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文學作品與影視作品的區別
1、含義不同
文學作品:從版權的角度,通常指各種書面的原著。不論其價值或目的如何,性質屬純文學的、科學的、技術的或完全是實用性的,均為文學作品。從作品的形式和內容的美與感情效果衡量都具有巨大價值的著作。
影視作品是一種通過攝影機拍攝記錄在膠片上,通過播放器放映出來一種已完成藝術作品的統稱。影視作品也是一種藝術作品,它由攝影藝術以及聲音結合,融合了視覺與聽覺藝術。
2、特點不同
文學作品作家運用各種藝術手段把從生活中得到的大量感性材料熔鑄成活生生的藝術形象;始終離不開想像(幻想、聯想)和虛;始終伴隨著強烈的感情活動。
影視作品是時空融合、視聽融合、逼真與虛擬融合。電影與電視的合流趨勢越來越明顯,人們越來越多的通過電視機、監視器來觀看電影。
(1)文學與電影的基本區別是什麼擴展閱讀:
文學和歷史是最為鄰近、最為親密的,中國自古以來有「文史一家」之說,表明了原本存在著血緣相通的關系。文學與歷史相互交叉滲透產生了一系列邊緣性文體作品,如歷史小說、歷史劇、史詩、歷史故事、歷史散文(包括回憶錄和傳記)等。
這些邊緣文體作品是歸入歷史還是歸入文學, 其劃分標準是:以是否忠於史實或虛構為界,史實的記載入歷史,藝術的虛構入文學。
文學作品雖然都是客觀事物的反映, 但學科著作採取了「對世界的科學的掌握方式」,材料翔實、准確無誤,事件的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經過、結果必須真實,事物的外形、大小、性質、特徵、用途、必須准確,所舉的數字、圖表、例子必須可靠, 一切都有具有客觀的實在性
❷ 文學和電影的區別
文學是用文字來表達,電影是用攝影技術來表達,兩者有著很大的關系,但是又有表現形式的不同。
❸ 文學作品對比電影有什麼區別
文學作品與電影作品有本質的區別,你這個問題提的好。當意識到電影與文學有區別時,便可以打破所謂的「文學價值何在」的偽命題了。這是我比較文學的一道題,答案會涉及到你問的問題,希望對你有幫助。
至於人們目前對優秀文學的排斥,這真的是由影視導致的嗎?人們對優秀藝術作品的隔絕,其實是商業化下我們這個時代的通病,人們對藝術電影的隔絕與對優秀文學的隔絕並無二異。相反,電影在不自覺間以犧牲電影性的方式推得動了文學的發展。
❹ 電影與文學的本質差異在於什麼
一、電影的媒介材料是膠片、光碟、聲、光、影、屏幕、放映機、電影公司等,二、而文學的媒介材料是紙張、筆、激光列印機、裝訂機、出版社等。
追問 : 那C呢
追答 : 電影是把形象生動直觀展示在我們面前,文學作品的形象則是我們根據作品在腦海里構造的形象,所以我覺得抒情不是本質區別
❺ 文學作品與影視作品的區別
1、媒介不同
文學作品:從版權的角度,通常指各種書面的原著。不論其價值或目的如何,性質屬純文學的、科學的、技術的或完全是實用性的,均為文學作品。
影視作品是一種通過攝影機拍攝記錄在膠片上,通過播放器放映出來一種已完成藝術作品的統稱。
2、載體不同
文學作品以文字為載體。
影視作品是攝制在一定物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3、藝術效果不同
文學作品是以語言為工具,以各種文學形式,形象地反映生活,表達作者對人生、社會的認識和情感,以喚起人的美感,給人以藝術享受的著作。
影視作品是攝影藝術以及聲音結合,融合了視覺與聽覺藝術。
有聲電影誕生的標志:1927年,《爵士歌王》
該片描述了主人公一心想成為百老匯明星,卻遭到家長的強烈反對。多年後,背井離鄉、更名改姓的他終於登上了舞台,在舊金山的夜店酒吧里,他實現了自己的理想成了一名爵士歌手的故事 。
該片是世界電影史上第一部有聲電影,同時也是第一部歌舞片;它標志著有聲電影時代的來臨,也是電影走向成熟期的標志。它於1929年5月16日獲得了首屆奧斯卡金像獎特別獎以及入圍最佳改編劇本獎。
該片中只有很少幾段對白,能成為「有聲電影」也是偶然造成的。當男主角艾爾·喬森在唱完一首歌曲後,隨口說了兩句台詞:「等一會兒,等一會兒,我告訴你,你不會什麼也聽不到。」後期製作時,這兩句台詞被無意中保留下來。
於是,影片就這樣「誤打誤撞」地成了「有聲電影」(真正意義上的有聲電影應當是1929年拍攝的《紐約之光》)。
❻ 電影與文學的本質差異在於什麼
電影與文學的本質差異是媒介不同。電影是由活動照相術和幻燈放映術結合發展起來的一種連續的影像畫面;文學是一種用口語或文字作為媒介,表達客觀世界和主觀認識的方式和手段。
