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張子豪什麼時候被判刑的
張子豪是電視劇《插翅難逃》的男主角,其原型是張子強,曾綁架李嘉誠之子。
張子強(1955年—1998年),男,綽號「大富豪」,廣西玉林人。
1998年1月7日,張子強指使錢漢壽購買炸葯818公斤,後於17日被港警查獲,張子強於15日到達大陸廣州白雲機場接從泰國回來的團伙2號人物「蝠鼠」胡濟舒,2人於1998年1月25日在江門外海大橋檢查站被抓;張子強等32名疑犯於7月22日被批捕;
1998年11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犯罪集團43名罪犯進行宣判,判處張子強、陳智浩、馬尚忠、梁輝、錢漢壽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完畢,張子強等26名被告不服提出上訴;
1998年12月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上訴案進行審理,終審決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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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案件:
1991年6月及1992年3月,以葉繼歡為首的一夥匪徒連續搶劫了香港觀塘協和街及深水埗大埔道的7間金鋪,劫得金飾價值達700多萬港元。
1991年7月12日,搶劫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1.6億港元,張子強後來被捕,但法庭以證據不足為由,把他無罪釋放。港英當局當時還賠償給張子強一大筆錢,使張子強愈發張狂。
1995年11月,張子強犯罪集團在深圳槍殺香港居民蔡志雄。
1996年5月,他們綁架香港一超級富豪的長子,勒索港幣10.38億元。
1997年底,他們從內地非法購買800公斤烈性炸葯,2000多枚雷管,並偷運到香港,圖謀製造更大的恐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