及其補充通知中就有明確的答復,應當由轉發、發布該節目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取得AVSP並履行內容審查義務,上傳該節目的個人(機構除外)僅需要滿足實名制要求即可(B站也在近日明令要求上傳者必須落實實名制)。
新浪微博聲明:
按照《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廣電總局、信息產業部第56號令), 只有取得《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微博用戶,才能上傳視聽節目,沒有取得《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用戶,不能上傳視聽節目。微博用戶上傳非節目類視頻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