簡介
傳統上,電影通過光化學過程記錄在賽璐珞膠片上,然後通過電影放映機放映到大屏幕上。當代電影在 製作、發行和展覽的整個過程中通常是完全數字化的,而以光化學形式錄制的電影傳統上包括類似的光學配樂(口語、音樂和其他聲音的圖形記錄,這些聲音伴隨圖像運行沿著電影的一部分專門為它保留,而不是投影)。
電影是文物的具體創建文化。它們反映了這些文化,反過來又影響了它們。電影被認為是一種重要的藝術形式,是大眾娛樂的來源,也是教育——或灌輸——公民的有力媒介。電影的視覺基礎賦予了它一種普遍的交流能力。有些電影已經成為通過採用風靡全球的景點配音或字幕來翻譯對話成其他語言。
❼ 文學作品(原著)與電影的區別
其實就是詩與畫的區別,同樣是藝術,但是帶給人的感受不同。
原著是「詩」,而影視劇則是「畫」。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
看《紅樓夢》的原著,如果一百個人看過《紅樓夢》,則這一百個人心中的林妹妹形象一定是不一樣的。一百個人看過,必會有一百個林妹妹的形象產生。那麼林妹妹到底是什麼樣?嫻靜時如姣花照水,行動處似弱柳扶風,……心較比干多一竅,病如西子勝三分。僅從文字上來看,我們只知道林妹妹很美,可是具體是什麼樣的美法呢?每個人心中預設的那個對名著所描繪形象的理解是千差萬別的。在閱讀過程中,每個人都會在不經意之間,將自己心中的那個美的准繩加之到人物形象中去。
而當我們看電視劇《紅樓夢》時,由於人物形象是通過演員來表現的,那麼林妹妹的形象是唯一的,就是那個演員的形象。這個形象一直定格在觀者的視覺里。想像的空間就要小很多。而當這個形象一旦成功定格,則當換掉原演員時,有很多觀眾就開始不適應了,其實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有時會說某某演員把某某角色演得不到位的原因之一,因為這個在視覺上定格了的形象,並不符合你心中那個既定了的、在對原著的理解的基礎上,想像預設的人物形象。
以上是從觀者的角度上來講的,另外,從作者創作的角度來看,兩者也有一定的區別。名著的作者側重於語言的修煉,意境的展開;而影視劇作者更加註重視覺上的效果,如場景、特技之類的安排。
❽ 文學作品(原著)與電影的區別
文學作品能很深入的敘述人物的心理,細膩刻畫人物動作、神態。電影能用視覺、聽覺的效果明確顯示出當時的人物形象、場景、氛圍,但電影是直接將人物形象固定的展示出來,限制了觀眾對心目中人物形象的想像。「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句話就是這個道理,劇本是固定的,人物形象卻無法固定,人們可以按照自己對人物的理解刻畫人物形象,也可以想像出合適的場景與之匹配。
文學作品與電影的區別我只能想到就這些,具體的東西還要自己體會,有經驗了,就知道哪個更適合自己了。
❾ 29、電影跟文學的根本性差別是
兩種不同的藝術形式。根本的差異,是使用的媒介材料不同。電影的媒材是機器紀錄下來流動的視覺和聽覺的形象,電影傳情達意就是創作者配置視聽形象的過程,視聽形象直接具體,在配置時,創作者考慮的是:機位、角度、景深、色彩、化妝、運動、布光、剪輯等手段,而使用這些手段的依據,則是人生活里積累的看和聽的經驗,也稱為視聽感知經驗。說白了,電影就是利用光波和聲波調用人的視聽感知經驗從而構建意義織體的媒介。從信息接受上來說,電影是從具象到抽象的過程,看到銀幕上的視聽形象及其配置,從而得出某種結論,比如:男主人公帥,人類真殘忍等。文學則是另一回事了,它的媒材不是可見可聽的形象,而是抽象概括隨意性的文字元號,文字元號的特徵就決定了文學表達的特徵,在配置文字元號時,創作者考慮的是:將看不到聽不到的形象通過描寫、解釋、說明從而讓讀者在大腦中想像出某種場景出來,文學創作的藝術體現在遣詞造句上、體現在借喻隱諷的手法上。比如:狗,這個符號映入我們眼簾時,就是一個抽象的符號,形象的出現,是在我們腦子里自己構想出來的,而且每個人的生活經驗不同從而形象也就不同。為了讓這個形象清晰明確,創作者需要不斷對這個詞進行界定,也即描寫。比如:狗,一隻狗,一隻黑白花的狗,一隻黑白花的小狗。。。通過不斷的描寫解釋說明,讀者在腦子里慢慢構建出一個清晰的形象出來。所以,從接受上來說,文學是從抽象到具象,而這個具象還是想像出來的具象。所以,從性質上來講,電影和文學恰恰是相反的。完全不同的兩種藝術形式或媒介。